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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拉古城、齊齊哈爾城、金龐葛城 關係考辨——與馮永謙、傅惟光先生商榷

齊齊哈爾市境內哈拉村古城的歷史定位,及其與齊齊哈爾城、龐葛城的關係,近些年引起史學界同仁的關注。在研究中產生很大分歧。當然這是「百家爭鳴」各抒己見,只有這樣才能辨別真偽,才能還歷史的本來面目。對此,筆者也想談談自己的看法。

哈拉村古城,位於嫩江西岸,今齊齊哈爾市梅里斯達斡爾族區雅爾塞鎮哈拉村附近。據《梅里斯達斡爾族區志》載:「東距嫩江2000米,南距哈拉村250米。古城呈長方形,分南北二城。北城東西長300米,南北長250米,周長1100米。城牆為夯土築成,底寬10米,上寬13米,殘高2米。牆的四面各有2個馬面。東南角與東牆第一個馬面間有一瓮門,東西長20米,南北長16米。四牆各馬面間距離80米~100米不等。四角築有角樓,牆外有護城壕。城中偏東有一建築台基(俗稱點將台),南北40米,東西34米。台基前有寬8米的路基,連通南城。可從北城瓮門進入南城。台基後有3米寬路基直達北牆。南城接北城東西牆而建。東西長300米,南北長130米,周長860米。南北二城城垣總長1360米。」

哈拉村古城建於何時?屬於遼金時代的哪座古城?史學界眾說紛紜,尚在爭論之中。馮永謙先生在《龐葛城考》中,引用《金史·本記第三·太宗》所載:「天會三年(1125),二月,丁卯,以龐葛地分授所徒烏虎里、迪烈底二部及契丹民。」和《金史·志第五·地理上》所載:「烏古敵烈統軍司,後升招討司與蒲與路近。」以及王國維先生考證「金時烏古敵烈部在興安嶺之東,蒲與路之西,泰州之北」。而推斷「今齊齊哈爾市西部,嫩江西岸哈拉古城應為金初的龐葛城故址,也是金初烏古敵烈統軍司、招討司的治所」並引用孟廣耀先生考證:「今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及其周圍統稱卜奎(魁),滿語中的『奎』字,系『克伊切』,Ki音,有音無字,以『奎』代之。或讀成『魁』。有時候『卜奎』讀成『卜克伊』或讀成『博克西』。這就是《金史》中龐葛城。」馮先生贊同此說法,同時認定:「今日龐葛城(哈拉古城——本文作者注)南有齊齊哈爾,當為清代齊齊哈喇站舊址,可見卜奎(齊齊哈爾)一名完全有沿襲金代龐葛城之名的可能。看來,元代的吉答站就是今天的齊齊哈爾,清初的卜奎站,金代的龐葛城。」「如果這個推斷正確的話,齊齊哈爾建城的歷史可能提前至金天會三年(公元1125年)」。傅惟光先生的觀點與馮永謙先生相同。在考證金代龐葛城是今哈拉村古城,以及哈拉村古城與齊齊哈爾城關係的撰文中,基本上也是引證《金史》所載的前述幾條。此外,並引證來源於《金史》的《東北歷代疆域史》和《黑龍江志稿》中有關龐葛城的記載,進而推定「嫩江流域歸蒲與路管轄,齊齊哈爾設統軍司,後升為招討司,烏古敵烈統軍司駐龐葛城,即今嫩江西岸的哈拉古城」。「齊齊哈爾只有三百年的建城史,有失真實」。「齊齊哈爾有城應始於金初」。

馮、傅兩位先生通過上述引證得出的結論和聯想式的推斷,使人產生許多疑惑。

其一,哈拉村古城建於何時,是建於遼代還是建於金代?並不清楚,將齊齊哈爾城城史紀元推到「金天會三年(1125)」「始於金初」,沒有確切的史實根據。

其二,齊齊哈爾城和哈拉村古城,本是建於不同朝代,時間相差幾百年,又相距幾十里,為何能對接一起,把齊齊哈爾城建城三百多年變為八百多年?

