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太監連皇帝都忌憚他三分,曾是首輔大臣的密友,但是他還有這些不為人知的才能
馮保(1543-1583年),字永亭,號雙林,衡水市趙家圈鄉馮家村人。明代太監。馮保於嘉靖年間入宮,隆慶初年掌管東廠兼理御馬監。萬曆元年(1573年),十歲的神宗皇帝朱翊鈞登基以後,馮保進一步受到重用,他由秉筆太監晉陞為掌印太監,協理李太后負責小皇帝的教育。神宗稱馮保為「大伴」,懼他三分。
馮保是明代一個頗有爭議的「太監政治家」。他從嘉靖年間入宮,歷經嘉靖、隆慶、萬曆三代皇朝。起先因書法出眾受到明世宗賞識,當上秉筆太監;後又憑藉與明神宗的特殊關係(大伴)提督東廠;用一身聰明穎悟、通權變達的本事,在大明朝的政治舞台上混得風生水起。自神宗皇帝朱翊鈞登基,馮保也攀上了自己一生權力的巔峰。他受遺詔(一說是「矯詔」)為顧命大臣,被神宗皇帝視為「內相」。作為一個權勢熏天的大太監,他頗識大體,主動聯手張居正,改變了有明一代宦官集團與文官集團惡鬥不斷、內外不睦、虛耗國力的政治格局;使得張居正政令所至,暢通無阻;全力以赴、大刀闊斧地推行改革。新政「考成法」、「一條鞭法」,成效卓著地開創了萬曆新政的新局面,也造就了大明王朝最富庶的十年。
馮保學識不凡,頗有文人風骨。他在好友張居正的規勸與引導下,一刻不敢或忘自己的職責。對待神宗皇帝,他既是一名忠僕,又像一位嚴師。時刻督促著新皇進步(朱翊鈞幼年時曾一度醉心於書法,就是受到他的影響)。他混跡深宮數十年,深明「伴君如伴虎」的道理。明知天威不可觸犯,但是為了報答李太后的知遇之恩,絲毫不計較個人得失。最終,他也因此遭到皇帝的忌恨,落得個抄家貶謫,老死江南的下場。
馮保是一名出色的政治家,萬曆新政的一等大功臣,同時也是一名奸詐弄權的大貪官。包括《明史》在內的諸多正史記載:他因泄私忿陷害高拱,還假傳聖旨「司禮監與內閣同受顧命」。他「貪財好貨」,曾經接受張居正「七張名琴、九顆夜明珠、珍珠簾五副、金三萬兩、銀二十萬兩。」等賄賂。他花費巨款,給自己建造生壙。在北京和河北深縣(今衡水市)的老家,分別建造了兩座叫做「雙林寺」的家廟。而在他的手上,各種賣官鬻爵的事也時有發生。
除了政治上的表現外,馮保還是一個出色的音樂家、書法家。根據明代崇禎年間太監劉若愚的《酌中志·三朝典禮之臣紀略》記載:馮保書法頗佳,通樂理、擅彈琴。他親手製作的琴,被當時的人當作寶貝來收藏。
馮保的琴聲我們今天是聽不到了,他親手製作的古琴,也不知道為誰所收藏。但我們今天有幸過能看到,他在傳世經典名畫《清明上河圖》後的題跋。北京房山兜率寺內的一面石壁上,至今還保存著他當年刻下的《四十二章經》。據說,北京故宮裡的佛家寶貝「須彌山」,原來也是由他供奉的。
「處事忌太潔,智人貴藏輝」。正如這世上沒有絕對的黑與白一樣。馮保不是一個絕對的好人,也不是一個絕對的壞人,甚至不是一個絕對的男人。
馮保是一個老謀深算、頗有見第的政治掮客;又是一個矛盾重重,身上帶著濃重文人氣息的儒者。(《明史》稱讚他頗有「儒者風度」)
能夠在史書上留下這樣精彩的一筆,馮保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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