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建城史研究論集——紀念建城320周年前言
齊齊哈爾城始建於清康熙三十年(1691),距今320周年。
320年前,達斡爾等索倫部自黑龍江流域遷徙到嫩江中上游已近半個世紀。此時,達斡爾、鄂溫克、鄂倫春統一由索倫總管管轄。總管府設在齊齊哈爾村(梅里斯達斡爾族區齊齊哈村),因此俗稱「齊齊哈爾總管」。齊齊哈爾總管管轄的地域,大致相當於現在齊齊哈爾市、黑河市、呼倫貝爾市的區劃範圍和黑龍江以北地區。總管的主要職責是完成貂貢任務、管理三個民族的內部事務和生產生活以及巡邊和邊境外交。總管初設時直屬理藩院,設黑龍江將軍以後歸理藩院和黑龍江將軍雙重管轄。總管的級別一般是正三品,有的總管具有副都統級別。齊齊哈爾總管是上述地區歷史上的第一個地方政權,也是地方建制的起始。
320年前,時任總管是瑪布岱。康熙二十七年(1688),瑪布岱和齊齊哈爾等村的七個佐領、七個驍騎校共同向理藩院申請建齊齊哈爾城,同時要求披甲。這是建齊齊哈爾城的第一個報告,這個報告顯然是經過總管和各村、各佐、各家族共同協商以後形成的共識。理藩院對此報告批複的意見是:報告中沒有明確建城的地點,官修還是民修?披甲之後誤貂貢與否?詳議查明之後再報,再議。康熙二十八年(1689),額魯特與喀爾喀征戰,喀爾喀、巴爾虎戰敗以後潰散到達斡爾地區(約三千戶萬餘人口),使得達斡爾和索倫又一次受到戰亂的衝擊。於是康熙二十九年(1690),瑪布岱等再次報告理藩院,要求建齊齊哈爾城和披甲。
未等報告批複時,康熙三十年正月二十三(1691年2月20日)黑龍江將軍薩布素覲見康熙並述職時,再次奏報索倫、達斡爾遭受戰亂衝擊和建城的必要性,當即奉旨:「著不誤農時,乘閑築城。欽此,欽遵。」於是薩布素傳旨瑪布岱等,開始了建城的籌備工作,並先行派出600人進山伐運築城木料。薩布素在以後的報告中記述了當時的情況:「傳旨於總管等,一同詳察地方,於嫩江東岸卜奎驛站地方丈量築城處所,以達斡爾等人力動工修築,至種田季節後,宣布來年竣工,將力夫遣回各該村。」康熙三十年七月初一(1691年7月25日),兵部根據齊齊哈爾地理位置的戰略地位以及達斡爾要求建齊齊哈爾城和披甲緣由,正式向康熙奏報,即日奉旨「依議」。此報告批轉到齊齊哈爾的時間是康熙三十年七月十九(1691年8月12日)。1991年,齊齊哈爾市紀念建城300周年活動,採用的建城紀念日就是8月12日。
齊齊哈爾建城的過程,涉及以下幾個歷史事實:
第一,齊齊哈爾城是平地新建,與任何舊城遺址無關聯,也不存在「風刮卜奎」的事實。齊齊哈爾城址在卜奎驛站附近,建城之後,驛站在土城西南,因此土城西有兩個門。卜奎驛站建在卜奎地房子,故稱卜奎驛站。「風刮卜奎」的附會與「狗咬奉天」、「火燒船廠」,形成東北三大重鎮的獨特傳奇。「風刮卜奎」與齊齊哈爾地方風大有關,並非城址由江西刮到江東。
第二,齊齊哈爾城是民修,與官修不同。「民修」意味著設計、工匠、材料、勞務均由齊齊哈爾總管自行解決。因此,達斡爾等索倫部對從申請到組織施工以及到後來的駐防、管理等都負有重大的歷史義務,同時也展示了達斡爾等民族歷史的文明程度。達斡爾族雖然是建齊齊哈爾城的核心和主力,但是,並非是由達斡爾族獨立完成。根據目前掌握的有關史料,可以認定參與築城的除達斡爾族以外,還有鄂溫克、鄂倫春、錫伯等族。鄂溫克、鄂倫春當時隸屬於齊齊哈爾總管,自然也就參與建城活動。遷移到齊齊哈爾以後的錫伯族也是歸屬於副都統銜副都統瑪布岱的管束,遷移之初就參與了築城的施工。如康熙三十二年(1693)正月,再次派600人進山伐木時,就有「東岸之壯夫一百」、「貢貂達斡爾之壯夫二百」、「索倫四圍之壯夫二百」、「齊齊哈爾城之壯夫一百」的記載。「東岸之壯夫」是指準備遷移至齊齊哈爾的錫伯族。自然,錫伯族移至齊齊哈爾以後也必然成為築城之主力之一。
第三,在齊齊哈爾建城的同時,齊齊哈爾村及附近達斡爾族有1000丁披甲,編為16個佐,停止了貢貂義務。他們與以後遷至齊齊哈爾的1000錫伯披甲共同駐防齊齊哈爾城。同時授予瑪布岱副都統銜副都統,不僅履行索倫總管的職責,而且主持建城工程和有關事宜,同時統帥披甲達斡爾和披甲之錫伯。瑪布岱成為地方軍政最高統領。
