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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8章

8:1-3概括耶穌第二次加利利傳道旅行。與第一次一樣(4:42-44),路加也強調「神國的福音」,因為這是耶穌傳道事奉的核心和目的。參與耶穌傳道旅行的人,除了耶穌的十二個門徒,還有幾位婦女,這實在是值得注意的事。因為在猶太社會,女人不能享有與男人同等的地位,也得不到公平的待遇。但是耶穌在公開事工初期,就讓她們和十二門徒一起加入自己組織的傳道團契,一直同行直到自己臨終。這使人很感動(23:55-24:10)。這一事實暗示能懂得天國的道理的人,是那些稅吏、罪人(5:27-32)、有病的人(7:21,22)或女人,那些明白自己有罪並降卑的人,方能進天國(18:24,25)。

8:2抹大拉的馬利亞:小城抹大拉在加利利西海岸,位於迦百農南部。馬利亞就出生在此。她曾被七個惡鬼附身,在精神和肉體上受盡折磨,後被耶穌拯救。她就一直追隨、服事耶穌。她目睹耶穌被釘十字架(太27:55,56),安息日次日清晨到墳墓欲膏抹耶穌的屍體(24:10),第一個看見復活的耶穌(可16:9;約20:1-18)。有的神學家推測,她可能就是用香膏抹耶穌腳的那個女人(7:37,38),不過這是很難斷定的。

8:3約亞拿:意思是「神的恩賜」。她與抹大拉馬利亞一起,最先聽到天使報告耶穌復活的消息(24:10)。耶穌曾醫治過大臣的兒子(約4:46-54),有人推測她可能是大臣兒子的母親。如果這是事實,那麼這就是約亞拿用自己的財產供給耶穌的動機。蘇撒拿:這個名字新約聖經只在本節出現,意思為「百合花」,她的其他情況無從知曉。用自己的財物:巡迴傳道人受富足女性財政資助,在歷史上是常見的事。這些女人能完全奉獻財物給耶穌,原因是她們在靈性、精神上與耶穌建立了真正的相交(17:11-19)。這些婦女的奉獻,提供了耶穌傳道事工中的經濟資助。在教會歷史上,福音能夠擴展到全世界,她們功不可沒。

8:4-18耶穌許多次,藉著「比喻」反覆說明天國的拓展樣式以及信徒等待天國的態度。耶穌多次使用比喻,四福音書作者則不受時間順序的限制,按自己記敘的文脈進行編緝、整理。四福音書大概有30個比喻,其中馬太、路加記載了較多比喻。但二人的記載有差異,馬太主要論述天國運動開展這一客觀問題;路加主要講述渴慕天國的信徒當如何行的主觀問題。請參考:①比喻的文學體裁(16章);②比喻的雙重目的(太13:10-17);③比喻的編緝目的(7:41-42;10:29-37;11:5-8;12:13-21;太22:1-14;25:1-13)。

8:4-15「撒種的比喻」和耶穌的解釋。比喻的焦點是:撒種者是同一個人,種子也一樣;但由於土地的不同,便有了不同的結果。如同耶穌傳一樣的福音,不同的聽眾結出不同的果子。把這個比喻命名為「四種土壤的比喻」也無妨,詳細內容請參考太13:3-9。

8:16-18由三個格言形成「燈的比喻」,請參照太5:14-16。

8:19-21關於信仰團契重要性的教訓。

8:19因為人多,不得到他跟前:可見耶穌除了在僻靜的地方禱告,大部分時間都被眾人重重包圍,無論那些群眾是狂熱還是敵對。但耶穌絕對不是企圖勾結眾人的政治家,他的一生是為眾人奉獻自己,反而遭到眾人誤會,最終為他們獻出生命。由此得到幾個教訓:①耶穌並沒有過利己的生活。他為了執行神的公義、賜給眾人愛的救恩,尋找百姓,憐憫他們,行在他們中間(太9:36;可10:45);②直到耶穌死的時候,眾人都誤認他是政治家、只會醫病的人、拉比,甚至是破壞律法或褻讀神的人;③耶穌復活後,他的救贖事工成為拯救人類的永遠的燈,一直照耀著(2:32;太4:16;約1:4;8:12);④當今的信徒不能再誤解耶穌,應當相信、效法、背起十字架跟從他(9:23;太10:38;可8:34)。

8:21聽了神之道而遵行:雙重否定式:①不聽耶穌話語的人,不是信徒;②聽了神的道,但不遵行的也不是信徒。所以我們要不斷地體驗神的話語、遵行神的話語。我的母親,我的弟兄:有了天國公民權的信徒(腓3:20),當記念屬靈信仰團契的存在。這種團契,不同於屬世的存在;乃是永恆的。信仰共同體也可稱為教會。當然,這裡所指的教會,不是肉眼所看到的建築物或有形教會,而是超越時空的教會。

8:22-56對這部分內容符類福音中都有記載,是耶穌連續行的三個神跡(太8:23-9:26;可4:35-5:43)。關於神跡的連續關係及各神跡的意義,請參考可4:35-5:43。在這裡只解釋第三個事件—平靜風和海(22-25節)及治好格拉森被鬼附之人的神跡(29-39),請參照馬可福音平行經文。耶穌所行的神跡:①彰顯神的榮耀(7:16);②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彌賽亞;③不僅表現了神對人類的愛,並且暗示將來神必重新改造世界(7:13;啟21:1-4)。其實最偉大的神跡是耶穌降生、死在十字架上、復活及升天(1:26-38;24章)。

