一件錯的事兒
我還是去了深圳三天,見了H。我們統稱他H好了。18號的晚上他突然幫我定好了機票,讓我假期最後三天去見他,而我也正好碰巧不知道去哪兒,乾脆就上了他給我定的那般凌晨的航班。
我們做了一晚上的愛,第二天一早他給我說讓我留下來和他一塊兒生活,不用去上班,在家裡給他做做飯,他給我再養只貓,出差時間短的他會當天趕回來,出差時間長就把我給帶上,他不會管我太多,我不回家也不會過問我。
我說你這是上頭了。沒答應。
感覺年紀大些的男孩總是有些心機的,當然其實他也不大,26歲,但和我身邊那些一股腦兒瞎表白的男孩比起來聰明多了。
我們昨天下午做愛的時候,他在我胸口給我種了一個草莓。我挺生氣,趴在酒店床上對他說「我又不是你的」,他沒說話。洗漱完一聲不響地拉著我出去吃飯。
吃完飯他要幫我定回蘇州的機票,我說我剛才一生氣的時候已經直接定了一早的高鐵票了。他突然很生氣,比我宣告我並不屬於他的時候更加生氣,讓我立馬退票,他幫我定了晚上的機票,他說他必須要和我再多呆一天。我說不可能。
他拉著我上了車,在市區開到了一百五十碼以上,闖紅燈,我能看見他氣得發抖。然後他立馬趕回酒店用被子捂住頭。我在旁邊看了一晚上的書。
八點他醒過來也沒有叫我,背過身玩兒手機,我還是在看書,我其實特別怕面對這種場合,我分不清到底誰做錯了什麼事兒。
他問我吃什麼,我說不吃了。他突然打開大眾點評,他說我給你報菜名,你自己挑。
我說那你得報出節奏來。然後用手給他打拍子,他一邊讀一邊笑。
突然他說「當時我前女友蠻想去這家壽司店的,現在一看人均都兩千了,還好分手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沒回應,陪他笑了一下。
過了五秒他突然問我:「咱們去吃壽司好嗎?」
我當然說了不,我說我是路邊攤女孩。
然後鬧騰著去吃了昨天沒有營業的那家火鍋店。他心情不太好,但是還蠻真誠的,一邊吃飯一邊給我聊了許多,他畢業去深圳的每一步,沒錢的時候住公司,現在終於出頭每次都覺得自己賺夠錢想走了算了的時候又放不下自己的同事。
又是突然一下,他說了一句「我想你做的事兒,不能和你做,我就和其他人都做一遍,你到時候會後悔的。」
「你有一天一定會後悔沒有來和我生活。」
我回答:「我知道我會後悔的。」
實際上我真的知道。這不是我一直的想要的嗎,當個金絲雀,被人放養又包養,我能靜下來來寫寫自己的東西,不用再去討好大眾。而且我一點也不抗拒這個人,我甚至是真的喜歡他了。
這不怪我,我就喜歡兩種男孩,可愛的和厲害的。連著談了四個可愛男孩的戀愛,這次遇見厲害的我喜歡上了我自己一點也不意外。而且他是自己變得厲害的,身上還有些那種街頭小男孩的混混兒氣。
吃完飯我們在海邊散步,他給我說了太多話,幾乎是在示弱,但是他說的時候我就更喜歡他一些。回到酒店他給我報了他接下來的出差行程,說要是高興的時候,我都可以去,年後他去北京的分公司,去北京的話住他家裡,去之前給他說,他幫我買好浴巾和浴袍。
早上五點半他起床要送我去高鐵站。我沒讓,攔了又攔,而且定的專車已經到樓下了。他就送我到酒店口。
我問他種草莓是不是有意的「要是我男朋友看見了,肯定就分手了,我就會去找你,他要是沒看見,就證明我倆感情確實不好。」
他轉了圈眼珠子,說:「不是,我只是那一瞬間太愛你了。」
太心機了。我心底暗暗說。
剛才在高鐵上,我穿著靴子露出了大腿根,隔壁位的男孩問我會不會太冷,準備把外套給我蓋上。
我著急擺手說不用了,我自己有帶衣服。
那一瞬間我心裡在想我是被歸屬了的,而且想起來的那個人不是我男朋友,而是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