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奎不是金代的龐葛──《龐葛城考》讀後
《東北亞歷史與文化》(遼海書社1991年出版)中的一篇《龐葛城考》說,現在齊齊哈爾市梅里斯達斡爾族區雅爾塞鎮哈拉村的一處古城遺址(即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哈拉古城),就是金代初期安置移徙烏古迪烈二部及契丹民的龐葛城。由於它與清代的卜奎(亦作魁)村、齊齊哈爾村(《龐葛城考》認為齊齊哈爾村是不曾有過的齊齊哈喇舊站址,即卜奎站)鄰近,便推斷「清初的卜奎就是金初的龐葛」。其實不然,現抒管見。
一、《金史》中的龐葛城
《金史·太宗本紀》載:天會三年(1125)「三月丁卯,以龐葛城地分授所徙烏虎里、迪烈底(按:即烏古迪烈)二部及契丹民。」又《金史·習古乃傳》也說:「以龐葛城地分賜烏虎里、迪烈底二部及契丹人。」查《金史》,提到龐葛城的僅此二處,特別是在《金史·地理志》中也不見記載。由於文獻史料缺乏,至今還無人考出它的確切的建置(包括隸屬)、築城時間和地理位置。現在僅憑這座古城址的位置、形制和出土的一些磚、瓦、瓷器碎片以及石臼,鐵鏵、鐵鏃等至難考定它就是當年的龐葛城,更不能尋出它與卜奎村、齊齊哈村、齊齊哈爾城有任何關聯。《金史》既已言明龐葛城是烏古迪烈二部的遷徙之地,那麼了解一些這兩部的情況,是十分必要的。
二、烏古迪烈二部
烏古迪烈亦作烏虎里、迪烈底,烏古里、石壘,他們是遼、金時北邊的部族。金初,烏古與迪烈東遷至大興安嶺以東,蒲與路(金上京路所轄邊區地方建置,其區劃相當今南起呼蘭、肇州以北,西至嫩江,北抵外興安嶺,東境包括湯旺河流域之地,治所遺址在克東縣古城)以北(上據上海辭書出版社1986年版《中國歷史大辭典·遼夏金元分卷》中「烏古」、「敵烈」、「蒲與路」辭條)。
近代學者王國維先生在《金界壕考》中說:「烏古、敵烈,本遼時二部族之名,《遼史·營衛志》國外十部中有烏古部、隈古部,敵烈八部。而國內諸部以烏古戶置者……聖宗三十四部中有斡突盌烏古部。以敵烈戶置者,聖宗三十四部中有迭魯敵烈部、北敵烈部。是遼時烏古敵烈各有國外、國內二種……至金世則烏古敵烈之本部乃不復見,其在興安嶺東之烏古敵烈部,亦稍徙而東北,《海陵紀》:天德四年(1152)十一月,買珠於烏古敵烈及蒲與路。」「蒲與路在上京北六百里,即今黑龍江呼蘭一帶之地。又近世產珠之地以松花江、嫩江、艾暉(按:即愛輝,蓋指黑龍江而言)各江為最。則金之烏古敵烈部當在興安嶺以東,嫩江流域南與泰州為鄰,故其各部亦各與泰州近。」惟泰州有新舊之分,「金之舊泰州當在今洮爾河之南,洮安縣(按:為今吉林省洮南市,下同)之東某地。」金「大定二十五年(1185)罷之。承安三年(1198)復置於長春縣,以舊泰州為金安縣。」(以上引文見1983年上海古籍書店影印《王國維全書》中《觀堂集林》卷15《金界壕考》甲、烏古敵烈部,乙、泰州)。金初,於烏古迪烈部所在地區設統軍司,初名烏古迪烈統軍司,後改招討司。現代歷史地理學家賈敬顏先生為《中國歷史地圖集》作的遼金元時期《釋文》中說,「《金史·兵志》:『天德二年(1150)九月……改烏古迪烈統軍司為招討司……大定五年(1165)……又設兩路招討司,與前凡三(按:指西北路、西南路與東北路而言)以鎮邊陲。東北路者,初置烏古迪烈部,後置於泰州。泰和間,以去邊尚三百里,宗浩乃命分司於金山。』此說明東北路招討司初置於烏古迪烈部,後改置泰州。