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袁世凱剝奪人民言論自由:借憲政之名實行專制

袁世凱剝奪人民言論自由:借憲政之名實行專制

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建立。3月2日,南京臨時政府內務部公布《民國暫行報律》,要人民執行。規定:一、新聞、雜誌已經出版及今後出版者,其發行及編輯人姓名,須向本部呈明註冊,或就近地方高級官廳呈明,咨部註冊。4月1日前必須辦理,否則不準發行。二、流言煽惑關於共和國體、有破壞弊害者,除停止其出版外,其發行人、編輯人並坐以應得之罪。三、調查失實、污毀個人名譽者,被污毀人得要求其更正。要求更正而不履行時,經被污毀人提出訴訟,訊明得酌量科罰。

該律剛一頒行,立即遭到上海報界俱進會和各報館反對,並致電臨時大總統孫中山,聲稱「報界全體萬難承認」,請飭令內務部取消。3月9日,孫中山向內務部發出如下指令:「案言論自由,各國憲法所重;善從惡改,古人以為常師,自非專制淫威,從無過事摧抑者。該部所布《暫行報律》,雖出補偏救弊之苦心,實昧先後緩急之要序,使議者疑滿清鉗制輿論之惡政,復見於今,甚無謂也。又,民國一切法律,皆當由參議院議決宣布,乃為有效。該部所布《暫行報律》,既未經參議院議決,自無法律之效力,不得以『暫行』二字,謂可從權辦理。尋繹三章條文,或為出版法所必載,或為憲法所應稽,無取特立報律,反形裂缺。民國此後應否設置報律及如何訂立之處,當俟國民議會決議,勿遽亟亟可也。除電復上海各報外,合行令仰該部知照。此令。」[]時隔一日,又公布了《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該法與憲法具有同等效力,明文規定:「人民有言論、著作、刊行及集會、結社之自由。」從此言論自由得到了法律保護,人民歡天喜地,思想大為解放,一時之間各地創辦報紙(當時雜誌也稱報紙)風起雲湧,言論相當自由,朝氣勃勃。革命黨人自負創造共和之功,目無餘子,急欲掌握政權,創辦尤多,大膽評論時政,攻擊繼任臨時大總統的袁世凱不遺餘力。

然而,好景不長。1913年3月,國民黨的代理事長宋教仁被刺身死。國民黨人認為是政府指使人乾的,就在本黨某些報紙上大加譴責,言辭極其尖銳,有「萬惡政府」、「政府殺人」、「政府罪狀」及「民賊獨夫」等字樣。袁世凱原為前清舊官僚,雖然當選為共和國的國家元首,滿腦袋仍是封建思想,以前由於需要利用各種政治力量鞏固自己的地位,他對來自各方面的批評攻擊暫時容忍下來。現在受到如此攻擊,他再也無法忍受,決定以武力消滅國民黨勢力,遂於5月1日以「任意誣衊」之罪名,命令內務部「嚴重取締」《國風報》、《國光新聞》和《中國報》。[]6月17日,內務部又對新聞界發出嚴厲警告:報館對宋教仁案和善後借款「肆意詆諆,痛加誣衊」,「甚至加大總統以種種不名譽、不道德之稱謂」。「若不依法限制,實足擾亂大局,妨害治安」。倘若再「倡言無忌,淆惑觀聽,則是有意煽惑人心,妨害秩序,法律具在,斷難寬容。」[]

鎮壓了國民黨人的「二次革命」,當選上正式大總統,袁世凱開始肆無忌憚地破壞共和制度,以「鼓吹二次革命」、「袒護逆黨」、「煽惑國民」、「詆毀政府」等等罪名,剝奪國人的言論自由。據不完全統計,1913年7月至12月,被封殺的報紙即達四十餘家。其中中央政府直接下令執行的有:北京的《日日新聞》、《民國報》、《民主報》、《亞東新聞》、《中央新聞》《正宗愛國報》、《京話報》、《華報》、《國報》、《超然報》,吉林的《新吉林報》,福建的《民報》、《群報》、《共和報》,上海的《飛艇報》、《中華民報》。被禁止在北京發行的有南京的《中華報》,浙江的《天鍾報》,湖南的《女權報》,上海的《民立報》。總之,指責袁世凱的報紙幾乎都遭到厄運。

1915年8月以後,袁世凱欲帝制自為;可是,民主政治深入人心,他不敢自行宣布,便盜用民意,以示「應天順人」。為此,他一方面下令召開「國民代表大會」,進行國體投票和推戴皇帝,在法律程序上做到完全「合法」;另一方面剝奪人民的言論自由,禁錮人民的思想,大搞輿論一律,製造全國人民熱烈擁護帝制的假象。

其時中央政府尚無通訊社、新聞局一類機構,無法直接向各報下達指令。如何對付那些反對帝制的報紙呢?辦法有兩種,均很簡單。首先,用金錢收買。只要反對帝制的報紙改為贊成頌揚帝制,都給金錢,名為「津貼」,實為「封口費」。其次,對於不肯接受「津貼」的報紙,命令軍警採用暴力手段,封報捕人。如江蘇當局就曾訓令淞滬警察廳發出布告:「《民權》、《民立》、《民強》各報,專為亂黨鼓吹異說,破壞民國,捏造事實,顛倒是非,信口開河,肆無忌憚,亟應從速禁售,以免淆亂人心。」[]上海的《民新日報》、《民國公報》、《愛國報》、《民意報》、《民信日報》,北京的《天民報》,同樣被加以種種罪名而取締。其他持反對論調的《時事新報》、《中華新報》、《民國日報》、《益世報》等,在內地的則勒令停版,在租界的則停止郵遞,在國外的則禁止輸入。即使報紙拒用「洪憲」紀年,政府也勒令執行。淞滬警察廳即奉內務部電令致函上海日報公會,嚴正警告:如「再沿用民國五年,不奉中央政令」,「惟有禁止發賣,並報紙沒收也。」[]

