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起訴早已停止運營的加密貨幣交易所BitFunder創始人
暴走時評:近日美國證監會和司法部起訴加密貨幣交易所BitFunder創始人Jon E. Montroll,因為公司沒有在證監會註冊,並且沒有及時向用戶披露信息。而根據美國證券法描述,ICO代幣屬於證券範圍,因此必須符合相關法規,可是目前這些項目都沒有完成註冊。
作者:Guest Author 翻譯:Annie_Xu
2月21日,美國證監會(SEC)和司法部(DOJ)正式對已經停止運營的、以比特幣為主的交易所BitFunder創始人Jon E. Montroll提起訴訟。
當日SEC發布新聞稿,表示已經起訴Montroll(也被稱為Ukyo)運營的BitFunder是未註冊的證券交易所,欺騙該交易所用戶,「發布有關未註冊證券產品的,錯誤、誤導的聲明」。
SEC稱,BitFunder及其創始人都欺騙了交易所用戶,「濫用了他們的比特幣」,是未註冊的證券交易所,沒有披露造成6,000多個比特幣損失的網路攻擊。
2013年,黑客利用BitFunder程序代碼的漏洞,將6,000個比特幣歸為己有。為了迴避損失這些比特幣的責任,Montroll否認黑客成功了,還向SEC調查員提供錯誤的賬戶餘額報告。這筆損失的比特幣當時總價值為720,000美元,現在價值超過6000萬美元。
SEC提交的正式起訴書指控Montroll違反了美國聯邦證券法的反詐騙和註冊條款。新聞稿顯示,「起訴尋求永久禁令、追繳利息和罰款」。
2月21日DOJ還宣布,Montroll已經被捕,被聯邦政府羈押。DOJ起訴Montroll兩項偽證,一項妨礙司法。作偽證和妨礙司法分別最高獲刑5年和20年。
投資者保護還是此次訴訟中聯邦政府的重點。證監會紐約區域辦事處的Marc Berger說:
「參與國內證券交易所活動的平台,無論該活動涉及數字資產、代幣,都必須在SEC註冊,或者根據豁免條件來運營。我們將繼續專註於這類平台,保護投資者,保證符合證券法」。
八月份黑客攻擊以來,資金提取出現延時和凍結,BitFunder於2013年11月14日停止運營。讓BitFunder黑客攻擊情況更糟的是,美國交易員禁止參與,於是成批離開平台,使得交易所隨後破產。
在本月早些時候的參議院聽證會,SEC主席Jay Clayton指出,目前SEC監控的ICO代幣很可能是美國法律下的證券,無論發行方如何宣傳代幣。2017年12月,Clayton提到,沒有任何ICO在SEC完成代幣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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