8:22-25平靜風和海(可4:35-41)。

8:26-39耶穌醫治格拉森被鬼附的人(可5:1-20)。

8:40-56記述連帶事件,耶穌不僅使睚魯死去的女兒復活,途中還醫治了摸他衣裳繸子患十二年血漏的女子(太9:18-26;可5:21-43)。

8:40眾人如此歡迎耶穌是由於他們聽說耶穌在格拉森所行的奇事(26-39節)。總之,路加記錄本節的原因是為了使讀者預想耶穌將行的其他神跡。

8:41管會堂的:是管理會堂的最高負責人。俯伏在耶穌腳前:睚魯雖身處很高的社會地位,卻俯伏在耶穌腳前。從中可以看出:①他對女兒的愛是多麼地深;②他對耶穌的信心和祈求是多麼地真實而懇切;③他尊敬耶穌的謙卑的人格。

8:42-48根據馬可的記錄,患血漏病的女人為了醫病,多年求醫問葯,病反而更加嚴重,財產也因治病花盡(可5:26)。這女子患絕症已處在對生活絕望的境地。雖然這樣,她有信心「只摸他的衣裳,就必痊癒」(可5:28),結果她得到了醫治。此事件有如下教訓:①真正的信心乃是在人看來不可能的情況下,仍然祈求;②這樣的信心,沒有做不到的事情(可9:23);③耶穌的神性權能不僅征服自然(22-25節),也能征服人認為治不了的絕症;④人生的所有問題,甚至最根本的罪的問題,其解決方法只有在基督里。我們應該認識到這一點,並且接待他為絕對的救世主(可11:28-30)。根據次經尼哥底母福音書的記載,耶穌背著十字架前往各各他的途中(23:26-31),這女子用手巾擦去耶穌臉上的汗,她的名字是Veronica。

8:42獨生女兒,約有十二歲:在猶太社會,女子十二歲就可以出嫁了。何況是獨生女,更加重了悲痛。

8:43血漏:通常因血管組織脆弱引起,血從血管縫隙流出來。這裡是指慢性血漏病,或許是女子的子宮裡長瘤,規律或不規律地流血。猶太人根據傳統,把這種病理解為神對罪的懲罰。宗教儀式上視為不潔,所以蔑視、羞辱患此病的人,將其隔離於猶太社會直到痊癒(利15:1-12,25-27)。在這種環境下,本事件的女子不顧社會的制約和眾人嫌棄的目光依然走近耶穌,這是何等的勇氣和信心。

8:44摸他的衣裳繸子:固然這種行為帶有異教、迷信的色彩,但是行為的動機,是由於聽到耶穌行神跡奇事的消息,相信耶穌能醫治的絕對信心(可5:27,28)。果然此女子不僅按照自己的信心得到醫治,而且得到得救的確信、無限的恩惠。現今,無論何人只要相信耶穌,並且單純信靠他,就能得到同樣的恩典,我們絕對不應懷疑這個事實(徒3:1-10)。

8:45摸我的是誰:主耶穌能鑒察人的內心深處(約13:21-30),所以這樣的質問並不是因為他不知道摸他的是誰,乃是因為:①把那女人向眾人顯明出來,證明她病得了醫治;②解除那女子認為摸耶穌衣裳繸子就醫治的迷信,引導她的信心正確地成長;③使人們看到女人的病得醫治,歸榮耀於神;④賜給她對救贖的確信、安慰及平安的話語。

8:47戰戰兢兢地來:女人害怕的原因是因為她犯了摩西的律法(利15:1-12,19-27),其中規定血漏病患者不能碰別人。但更重要的原因是:①她一摸耶穌的衣裳,病立刻好的事實;②認識到耶穌的全知全能,什麼都瞞不過耶穌。

8:49-56耶穌救活睚魯女兒的事件。耶穌救活死人的意義,請參照拿因城寡婦的兒子復活事件(7:11-17)。

8:49-50你的女兒死了,不要勞動夫子:這樣的態度與拉撒路死時,馬大和馬利亞所表現的態度相似(約11:22,32):①人為的思考方式;②耶穌已顯明救活死人的權能(7:11-17),耶穌就是永活的主,同時也是掌管死亡權勢的大能之主(約11:43,44)。然而,耶穌對此沒有說什麼,反而說「不要怕!只要信!」。這句話可能給睚魯,帶來莫大的希望和安慰。在這裡我們要知道兩點:①耶穌是慈愛的神,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太12:20,21);②神所希望的是絕望中毫不懷疑神的能力,並完全依靠他的信心(17:6)。

8:52-55在加利利,儘管眾人要求耶穌行神跡,他卻沒有行(4:23-30);相反在這裡卻不顧眾人的嘲笑行了神跡。其理由是:①人們在不知道耶穌連死亡都能征服的情況下,諷刺耶穌說能使死人復活的舉動,是可以理解的;②在這種情況下,通過使死人復活,耶穌向他們明確宣告自己就是彌賽亞;③歸榮耀於神。

8:56耶穌下這樣的禁令是因為:①擔心孩子的父母對女兒的復活過度興奮,而忘記榮耀神的根本目的;②為了不因神跡的傳播而受到猶太人毀謗,最後導致傳福音受阻礙(太8:4)。

--《精讀本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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