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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物物而不物於物

莊子:物物而不物於物

《莊子·外篇·山木第二十》里有一句話,「物物而不物於物,則胡可得而累邪」。大意是,利用外物,而不被外物所役使,這樣怎會受到牽累呢!

類似的名言還有不少,管子有言:「君子使物,不為物使。」荀子也講:「君子役物,小人役於物。」這些言論都是教導人們不要為外物所役,要做物的主人,而不是奴隸。

在莊周生活的那個年代,「物」還是比較匱乏的。彼時莊子就說出這樣的睿言智語,著實令人感佩。莊子的這句話既沒有否定「物物」,也沒有一味強調「不物於物」。既能得心應手地「物物」,又能保持「不物於物」的心境,這樣才能做到真正的「逍遙」。

莊子:物物而不物於物

當今時代,科技飛速發展,給人們帶來諸多便利。人可以「物」的「物」與日俱增,「物物」的能力也越來越強。與此同時,「物於物」的人也日益增多。

「物」本來就是用來「物」的,人要主導、駕馭、使用「物」,而不是被「物」所「物」、所「累」、所「役」。如果「物於物」,「物」反而成了負擔、累贅,人也就成了「物」的「奴」。心為物役,是一件可悲的事。

「物物而不物於物」揭示的正是一種平衡之道,當秤盤裡的「物物」過重,發生傾斜的時候,「不物於物」的提醒就變成了「另一種秤砣」。

莊子:物物而不物於物

技術的發展,工具的更新,使人們的「手」得到解放,變得更長、更有力,很大程度上不再受外物局限、束縛、牽制、羈絆。既能很好地「物物」,享受「物」帶來的便利、樂趣,又能「不物於物」,擺脫對物的過度依賴,追求心靈的自由,才能不為「物役」,超然「物外」。

「非淡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以致遠」,諸葛亮54歲時寫給8歲兒子諸葛瞻的《誡子書》里這樣寫道。而作為臣子,孔明先生還曾給劉後主上過一份「個人事項報告」,親屬財產狀況是「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頃,子弟衣食,自有餘饒」,而他本人「至於臣在外任,無別調度,隨身衣食悉仰於官,不別治生以長尺寸」,沒有其他營生,也不存在兼職取酬的情況,他的目標是「若臣死之日,不使內有餘帛,外有盈財」。諸葛亮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堪稱「不物於物」的典範。

莊子:物物而不物於物

功名利祿也是「物」,驕奢淫逸、弄權貪贓則是「物於物」的一種病症。古今中外,物噬主、錢吃人、人為物役的事例不勝枚舉,被名韁利鎖捆綁、被慾望蒙著眼睛、被權力牽著鼻子、被「孔方兄」抽打著推磨的人何其多也,被所謂的「功勞簿」絆倒、被享樂主義吞噬、被奢靡之風吹翻的悲劇也頻頻上演。興亡更替、沉浮載覆的經驗教訓一再告訴我們:不忘初心,不物於物,方能跳出歷史周期律。


◎本文原載於《中國紀檢監察報》(作者問田),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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