一般平民百姓自然無法與暴虐的政府抗衡,只能屈服。通過收買和暴力,袁世凱將國內反對帝制的報紙摧殘殆盡,做到了輿論一律,使得「共和國體下之人民,罔敢擁護共和國體。」[]「各報只可歌功頌德,無敢反對者。」[]「參政院勸進之案尚未通過,而各報又一致有皇帝之頌,今上之稱。其步驟之齊整,殆成不約而同之觀。」[]參政院推戴袁世凱為帝,北京各報都用紅色印刷,大加慶賀。1916年開始,北京各報又一致以「洪憲元年」揭諸報端。所有這些都是高壓政策的產物,根本不能反映出真正的民意。

攀龍附鳳之徒,甘做奴才鷹犬之輩,歷代均為數不少。在他們眼裡,沒有是非,沒有真理,只有私利,只會揣摩當權者的心理,看當權者的眼色行事。袁世凱稱帝時亦然,除了黨政軍各界的心腹爪牙以外,新聞界也有一批。他們無恥地自稱「臣記者」,利用手中的報紙積極宣揚帝制,欺騙世人,為袁世凱大搞輿論一律立下了汗馬功勞,起了極壞的作用。這方面的典型人物要推薛大可和袁世凱死後被人們稱為「三小人」的康士鐸、烏澤聲、汪健齋。薛大可經營的《亞細亞報》平時就吹捧袁世凱,得到政府支持,籌安會成立後,他又去上海辦分社,鼓吹帝制不遺餘力,雖遭遇炸彈襲擊而不退縮。康士鐸主編《民視報》,烏澤聲主編《國華報》,汪健齋主編《京津時報》,亦是帝制的狂熱鼓吹者。

袁世凱稱帝時到天壇行祭天禮

袁世凱稱帝以後,《民視報》和《國華報》百般阿諛奉迎,歌功頌德之文連篇累牘,「今上」、「聖躬」、「我大皇帝」、「萬歲無疆」等詞充滿報面,並發表一些文章為袁世凱鎮壓護國軍張目。袁世凱對他們非常賞識,特意把他們三人和王博謙等八位報界代表召進新華宮中,賜下一滿缸黃酒,讓他們圍坐痛飲,名曰「皇澤普被」,以示獎勵。他們感到無尚榮寵,飲完酒各向北叩首九個,大呼「萬歲」三聲,謝主隆恩;汪健齋認為三聲尚不足表達其內心的感激之情,居然大呼了四聲。

人民享有言論自由權利在每一個文明國家的憲法中都有明確規定,但是,紙面上規定的美好東西並不一定都能變為現實。因為在民主政治成為世界潮流之後,有些獨裁者手段非常狡猾,取專制之實而不欲居其名,用憲政之名而惟恐蹈其實,極力在實際上剝奪人民的自由權利。袁世凱就是此類人物。1914年5月1日他公布的《中華民國約法》雖然也和《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一樣,規定人民有言論自由;但在「人民」之後,又加上「於法律範圍內」幾個字,如此一來,便把言論自由嚴格地限制在「法律範圍」之內,越過「法律範圍」,即為非法,便無自由可言。言論方面的主要「法律」,就是此前一個月(1914年4月2日)頒布的《報紙條例》。該《條例》規定報紙不得登載的內容有八款,其一為「妨害治安者」。所謂「妨害治安」,《條例》並無具體界定,存在法律真空,全憑官方任意解釋,報紙根本無法遵守。僅據此一點,官方就可將一切不滿袁世凱的言論歸於這款罪名之下,對報紙和編輯人員予以摧殘迫害。

專制淫威可以封住人口,卻不能令人心服,壓抑愈甚,願望無從表達,人心愈憤。袁世凱稱帝之所以遭到全國人民激烈反對,在短短几個月之內迅即敗亡,殘酷地壓制言論自由,大搞輿論一律,實為重要原因之一。

注 釋:

[]中國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史料組編輯:《辛亥革命資料》,中華書局1961年版,第257頁;戈公振:《中國報學史》,三聯書店1955年版,第340-341頁。

[]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彙編》第三輯,江蘇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039頁。

[]《政府公報·命令》,1913年6月20日。

[]戈公振:《中國報學史》,第184頁。

[]戈公振:《中國報學史》,第182頁。

[]《申報》,1915年10月11日。

[]管翼賢:《北京報紙小史》,見楊光輝等編:《中國近代報刊發展概況》,新華出版社1986年版,第424頁。

[]戊午編譯社:《北京新聞界之因果錄》,見楊光輝等編:《中國近代報刊發展概況》,第166頁。

【摘自:炎黃春秋網刊外稿 文/侯宜傑 原題:《袁世凱剝奪人民言論自由》】

註:本公號所推送的文章如侵犯到原作者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繫(『進來撩』欄中的聯繫我們),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內刪除。所推送的文章並不代表本公號觀點,請和諧留言。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史客兒 的精彩文章:

楊天石:蔣介石1946年修憲風波

TAG:史客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