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韜和葛優的勝訴:表明國內藝人維護自我權益的意識在提高
近日,有兩則娛樂圈的消息引起了大眾的關注,一則是有關黃子韜在此勝訴的消息,一則是有關葛優關於「葛優躺」肖像權的侵權起訴的勝利。黃子韜的勝訴,是韓國經紀公司對黃子韜的首次起訴敗訴之後的上訴的敗訴,說明了我國對於針對藝人的霸王條款的不認可,而葛優的勝訴,則表明一些企業不能輕易的拿明星的肖像做宣傳了。
不得不說,這兩則消息,都是非常喜人的消息,一則標明了我國法律的逐步完善,另則表明了百姓以及藝人都開始注重對於自我權益的維護,這兩者,都表明了我國司法的進步。當然這兩則消息,對於雙方的粉絲來說,更是可喜可賀的事情。也給很多商家提了一些醒:簽訂霸王條款要符合法律規範,不能說簽了合約就算數,所有的合約要在法律範疇之類才受到法律的保護,否則這則合約就是無效的;另外不能輕易的使用明星的肖像來做商業宣傳,所有的商業宣傳用到明星的肖像的,都要徵得本人同意且需要支付相應的費用,否則就是侵權。
當然,對於明星們本人來說,這更是天大的好消息了。而且對於明星群體來說這兩則消息都是非常好的消息,這是在剛過完年的團圓之後的一個大好消息。因為大多數明星其實在工作中也會遇到類似的很多問題。既然有這兩起先例的話,很多明星就不擔心在以後遇到類似的問題後無法保證自己的權益不受到侵害的可能。大多數明星將會在未來對於侵犯自己肖像權的問題,選擇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然這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也是好事,因為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在簽一些合同的是,難免陷入一些霸王條款中,當被霸王條款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之後,各位也要積極的利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要被不法之徒白白侵害了自己的利益。
※黃子韜的現場表現令人驚訝,看學員都是怎樣評價他的
※這些明星小時候的模樣你能認出嗎?黃子韜的媽媽最有氣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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