泰州在金前期仍治泰州,故城在今洮安縣的城四家子村,故烏古迪烈統軍司當在洮安縣之北或西北,均為今綽爾河與雅魯河流域,治所疑即今塔子城(又稱綽爾城)……王國維就烏古、迪烈部與蒲與路近,及買珠於兩地之事,結合《兵志》、《宗尹傳》等記載,斷定『金時烏古迪烈部地在興安嶺之東,蒲與路之西,泰州之北』,王氏此言甚是。」(見中央民族學院出版社1988年版《中國歷史地圖集釋文彙編·東北卷》第169頁烏古敵烈統軍司)。兩位先生的論斷至為重要可信。
從以上情況已經了解到金代烏古迪烈統軍司、招討司的設置和治所所在。但《龐葛城考》竟以為「金初和海陵時的烏古迪烈統軍司應駐龐葛城。世宗初改為東北招討司,開始時仍在龐葛城,以後改駐泰州。今齊齊哈爾市西部,嫩江西岸梅里斯鄉(按:今為梅里斯達斡爾族區)北的哈拉古城應為金初的龐葛城。」且謂「金初泰州的位置學術界一直未定,一說在今泰來縣塔子城;一說在吉林省洮安縣城四家古城,這兩地均距龐葛城不遠。」實際塔子城居齊齊哈爾之南、城四家子又在其南,按直線距離,各為100公里和150公里以上,如此以現代觀念衡量古代交通里程的遠近,是不太相宜的。
三、龐葛、卜奎、齊齊哈爾
《龐葛城考》認為「今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及其周圍統稱卜奎(魁),滿語中的『奎』字,系克伊切,發ki音,有音無字,以『奎』代之。讀成『卜克伊』或讀成『博克西』,這就是《金史》中的龐葛城。」又說,「原來卜奎系站名,亦名齊齊哈喇。在嫩江西岸,立城後移站於城。這裡提到的立城後,系指康熙三十年(1691)在嫩江東岸(今齊齊哈爾市)建立齊齊哈爾城。今日龐葛城南有齊齊哈爾屯(按:應為齊齊哈),當為清代齊齊哈喇站舊址,可見卜奎(齊齊哈爾屯)一名,完全有沿襲金代龐葛之名的可能.」這卻不然。「沿襲」是依舊傳統或原有的規定辦理之意,《龐葛城考》所用的「沿襲」或謂「因襲」,是前後相承之意。這裡只能理解為龐葛與卜奎是讀音的相諧。其實卜奎、卜克依、博克西都是同一個名詞的不同的漢字音譯。如按反切法按字比較,就會發現這些音譯的聲母或韻母不是相同就是相近的,而且聲韻的平仄也都相同。如卜字為博木切,歸屋韻;克字為乞得切,歸職韻;奎為傾畦切,歸齊韻;博字為伯各切,歸葯韻;伊字為於夷切,歸支韻;西字為先齊切,歸齊韻。而龐葛的龐字為莫江切,歸江韻;葛字為居曷切,歸曷韻,與卜奎等字的聲韻不諧(以上音切,皆遵中華書局編《中華大字典》所宗《集韻》),所以卜奎絕不是龐葛的沿襲或諧音。
卜奎本是清初的一位索倫(清初,達斡爾、鄂倫春、鄂溫克族的合稱)總管。據《黑龍江將軍衙門檔案》得知,康熙二十三年(1684)十月,清廷為加強對俄國侵略者入侵黑龍江的鬥爭,諭令派烏喇(又作烏拉,今吉林)、寧古塔(今寧安市)兵五六百人,達斡爾兵四五百人,同家口至黑龍江北,永戍額蘇里。黑龍江將軍薩布素為此派索倫總管扎木蘇、達哈爾、卜奎辦理此事(見1983年第四期《歷史檔案》夏家駿、孟憲振合著《「卜魁」考釋》所引《黑龍江將軍衙門檔案》1684—01函、1690—01函檔案)。說明當年確有卜奎其人,而且是達斡爾族的頭領。再者,達斡爾族向有以首領之名命城名、村名的習慣。那麼,以卜奎之名為村名、庄名應該是順理成章的。又據《十七世紀俄中關係》(商務印書館1975年出版)所記中國與俄國的多次外事活動也都是在卜奎村進行的(見上引《歷史檔案》所刊《「卜魁」考釋》)。由此看來,卜奎怎麼會有「沿襲金代龐葛之名的可能」呢?
