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離島機票破萬:專家稱航空公司有調價權,但政府應出手干預
這個春節,海南再次成為焦點。除了受大霧影響造成的交通擁堵,最高售價近2萬元的「天價」出島機票也引發了諸多爭議。
北京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會常務副會長邱寶昌表示,在極端天氣帶來的非常時期,不同於正常市場,政府部門應出手干預市場。
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黃偉介紹說,根據我國民航價格的相關法律法規,頭等艙、公務艙實行的是市場調節價,航空公司具有自主定價權。經濟艙雖然大部分實行政府指導價,但航空公司可在法律規定的浮動區間內確定執行運價。不過,航空公司之間是否存在協同壟斷的行為,仍然值得注意。
航空公司有調價權利
三亞至哈爾濱的機票售價破萬。
受大霧天氣影響,瓊州海峽海運一度停航。
從海口、三亞離島,飛至廣州、北京、哈爾濱等多地機票價格均破萬,最高票價逼近2萬。部分離島航班,甚至要等到3月才有經濟艙機票出售。
據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雲峰介紹,2017年6月30日,民用航空局印發《關於印發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國內航線目錄的通知》,列明了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國內航線目錄。「如果此次引起爭議的海南出島航線屬於目錄範圍,則航空公司有權自主定價。」南都記者在《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國內航線目錄》中了解到,包括海口、三亞至內地等多個線路、共724個航段,都可以實行市場定價。從海口、三亞飛至廣州等航段均包含在內。
「本次漲價事件涉及多家航空公司,包括三亞至哈爾濱、北京等多條航線的公務艙、經濟艙,普遍大幅上漲。」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黃偉稱,機票漲價行為是否涉嫌違反反壟斷法,首先要看價格形成機制。根據我國民航價格的相關法律法規,本次漲價最嚴重的頭等艙、公務艙實行的是市場調節價,航空公司具有自主定價權。經濟艙雖然大部分實行政府指導價,但航空公司可在法律規定的浮動區間內確定執行運價,仍具有一定的自主權利。
黃偉介紹,根據《民航總局、國家發改委關於完善民航國內航空旅客運輸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旅客運輸票價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國內航線,航空公司可以基準價為基礎,在上浮不超過 25%、下浮不限的浮動範圍內自主確定票價水平。
「在此情況下,如果各航空公司在確定票價的過程中,存在在出行高峰期召開『定價會議』的情況;或者彼此之間就提高票價存在其他會晤、溝通等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聯絡,並且漲價行為從涉及的航線、漲價時間、幅度等方面看具有一致性,則可能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構成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之間達成排除、限制競爭的協議或其他協同行為,可能引起如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等反壟斷執法機關的關注。」黃偉說。
極端天氣情況不同於正常市場
2月22日三亞至北京的航班已售完。
「在正常的市場條件下,航空公司可以在一定範圍內調整機票價格,但現在是春運返程高峰期,又遇到大霧鎖海,航空就成了主要或唯一的離島方式。」北京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會常務副會長邱寶昌認為,由極端天氣帶來的非常時期不等同於正常市場,政府應出手干預,包括協調住宿、餐飲等。
邱寶昌說,根據《非常時期落實價格干預措施和緊急措施暫行辦法》,政府部門一是可以給出最高限價,二是禁止企業協同漲價。此外,《價格法》第三十條規定,當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顯著上漲或者有可能顯著上漲時,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部分價格採取限定差價率或者利潤率、規定限價、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和調價備案制度等干預措施。
采寫:南都記者 秦楚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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