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你也許不知道,《芳華》的小說比電影更殘忍

你也許不知道,《芳華》的小說比電影更殘忍

你也許不知道,《芳華》的小說比電影更殘忍

安光系

昨天看了馮小剛導演的電影《芳華》,接著再一口氣把嚴歌苓的同名小說看完。

一部電影,已經足以讓我起伏難平。主人公劉峰和何小萍後來的結局,已經讓我感嘆命運無常。《芳華》在馮小剛的電影里,足以想讓人哭。

但沒想到的是,與小說相比,馮小剛的電影已經是留了情面的。嚴歌苓在她的小說里,更加殘忍,把人性撕個粉碎。

裡面有許多在我看來殘忍的細節:

劉峰的結局,是得了癌症死去。死前,是和又改了姓的沈小嫚(劇中何小萍的原型在小說中叫何小嫚,後來改成親身父親的姓沈)在一起。但是,因為化療,沒有錢。已在北京混的穗子,悄悄地送了3萬元過去,作為看病的費用。

何小嫚精神失常後,劉峰去看過她兩次,其中還合了影。但劉峰和何小嫚之間,只是一種親情關係。兩人在一起,只是當作親人。劉峰在心理上有何小嫚,但肉體上沒有興趣。所以,即使是在去老山上墳的前夜,何小嫚有些暗示,劉峰也不為所動。一直至死,劉峰還是迷戀林丁丁,無論是心理上還是身理上。

劉峰結過婚,有一個女兒。在他的追悼會上,他女兒只顧得看手機。劉峰後來在海南打工,一直跟一個曾經作過妓女的女孩兒小惠住過一段時間。為了這個女的,他曾找郝淑雯借過一萬元錢。一年還一千,後來還差一千,還不上來,就推各種理由不去見幾個聚會的文工團女戰友。在小說里,劉峰愛勞動,愛幫助別人,也有心計,並不完美。找郝淑雯借一萬元錢給跟他好上的那個從事皮肉生意的女孩兒使用,就是一個很有心計的例子。

在電影里何小萍的原型何小嫚,精神恢復正常後,就去了北京,給自己一個未見面的叔叔當了五年保姆。這五年時間裡,她從剪指甲至做飯等,身上再也找不到舞蹈演員的影子。這個叔叔的女兒從國外每個月支付她一千美元。叔叔死後,她就住在那處北京的房子里。也正是在那裡,她守著自己喜歡的劉峰,度過了一段平靜的時光。

劉峰苦苦幫食堂姓馬的打沙發,好讓他結婚。結果,在觸摸了林丁丁之後的批鬥會上,這位馬師傅照樣批鬥劉峰。

同樣是軍隊首長孩子,郝淑雯跟陳燦結婚。陳燦賺了錢之後,把錢用在了兩個地方:一個是賭場,另一個是包了幾個二奶。經過很長時間的爭鬥,郝淑雯跟陳燦終於離婚,到手的是北京的兩處房子。

林丁丁嫁到了海外,原以為可以過很美好的生活。結果,嫁的只是一個開餐館的老闆。每天在餐館幹活,累的要命。後來,還是離婚,給一個有錢人看房子。回到中國,她約郝淑雯、蕭穗子三個聚會,再約劉峰,結果劉峰怕還欠著的一千元錢,不敢去。作為電影里口述人的蕭穗子,後來也離了婚。三個離婚的女人聚在一起,痛痛快快地喝了頓酒。

馮小剛對小說做了大幅度的改編。他擴大了文工團里男男女女生活排練演出的種種細節,讓人們感受到了青春的美好。嚴歌苓的小說里,通過馮小剛的電影畫面,得以延展。他大幅度修改了劇中每個人的命運,給觀眾保留了一份美好。

小說里的劉峰,美好,似乎沒有缺點。但是,人人都喜歡他,但並不愛他。沒有人願意跟劉峰處對象。

當下的經濟發展,已經讓這些曾經鮮活的人物們,在金錢面前,一個個慘不忍睹。他們曾經擁有的美好,在金錢和敗壞的道德面前,漸漸被撕去面紗,讓每個人回歸到當下社會人墮落的本性。正是這些並不太想讓提及的結果,也許給馮小剛留下了拍《芳華》(二)的可能。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英倫故事匯 的精彩文章:

今天不談文化,談談襄陽牛肉麵

TAG:英倫故事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