其三,依據《金史》所載「以龐葛地分授所徒烏虎里、迪烈底二部及契丹民」,「烏古敵烈統軍司,後升招討司與蒲與路近」,「買珠於烏古敵烈部及蒲與路」,及王國維先生考證「金時烏古敵烈部在興安嶺之東,蒲與路之西,泰州之北」,均為無確切的地理定位,作為證據斷定哈拉村古城為龐葛城,有失嚴密的科學性。

其四,齊齊哈爾、哈拉、卜奎,三地名源於何時,清代之前並無記載,僅依據滿語同為卜奎的說法,哈拉即齊齊哈爾,即卜奎,有違背歷史真實之嫌。

其五,齊齊哈爾城,齊齊哈爾城轄地,齊齊哈爾市,是三個不同的概念、範圍,三合一之說,混淆了歷史的研究範疇。

要想搞清楚哈拉村古城,建於哪個朝代,是不是金代烏古敵烈統軍司,後升招討司治所龐葛城,以及與齊齊哈爾城的關係,僅憑上述引證是說不明的,必須從多方面探討、考證。

首先,要研究遼金時期嫩江中游流域的民族分布及行政區域劃分,以及從民族語言、村屯名稱起源、屯軍設防等諸多方面考證,方能得出科學、準確的結論。譚其驤先生主編的《中國地理歷史圖籍》載:遼和北宋時期,嫩江以西為上京道,嫩江以東為東京道。松花江流域為女真人。嫩江流域為室韋人並設室韋王府。金和南宋時期,嫩江以東為上京道蒲與路,多是女真人居住地。嫩江以西為北京路,是室韋部、契丹部、烏古敵烈部居住地。據清代《錫伯族檔案史料》記載,清代嫩江中下游,仍為達斡爾、蒙古、錫伯、索倫、鄂倫春等民族所居地。由此不難看出,遼代在嫩江以西所建城堡、村屯,是以室韋人語言命名;清代在嫩江西岸所建城堡、村屯,以達斡爾族語言或蒙古族語言命名。今稱尼爾基、訥河(博爾多)、塔哈(塔哈爾)、齊齊哈爾(卜奎)、富拉爾基(呼啦爾吉)、江橋(哈拉爾葛)等等。

哈拉村古城,最初的名稱是什麼?無從考證。但它建於何時卻有據可查。筆者經查閱大量《遼史》、《金史》資料,進行研究、分析,認為哈拉村古城建於遼代,公元十世紀初。遼太祖先後征服烏古部、敵烈部及室韋各部和渤海,一併歸納大遼版圖。據《遼史·志第三·營衛志·部族》記載:「突呂不室韋部。本名大、小黃室韋戶。太祖為狨沙里,以計降之,及置二部。隸北府,節度使屬東北路統軍司,戍泰州東北。」遼泰州,今為泰來縣塔子城古城,置東北路統軍司。從地理方位上看,哈拉村古城、洪河村古城、罕伯岱村古城均在泰州東北,屬泰州及東北路統軍司轄地。由此可推定,靠近嫩江西岸的這三座古城,遼初突呂不室韋部,即大、小黃室韋人所建的具有戰略意義的防衛城。以嫩江這條天然屏障,布防遼代設置的部族乣軍,抵禦嫩江之東女真人的進犯。洪河古城,四邊長不等,周長736米,現存殘高15米~2米。罕伯岱古城四邊不等,周長426米,現存殘高15米~2米。這兩座古城,金代是否沿用,無從考證。

