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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離婚不簡單,文章沒做到,賈乃亮也沒做到,吳建豪想離婚卻身不由己

明星的婚姻生活總是備受大家關注,有人說婚姻其實就像風箏一樣,一鬆手就飛走了,感覺很有道理,其實明星們的婚姻更像一張紙,隨時都可能被撕掉。

而最近娛樂圈裡的明星婚姻事情稱出不窮,遠的有文章出軌事件,最近賀歲電影中大賣的唐人街探案2的大導演陳思誠出軌醜聞,而去年年底的李小璐出軌pg one事件更是鬧的沸沸揚揚。搞的原本應該出現在今年春晚的賈乃亮一家人,消失了一般。

而最近又有一位明星深陷離婚傳聞中,曾經的F4帥哥吳建豪,被傳婚變多年,最近更是被稱吳建豪主動提出跟妻子離婚。吳建豪,英文名VanNess Wu,1978年8月7日生於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聖塔莫尼卡市。美籍華裔歌手、演員,偶像組合F4成員。

而他與妻子石貞善的婚禮曾經火爆娛樂圈,大秀恩愛的他們卻很快變成了這樣,據媒體報道,吳建豪與新加坡百億千金妻子石貞善結婚以來來,大小婚變傳聞沒停過,更曾發生兩人疑似在網上互相對罵的過程。而最近更是傳出吳建豪之前曾提過離婚,但被妻子一口拒絕。

而更有一種說法,指出之所以多年以來,吳建豪不與妻子離婚,是因為他是一名虔誠的基督教徒。

而在新加坡對於離婚的規定十分嚴格和複雜,雙方想離婚,不會簡單的兩個人簽字就可以完成的。

根據當地的法律對於離婚的規定的介紹,要想離婚的夫妻必須在結婚3年後才能提出申請,並且需要過3年「分居」的生活且不能有其他顯示雙方尚有感情的行為。若有一方不同意,則必須要分居4年,才能完成離婚的手續。

吳建豪夫妻二人是在2013年結婚,到今年已經超過3年,能夠提出離婚請求。但兩人是否已符合分居3年的規定,還是需要按4年的規定來辦,還需要當地的法律來認定。看來明星的離婚也不是那些簡單的事情。總之,一句老話,好聚好散,以後還會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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