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了!高唐大年初六鞭炮震天響,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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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
今天是大年初六,天剛亮,就聽得一陣陣的鞭炮聲,可今天不是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日子嗎?
筆者清楚的記得,2018年2月12日高唐縣人民政府 關於禁限燃放煙花爆竹及孔明燈的通告,規定:縣駐地東至105國道、南至322省道、西至316省道、北至316省道與105國道,除每年農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和正月十五全天以外,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燃放煙花爆竹的壞處,我相信不需要筆者再贅述了,不僅容易引發火災和傷人事故,還污染空氣和城市環境。煙花爆竹燃放會產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物氣體和各種金屬氧化物的粉塵,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是刺激性和腐蝕性極強的酸性氧化物,大量燃放鞭炮時,如果適逢無風或低氣壓的天氣,一時無法飄散,就會強烈地刺激人的呼吸,使人咳嗽,引起氣管炎等呼吸系統疾病。同時,煙花爆竹燃放後的碎片、殘留物影響城市的市容環境。
商家、企業開業的時候,燃放煙花爆竹都是為了討個好彩頭,一年到頭財源滾滾,所以鞭炮齊鳴也就很正常了。
筆者不禁納悶了,不是政府才出台的禁放通知么?難道現在不是限制燃放的時間段么?今年全縣大張旗鼓的禁限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浪費那麼多人力物力,又有何用呢?還是有很多人依然我行我素,把政府的禁令當做耳邊風。
所以,建議,相關部門要啟動聯合執法和專項督查,要把政府出台的政府和法令落到實處;要啟動對應的問責機制。群眾無小事,環境無小事。真想讓高唐一片碧水藍天,光靠喊是不夠的,監督落實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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