由此可見,齊齊哈爾市境內(包括現7個區範圍)建有古城的歷史並非馮、傅兩位先生所說「金天會三年(1125)」、「始於金初」。應該始於遼初,至今已有千年之久。當然,筆者並不贊同「對接」一說。對齊齊哈爾城的研究,不能外延四周村屯。因為它有自身的範圍界限,它是個完全特定的主體。齊齊哈爾城建城時間是固定的,據《錫伯族檔案史料》載:黑龍江將軍薩布素上奏朝廷:「自烏拉吉林至嫩江口約五百里。嫩江口至齊齊哈爾約五百里,齊齊哈爾至墨爾根約五百里。其中有齊齊哈爾最為緊要形勢之地,蒙古、錫伯、索倫、達斡爾等所居地界總匯於此,且距通達興安嶺北呼倫等地及尼布楚之道甚近,應於齊齊哈爾一帶駐兵一隊。」又稱:「達斡爾等自墨爾根至穆哈喇村據嫩江之岸而居,綿延六百餘里。去歲,喀爾喀、巴爾呼等來齊齊哈爾地方之際,索倫、達斡爾等幾經逃散。嗣後,有此等事宜,則齊齊哈爾周圍無城郭,綿延而居者相隔遙望,將難收聚、保護。據此,除無棲所而游牧之索倫、鄂倫春外,若齊齊哈爾等諸村達斡爾內,酌情選丁一千名,整編牛錄,令其披甲……照省城之例,將家道殷實之人安置於城內,窮困人等安置於村,則不難耕種,有事可收之於城內。」經議政大臣等會同議題。皇帝准奏。於康熙三十年(1691)七月初三聖旨:「著不誤農時,乘閑築城。欽此。欽遵。」薩布素將軍傳旨於總管等,根據旨意「一同詳察地方,於嫩江東岸卜奎驛站地方丈量築成處所,以達斡爾等人力動工修築,至種田季節後,宣布來年竣工,將力夫遣回各村」。這充分說明,齊齊哈爾城(於卜奎村),始建於康熙三十年,即1691年。這個史實是不容改變的。

齊齊哈爾城,有內城和外城。《盛京通志》載:「內城植松木為牆,中實以土,高一丈八尺(約6米),周圍一千三十步(約830米),四門;城外有郭,用土垡包砌,周圍十里(5000米),南北各一門,環城有塹壕,高一丈五尺(5米)。」據《齊齊哈爾市志》記載:「清康熙初年,索倫總管卜奎」在此地居住,「卜奎村源於人名」。據吳雪娟先生《達斡爾首領卜魁考述》一文載:「卜魁是清代達斡爾族首領之一,曾任索倫總管,黑龍江副都統銜等官職。」卜奎「達斡爾族語為『摔跤能手或大力士』,表示尊稱」。卜奎村,最早見於康熙九年(1670)。康熙二十四年(1685),開通從吉林烏拉,北經墨爾根至黑龍江的驛道,從伯都訥過江,沿嫩江下游北岸,中游東岸,設驛站。如特穆德赫(今昂昂溪區頭站村)、卜奎(今齊齊哈爾)、塔哈爾(今富裕縣塔哈鄉)、博爾多(今訥河)。遵照旨意,卜奎村建城後改稱齊齊哈爾城,江西齊齊哈爾屯逐變為齊齊哈屯。齊齊哈爾建城之初,設城守尉;康熙三十七年(1698),裁城守尉設副都統;康熙三十八年(1699),黑龍江將軍移駐齊齊哈爾城。至此,升為省會城。齊齊哈爾城,四周轄境較廣,據《黑龍江檔案》記載:「四外村屯人戶……一共二百九十處,驛站十五處,居人一萬五百七十六戶。」

上述史料,不僅說明齊齊哈爾與卜奎的變換,同時說明齊齊哈爾城與其所轄地境範圍概念根本不同,遼代所建哈拉村古城與清代所建齊齊哈爾城不相干系。我們了解了卜奎村名稱源於清代達斡爾語的卜奎人名。那麼齊齊哈爾、哈拉兩地村名有沒有相關聯呢?只要了解了哈拉建村時間、地名起源,便可一清二楚。《梅里斯達斡爾族區志》載:「齊齊哈村,是清順治年間,由巴克日莫昆、甘淺莫昆、斡郎日莫昆、杜爾勒莫昆、畢力楊莫昆人共同所建。」齊齊哈爾,達斡爾族語是「喜扎嘎日,為齊齊哈爾的諧音」。

