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和商鞅的改革為什麼一個要「富民」一個要「弱民」?
說到先秦時代,大家都能想到是春秋五霸戰國七雄,想到戰爭連綿和很多改革。而正所謂時勢造英雄,先秦確實出了很多人才,尤其是在各國改革的過程中更是群星璀璨。像商鞅、吳起、李悝、西門豹、管仲等等。今天我們就來分析一下春秋時代的改革家管仲和戰國時代的改革家商鞅。
說到管仲那可以說是人盡皆知,被譽為「春秋第一相」,孔子就曾稱讚他:「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後來的名相諸葛亮也不過是「嘗自比管仲樂毅」,二人都把管仲的地位抬得非常高。商鞅也是如此,在戰國時代推行變法,讓一個偏處西戎的秦國經過變法之後一躍成為當時的超級大國,後來王安石就曾寫詩讚揚他:「自古驅民在信誠,一言為重百金輕。今人未可非商鞅,商君能令政必行。」這二人一個在春秋,一個在戰國;一個在冬眠,一個在西面,是東周兩個偉大的改革家。但是二人的改革又各有不同。
管仲的強國富民與商鞅的強國弱民都是強國之道之法,二者殊途同歸;本質區別在於管仲行法相對寬鬆輕刑,商鞅行法嚴緊重刑。導致這種本質區別的原因是春秋與戰國兩個時代的大勢所致以及生產力發展水平不一樣。
管仲所處的時代環境,是春秋初期的齊國,糧食產量不高但物產豐富,可以用豐富的物產交換足夠的糧食,管仲認為:「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人民富裕了,才能「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怎麼富民呢?在農業上,提出「相地而衰征」的土地稅收政策,根據土地的好壞不同,徵收多少不等的賦稅,刺激人民的開發土地積極性;在商業上,發展鹽鐵業,鑄造貨幣,調劑物價。「輕重魚鹽之利,以贍貧窮」,甚至為了刺激經濟,管仲開設了中國歷史上最早的妓院。而且,管仲將犯罪與經濟也結合起來,犯了罪的,可以用不同的兵器器械贖罪,用這種方法加強軍備。管仲是一個特別會做買賣的人,國際貿易做得好,他用菁茅之謀、石壁之謀、衡山之謀等各種辦法與他國做生意,使天下的財富流向齊國。管仲的強國富民之策運用得當,使齊國迅速成為春秋五霸第一霸。
商鞅在秦國的變法是最為深徹的一次變法:他在管仲、李悝等人的變法基礎上進行了九個方面的變法,並且每一個領域都深入細緻,達到了「事無巨細、皆有法式」的程度;又深入民心,達到了「民不讀詩書,皆以法為師」的境界。之後六國變法,無不照搬商鞅變法之大綱,但無一國有秦國變法更徹底。
《商君書》中多次提到「弱民」一詞,多數現代人以今天的慣性思維去理解「弱民」二字,實在是不得其法。弱民,弱人民的什麼?是削弱老百姓不依法辦事而以仁義道德為行動準則的心志。也就是增強老百姓尊法敬法畏法的心志,削弱老百姓以王道、仁道、禮道行事的心理思想基礎。
如何去弱民?方法有以下幾點:
1、加強法制教育,選派執法如山,唯法是尊的幹吏去治民。先向所有百姓宣示法令,要求人民都依法辦事;每個村都設置法官,向百姓宣傳法令,教百姓理解法令。
2、重刑重賞;行法不避宗親貴胄,行法不懼平民人多;行法不分人是否善惡;凡事依法而行,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商鞅行法公平無私:秦民好鬥,相互仇殺慘烈,經常是舉族械鬥,每年死傷數千。法令禁止百姓私鬥,所有爭議交官府處理。但秦人不知法為何物,依然在夏灌時爭水械鬥,死傷上萬。商鞅依法一次處決七百餘人,全部斬首,之後秦人不再械鬥,最後達到「民勇於公戰而怯於私鬥」的效果。太子犯法,商鞅依法刑治太子傅,右傅刺面流放,左傅割鼻自囚。
3、農戰有功,平民有爵。戰士靠斬首計功,斬首越多,爵位越高;農民納糧得爵,納得越多,爵位越高。貴族子弟,不立功無爵,不立功無賞。正因此如,秦國才脫胎換骨,全國上下護法,最終富民而強國,貴士而強軍。為統一天下奠定了基礎。
二,管仲與商鞅行法區別產生的原因
時代不同,天下大勢使然。生產力提高,人口增多,競爭更加激烈血腥。
管仲處在春秋早期,那時周禮還有一定的約束力,戰爭規模以稱霸為主,不以殲滅敵國為主。當時的生產力水平也沒有戰國時代高。所以行法相對寬鬆輕刑,主要以增加財政收入以富國,擴大營生範圍以富民。最終以富民強國之根基強軍,以求取得霸主地位。
商鞅的戰國時代,社會生產力大大提高 ,人口數量大大增多。周禮已經名存實亡,各國的戰爭以殲滅敵人有生力量為準。競爭激烈無比,不以非常手段,難以國治兵強。
春秋與戰國雖然都是亂世,但相比而言,戰國亂得更利害,亂得更徹底。雖然說「春秋無義戰」,但是在表面上人們還是都尊奉著周天子,還有相互間的表面上的一些所謂道德。就算是滅國也是「滅其國而存其嗣」,給他一塊祭祀的地方。到了戰國可是一點面子上的東西都沒有了,上來就打。原來還都約好地方堂堂正正打仗,到了戰國那就是只要打贏,我才不管什麼法子呢。正所謂亂世用重典,商鞅這麼做也是不得已而為之。而所謂的弱民,並不是削弱人民的體質,剝奪人民的財富,而是削弱人民的自由散漫、無法無天、不守國家法令的思想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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