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之死,非「作法自斃」,實乃大義也
商鞅入秦變法,短短十數年,使秦國大治,凌駕於六國之上,兵出函谷,劍指天下。秦孝公一死,秦惠文王就將其逮捕,車裂而死。有人說,商鞅死於自己的法,還有個成語叫做「作法自斃」,其實不然。
商鞅之死,有很多原因。
第一個就是商鞅得罪過秦惠文王。那時候,秦惠文王還是太子,因為犯了法,商鞅變法最根本的是令行禁止,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徇私情在商鞅面前是不可能的。但是鑒於太子受墨刑(臉上刺字)不合適,所以將受刑對象改成了贏駟的老師。此事,對贏駟來說無疑是臉上被扇一個巴掌,這種羞辱被記恨到繼位後報復也是可能的。
第二個原因,功高蓋主,飛鳥盡,良弓藏。當秦孝公亡,秦國變法已成,這時候的商鞅再不是當時秦孝公發求賢令時那種需求的人才了,而且商鞅為相十載,軍政大權倶在其手。新任秦惠文王年少,如何能壓的住這以一己之力強秦的商鞅?所有,殺之有益,不殺有患。
第三個原因,商鞅與貴族之間的矛盾。商鞅變法,嚴重損害了貴族及宗親皇室的利益,動搖了貴族的尊崇地位,這意味著他們不再擁有與生俱來的高貴身份,而且如果不努力作戰、奮勇殺敵,還有失去這個尊貴出身的危險。秦孝公在的時候還可以勉強壓的住這些人,贏駟繼位,主少臣強,為了安撫這些人,當然選擇殺了商鞅。有人說這商鞅就是秦孝公留給贏駟用來殺的,秦孝公很清楚知道這些貴族與商鞅的矛盾,而他也不去調和,任其發展。這種說法還是很可信的,秦孝公臨死要將大位傳於商鞅,這種做法要不是大公無私就是別有用心了。他要將贏駟殺商鞅的念頭在贏駟心中牢牢種下,待其死後,生根發芽。
第四個原因,恐商鞅之才為他人所用。春秋戰國時期,個人的國家歸屬感並不強,忠誠也是相對而言,朝秦暮楚之事時有發生。商鞅原是衛國人,不為魏國用而跑到了秦國。如今秦孝公已死,變法已成,商鞅在秦國的作用就不是很大了,反而商鞅在會嚴重影響朝堂上的和諧。如果不殺,萬一跑去其他國家再來個變法,造出一個兩個對手來,這不是後患無窮么。
第五個原因,商鞅戀權。這個在趙良誡商鞅中說的很清楚,趙良說,「你為何不放棄權力,歸還十五座封邑,到鄉下去澆灌菜園,勸說秦王多做好事:提拔被埋沒的賢能、贍養老人、撫恤孤兒、尊敬長輩、禮遇功臣、尊崇有德之士?這樣可以使你稍微安全一點。」 不過若說這戀權一事,恐秦孝公在世,商鞅要退隱山林,秦孝公也不能讓他全身而退。再者說,商鞅是法家而不是道家,他沒有道家那種天人合一,功成身退的覺悟。
第六個原因,商鞅求死。此觀點來自孫誥的《大秦帝國》一書。雖然書中有意美化商鞅,但商鞅其中一言,意義深遠。此段摘自趙良說商鞅時商鞅說的話。商鞅笑道:「春秋以來,多有名士學人以全身自保作為功業最高成功者。否則,先生豈能充當說客而躊躇滿志?然則先生有所不知,世間亦有極心無二慮,盡公不顧私者,從來不依個人生死做進退依據。你們儒家不是也講殺身成仁、捨生取義么?國家要強大,就要付出血的代價。民眾的血,大臣的血,王公貴族的血,戰場的血,刑場的血,壯烈的血,冤屈的血。國家若大樹,國人敢於以鮮血澆灌,方能茁壯參天。一個懼怕流血的國家,一個懼怕做犧牲上祭壇的執政家,永遠都不會放開手腳治理國家。這其中,何嘗不包括商鞅的鮮血?大德恢恢,此心昭昭。商鞅的個人生命,將與新法同在,豈有他哉?」
小編更喜歡最後一個觀點,一代奇才,以一己之力強秦,為日後秦之一統打下基礎的商鞅,若是因為恩恩怨怨身死,實在有些遺憾。而商鞅死後,新法未變,仍在使用,就足以說明這一點。所有說商鞅之死,實乃慷慨赴死,大義也。
※鐵鉉守濟南,差點兒一閘刀閘了未來皇帝的腦袋
※「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不是罪過,而是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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