「哈拉,達斡爾族語為『哈日阿』,清順治年間,由鄂蘇日哈勒或穆哈拉所建」。齊齊哈爾、哈拉、卜奎村屯的建立,名稱的由來,是在清代,並不是遼金時代。哈拉村古城,遼金時期為何名稱,沒有史料可以說明。齊齊哈爾、哈拉、卜奎三地名,均是達斡爾族語,並非孟廣耀先生所述「齊齊哈爾及其周圍統稱卜奎(魁),滿語中的『奎』字,系『克伊切』……這就是《金史》中的龐葛城」。從遼金兩代行政區劃方面考證,遼代嫩江以西屬上京路,以東屬東京路;金代嫩江以東屬上京道蒲與路,以西屬北京道,根本不存在江西管江東,或江東管江西,齊齊哈爾、哈拉、卜奎統稱卜奎之意。

從軍事防禦角度來研究,金代在泰州轄境內修築界壕,東起今莫力達瓦旗尼爾基北嫩江西岸,經甘南縣、齊齊哈爾市碾子山、龍江縣至興安盟扎賚特旗。其目的是防禦沒有被女真人征服的劃入金國版圖的其他部族。如按馮、傅兩位先生論定,哈拉村古城為金代龐葛城,並置烏古敵烈統軍司,屯兵於此地,一旦有哪個部族軍進犯,只能背水而戰,這是兵家之大忌。所以說,烏古敵烈統軍司,後升招討司治所的龐葛城,不能設置在只能進、不能退,被動挨打的地方即今哈拉村古城。至於哈拉村古城,金代可能延用,但只不過是嫩江西岸商貿往來的集散地。在哈拉村古城附近有金代窖置,發展手工業生產是理所當然之事。所以,筆者認為,哈拉村古城不是龐葛城,也不是烏古敵烈統軍司,後升招討司治所。

那麼,金代龐葛城,即烏古敵烈統軍司,後升招討司,究竟是哪座古城?

