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寧犧牲30年後 11歲男孩救山火燒傷 其父:給他講了賴寧的故事但不宜提倡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董振傑)2月16日大年初一,河南鄭州五年級學生孔梓岳到位於商丘永城市龍崗鎮孔灣村的老家給爺爺奶奶拜年,在一處種滿樹木的坑塘內發現火情,這位11歲的少年隻身撲救被火燒傷。此事經媒體爆出後,引發關注和議論,有網友認為孔梓岳的行為正如30年前的賴寧。
1988年3月13日,四川雅安石棉中學初二年級學生賴寧為了撲救突發山火,主動加入撲火隊伍,在烈火中奮戰四五個小時候遇難,年僅十五歲。後被有關部門授予「英雄少年」的光榮稱號。
孔梓岳的父親孔先生接受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孩子所救的並不是什麼山火,而是坑塘內的火。但他仍對孩子的救火行為感到後怕,「事後我給他講了賴寧的故事,但不希望未成年人參與救火。」
孔梓岳也通過家長錄製的視頻表示,以後再碰上類似事件,自己要做的是先向大人求助,而不是上前救火。
少年孤身救火 右手被燒傷
據媒體報道,2月16日當天下午3點左右,11歲的孔梓岳和鄰居小朋友夏商周正在家附近玩耍,忽然間,約200米處的坡地上的樹林里有濃煙冒起。孔梓岳便立刻跑過去查看究竟,發現是樹林中楊樹落葉著火。火借風勢越燒越大,孔梓岳來不及回村喊人,就孤身衝上前去撲救。
隨行的小夥伴夏商周因為要照顧年幼的妹妹無法下到坑塘林地,用手機隨手拍下孔梓岳救火的視頻。
「當時沒有什麼工具,只看到旁邊有一件破衣服,就拿起來撲火,因為都是土路,溝溝坎坎的,邊撲邊往下走,結果被一個樹根絆倒了。」目前在鄭州市惠濟區東風路小學讀五年級的孔梓岳在接受採訪時說,他被剛剛撲滅的余火燒傷了右手,衣服也被燒爛了……「當時根本沒想自己年齡小這事,我就想著能撲多少就撲多少,根本來不及去喊大人。」
父親澄清:撲救山火系誤傳
孩子救火的事情,經過媒體報道後,引發不少網友討論。不少網友認為,年少無知的孩子正處於幼年階段,並不適宜參與救火。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聯繫到了孩子的父親孔鍀發,他表示,孩子參與救火的行為雖然沒有錯誤,但是做法欠妥,不宜提倡。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孩子撲救山林火災時被燒傷,當時的現場情況是怎麼樣的?
孔鍀發(孩子父親):網路上流傳孩子撲救的是山林火災,這其實是誤傳。永城老家是平原,並無山地。當時兒子和小朋友一起在老家村內的一處坑塘附近玩耍,看到不遠處起火,才撿起坑塘內的一個舊衣服,趕到現場撲救。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孩子當天穿的什麼衣服?
孔鍀發:孩子身上穿的是易燃品羽絨服,當時還在起火現場跌倒,如果出現意外,後果不堪設想。
給兒子講了賴寧的故事 但不希望他學習未成年人救火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孩子還未成年,這樣救火你不擔心嗎?
孔鍀發:孩子年齡小,才11歲多,當時沒想那麼多,能撲滅多少就撲多少。這種行為勇氣可嘉,精神可贊,但他在撲救火災的同時也把自己置於危險境地,令社會人士和眾多網友擔心。我作為家長也很擔心。
賴寧資料圖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你向孩子講出你的擔心了嗎?
孔鍀發:事後向兒子講述了賴寧的故事,雖然在30年前賴寧被認定為少年救火英雄,但我和家人均不希望兒子學習未成年人救火。
學校準備在開學時表彰孩子的救火行為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你是如何教育孩子的?
孔鍀發:事發後對孩子進行了相關教育,希望兒子遇到危險事件,先保護好自己,再想著幫助別人。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學校老師聽說孩子的事情了嗎?
孔鍀發:學校聽說後,準備在開學時對孩子勇於救火行為進行表彰。我向老師表示,對未成年人不宜提倡參與救火,校方也表示認可我的觀點。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是不是有很多人關注孩子的事情?
孔鍀發:有不少記者和好心人。這些天以來,社會各方面來電、來訪,對兒子孔梓岳表示慰問與關心,社會各方面給予了極大關注。通過這件事讓兒子感受到了社會溫暖,孩子不會辜負社會各界熱心人的關心。我們去醫院看病時,河南省燒傷診療中心燒傷科田主任表示,對孔梓岳給予免費治療和後期疤痕修復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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