齊齊哈爾又作齊七喀爾、齊查爾哈爾、齊齊哈喇,是達斡爾族村名,即今齊齊哈爾市梅里斯達斡爾族區的齊齊哈屯.《達斡爾族村屯錄》(1993年齊齊哈爾市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合編)說,它始建於清順治初年,達斡爾族語為齊齊哈日,是陡崗牧圈之意。也有人解釋為邊疆或天然牧場,比較起來,後者較為貼近。齊齊哈爾建屯不久,清廷為加強對達斡爾等民族事務工作,於順治六年(1649)設置索倫總管,隸屬於理藩院,其辦公之處即設在齊齊哈爾村,直至康熙三十七年(1698)墨爾根副都統移駐齊齊哈爾城後,索倫總管才移駐布特哈地方。從上述這些情況,尋找不出任何與龐葛的關係。
四、齊齊哈爾城
齊齊哈爾城是清代建築的。康熙二十四年(1685),清廷決定在從吉林經墨爾根(今嫩江,下同)至黑龍江(今黑河市愛輝鎮)長達675公里的路程中設置驛站。經過派員勘測繩丈,共設19站.(後增為20站),並選定在卜奎村設一站,此站南接特穆德赫(即今齊齊哈爾市昂昂溪區頭站),北連塔哈爾(今富裕縣塔哈),為茂興站(今肇源縣茂興鎮)以北的第八站。康熙三十年(1691)黑龍江將軍薩布素向康熙帝專題奏陳東北形勢時,提出齊齊哈爾是最為形勢緊要之地,應該駐兵,並請築城。又於進京請敕之際,再次陳述築城緣由。先此,索倫總管瑪布岱等也行咨理藩院說,齊齊哈爾諸村佐領等為當地村民陳情,為避免厄魯特、喀爾喀之相互征伐而勢必受到的侵擾和保護妻兒老小,情願披甲從軍,並請求於住地附近選擇合適之地築城聚居。康熙帝令薩布素與理藩院詳議後,又著議政王、貝勒、大臣等會議後覆奏。最後,奉旨「著不誤農時,乘閑築城」。並諭「傳旨於總管等,一同詳察地方,於嫩江東岸卜奎驛站地方丈量築城處所,以達斡爾等人力動工修築,至種田季節後,宣布來年竣工,將力夫遣回各該村。據此,另行築城之處,毋庸議。」(以上引自1989年遼寧民族出版社出版的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譯的《錫伯族檔案史料》中第35號檔案第26頁至28頁)。此諭由兵部行咨下達給黑龍江將軍組織執行。由是可知齊齊哈爾城於康熙三十年動工建於嫩江東岸卜奎站地方,是清廷決定的,並非是「相傳始築城,議在齊齊哈爾(村),既以中隔嫩江不便,改今地」的。至於城名,或許鑒於齊齊哈爾村民呼籲築城在先,又因兩地毗鄰,於是即以齊齊哈爾村名名城,也是不無道理的。建城之後,又因城址坐落在卜奎站地方,故而卜奎便成了齊齊哈爾城的通稱。這與民國時期通常稱齊齊哈爾為江省一樣,通行既久,也就約定俗成了。
通觀上述各情,可知卜奎村、齊齊哈爾村、齊齊哈爾城與《金史》所載太宗天會三年(1125)安置烏古迪烈二部及契丹民的龐葛城沒有任何關聯。因此可以說,被《龐葛城考》認定的那座哈拉古城遺址——龐葛城,與卜奎沒有一絲因緣,自然也不可能是早年的齊齊哈爾城。
註:
龐,《金史》本作厖,音茫,今《現代漢語詞典》作與龐通。
(載《北方文物》2004年第4期)
——作者簡介——
譚彥翹,字康文,號鈍庵,又號怡安、泊庵,書齋號思補齋。地方史專家、詩人、篆刻家。1925年生於河北徐水,十六歲遷居齊齊哈爾。1948年參加工作,為教師,後調至市政府機關。1981年調任市志辦,歷任秘書、處長、副總編、副編審。政協齊齊哈爾市第四、五屆委員會委員。第五屆文史資料委員會委員,第六屆文史資料委員會特邀委員。現為政協齊齊哈爾第十一屆委員會文史研究員。
著有《問學瑣筆》、《退食說故》、《退食說故》續編、《退食說故》三編、《求實集》等學術著作及文史札記。有《老鈍學詩錄》印行,有《鈍庵印概》問世。整理、標點《龍沙紀略》《卜奎風土記》《黑龍江外紀》《黑龍江述略》《龍城舊聞》等有關黑龍江及齊齊哈爾史地文獻。編定《齊齊哈爾市大事編年》。編選《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黑龍江將軍衙門檔案摘抄》第一輯(1796—1806)、《龍沙三百年詩詞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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