第四,建城期間,瑪布岱和黑龍江將軍薩布素共同處理了兩個民族的大遷移。一是康熙三十一年(1692)遷返康熙二十八年(1689)由喀爾喀來到嫩江流域的巴爾虎。當時在齊齊哈爾一帶的巴爾虎就有2284戶,另有約800戶散居在杜爾伯特、扎賚特,人口1萬有餘。二是安置和遷出由科爾沁遷移的錫伯、達斡爾1000披甲和2000附丁。康熙三十一年四月二十八日(1692年6月12日)康熙批准科爾沁屬錫伯、卦爾察、達斡爾遷至伯都納和「新築齊齊哈爾城」。康熙三十二年(1693)初遷移之錫伯、達斡爾在齊齊哈爾新址建房開地,夏季後開始搬遷,至康熙三十三年(1694)基本安置妥當。初編錫伯15個佐,達斡爾5個佐(5個佐共750丁,此5佐達斡爾非原駐達斡爾),共20佐,後增至24佐。然而幾年之後,又將此錫伯、達斡爾於康熙三十八年(1699)和三十九年(1670)分兩批遷出齊齊哈爾,每批12佐。康熙三十八年(1699)第一批遷出的12佐就有823戶1785丁10806人。遷出的錫伯、達斡爾原則上不允許一人滯留,就是出嫁的姑娘也要攜夫隨同或者另有女子頂替。故5個佐達斡爾人融入了錫伯族之中。按照第一批遷出的戶、丁、人口比例換算,應有達斡爾人口約4500人。
第五,「宣布來年竣工」未成事實。根據當時的生產力水平和木城、土城、城壕的工程量,不可能用一年的時間竣工。據有關資料記載,康熙三十二年(1693)正月還在撥派600人進山伐木,說明木城還未完工。另據俄國使者勃蘭特於康熙三十三年(1694)路經齊齊哈爾時的記述,城內已經有了居民和相應的建築,但是城牆仍然在加高填土,說明工程還在繼續。
第六,「以達斡爾等人力動工修築」的齊齊哈爾城,是達斡爾民族遷徙到嫩江流域以後重大歷史貢獻之一。根據達斡爾族學會近三十年的研究,初步認為:達斡爾族是嫩江中上游地域農業文明的奠基者,是地域建制的奠基者,是地域文化的奠基者,是築城池、建驛站、守邊疆的主力軍。齊齊哈爾城是繼璦琿城、墨爾根城(嫩江縣)之後,黑龍江的又一個重鎮,是東北三大重鎮之一。璦琿、墨爾根、伯都納等城的修築雖然具有官修的成分,但是勞務及所用工具和食糧還需民眾承擔。達斡爾等索倫部作為嫩江中上游地區的主體民族,必然也是主要力量之一。而齊齊哈爾城則是民修,因此達斡爾等各民族承擔的歷史義務更具有意義,在民族歷史上也更具重要的地位。尤其齊齊哈爾城作為省會城市長達255年,對黑龍江的影響,對邊疆的鞏固和建設都具有重大的意義。
「齊齊哈爾市」是唯一以達斡爾語命名的地級建制,這個歷史的印記足以體現各民族在中華民族大家園中的貢獻。
編輯出版《齊齊哈爾建城史研究論集》一書,是為了紀念齊齊哈爾建城320周年,是為了緬懷先輩的豐功偉績,是為了展現各民族的文明史,是為了促進各民族的大團結。同時也為齊齊哈爾市歷史文化名城建設盡一份力量。
編輯出版《齊齊哈爾建城史研究論集》一書,還有一個現實的目的,即還歷史本來之面目。關於齊齊哈爾建城的時間,黑龍江將軍衙門滿文檔案已有明確記載,其中既有康熙帝的諭旨,又有瑪布岱、薩布素的呈請,還有建城過程的記述,應該是無可爭議的歷史。但是,近幾年卻有「齊齊哈爾市城市紀元」、「齊齊哈爾城始源」、「龐葛即卜奎」、「哈拉古城即龐葛」等為主題的文章發表,並已得到一定範圍的認可。
為了正視康熙三十年(1691)建齊齊哈爾城的歷史事實,為了使建城這一重大歷史事實不被隱沒,為了使歷史更接近本來面目,《齊齊哈爾建城史研究論集》一書,集中收錄了多年從事齊齊哈爾地方史志研究、對齊齊哈爾建城史頗具發言權的當地專家學者的研究成果以及部分外地專家學者的論文。這些論文客觀公正地闡述了齊齊哈爾建城的時間、地址和建城過程以及相關歷史。同時對「哈拉古城」、「龐葛城」、「烏古迪烈部」等課題提出了有價值的學術觀點。
另外,民族出版社對本書的出版予以極大的支持,在編輯過程中,張義軍、安平平同志對本書的編寫提出了寶貴的意見,並使之更加完善。在此,我們表示由衷心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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