我們考證龐葛城的地理定位,還需要從烏古部和敵烈部在遼金兩朝的居住地及動態狀況著手進行研究。

烏古部和敵烈部,在契丹部建國之前,是游牧在呼倫湖和克魯倫河中下游的兩個部族。契丹部興起後,遼太祖將其兩部族征服。但這兩個部族時降時叛。

據《遼史卷一,本紀第一、太祖上》記載:元「九年春正月,烏古部叛,討平之。」《遼史卷二、本紀第二、太祖下》記載:「冬十月丙午,次烏古部,天下大雪,兵不能進……命皇太子將先鋒軍進擊,破之,俘獲生口萬四千二百,牛馬,車乘、器物二十餘萬。自是舉部來附。」《遼史卷七、本紀第七、穆宗下》記載:應歷十四年(964)「十二月,烏古叛,掠民財畜」。十五年(965)「六月,敵烈來降」。「七月……丁丑,烏古掠上京北榆林谷居民,遣林牙肖干討之」。《遼史卷十·本紀第十·聖宗一》記載:統和元年(983)「十月癸巳,速撒奏敵烈部及叛藩來降,悉復故地」。《遼史卷十五·本紀第十五·聖宗六》記載:開泰二年(1013)正月:「已未……烏古、敵烈叛,右皮室詳穩延壽率兵討之。」「秋七月壬辰,烏古、敵烈皆復故疆」。三年(1042)夏四月「癸亥,烏古叛」。四年(1015)夏四月「壬申,耶律世良討烏古,破之」。《遼史卷十六·本紀第十六·聖宗七》記載:七年(1018)三月「丙午,烏古部節度使肖普達討叛命敵烈,滅之」。《遼史卷二十二、本紀第二十二、道宗二》記載:咸雍四年(1068)「秋七月壬申,置烏古敵烈部都統軍司」。於克魯倫河中游的河董城。《遼史卷二十六、本紀第二十六、道宗六》記載:壽隆二年(1096)正月「辛酉,市牛給烏古、敵烈、偎烏古部貧民」。「九月丙午,徒烏古敵烈部於烏納水,以扼北邊之衝」。上述引證說明,烏古敵烈部雖然被契丹部征服,但始終對朝廷存有二心,不願歸順。而朝廷對烏古敵烈部採取的是討伐又利用的政策。給烏古敵烈部一定的地位,置烏古敵烈部統軍司,又將其遷徙到與契丹部族雜居,易於控制的烏納水,扼制北邊未被遼國征服的其他部族的入侵。遼金時代,嫩江上中游稱納水,下游稱鴨子河,而與嫩江中游交匯的綽爾河或雅魯河,應是烏納水。上述史料,足以證明,烏古部和敵烈部,從呼倫湖和克魯倫河中下游遷移到烏納水,是在遼朝,而不是金代。遼國是契丹人建立的王朝,自然契丹人就佔有強勢地位,不可能與烏古部和敵烈部平等相待。當金太祖發兵討遼,攻克賓州、達魯古城、黃龍府、泰州之後,於金太宗天會二年(1124)閏月「已丑,烏虎里,迪烈底兩部來降」。然而就在當年七月「已未,以烏虎部及諸營叛,以吳勃極烈顯等討平之」。經過武力征服於「太宗天會三年(1125)二月丁卯,以龐葛城地分授所徙烏虎里、迪烈底二部及契丹民」。很顯然,這是朝廷的一種安撫政策,使烏虎里、迪烈底二部及契丹民享有平等之待遇,不再反叛。也有另一種可能,龐葛地原屬契丹二十部族放牧之地,遼遷徙烏古敵烈部於此後,由於受到契丹民的歧視,得不到公平的分授。金初烏古敵烈部來降,提出遷回原地呼倫湖和克魯倫河下游地區。金朝詳知,烏古敵烈部在遼朝時降時叛,未許,仍留在雅魯河、綽尓河下游定居,與契丹民平等分授龐葛城所轄區域。並復設烏古敵烈統軍司,東北路統軍司隨泰州遷置到長春州後,升為招討司。由此推斷,金龐葛城為今龍江縣境內的小城子古城。小城子古城,不是金代所建,而是遼初所建的金山縣,後升為靜州。

烏古敵烈部遷徙到此地之後,置烏古敵烈統軍司。金代只是繼續沿用,將名稱改為龐葛城。小城子古城,沙家街古城,正如王國維先生所推斷:「金時烏古敵烈部在興安岺之東,蒲與路之西,泰州之北。」此地理定位,與《金史》所載「買珠於烏古敵烈部及蒲與路」,「烏古敵烈統軍司,後升招討司,與蒲與路近」是一致的,並不矛盾。烏裕爾河、嫩江、雅魯河、綽爾河均盛產珍珠,江東為蒲與路轄地,江西為龐葛城(烏古敵烈招討司治所)轄地,就其地域來講,僅一江之隔,不能說不近。小城子古城,南牆長410米,北牆長440米,東牆長356米,西牆長340米,周邊長1456米。城牆為夯土建築,底寬18米,殘高7米。沙家街古城,南北牆長486米,東西牆長240米,周邊長1452米。城牆為夯土建築,底寬12米,上寬2米,殘高35米。兩城相距較近,均在雅魯河及其支流烏爾根河之間,與金界壕距幾十里,同界壕邊堡呼應、聯繫,以及出兵應戰很是方便。烏古部和敵烈部,雖同為烏古敵烈統軍司,後升為招討司,但兩部不能同居一城,而分居兩城。

筆者認為,如果研究齊齊哈爾城的城史紀元,它限於清康熙三十年(1691)的卜奎村;如果研究齊齊哈爾城所轄地域,包括四邊290個村屯;如果研究齊齊哈爾市區,包括龍沙、建華、鐵鋒、昂昂溪、富拉爾基、梅里斯7個區;如果研究齊齊哈爾市所轄地區,包括泰來、龍江、甘南、富裕、訥河、克山、克東、拜泉、依安9個縣。概況和研究範疇且不可混為一談。如果說齊齊哈爾市區內遼代所建的古城史,已近1100年。

(劉玉河,原齊齊哈爾市史志副總編,副編審,此文成稿於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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