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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正自己的心態,結該結的婚

擺正自己的心態,結該結的婚

好朋友們結婚的太多了,尤其是這兩年,扎堆結。我很淡定,但是我爸不淡定,他的朋友們也都逐漸當爺爺了。於是乎,我總能聽到這樣一句溫馨的問候:

「什麼時候結婚?我要抱外孫!」

畢竟,古人云:「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古人還云:「婚禮者,將合兩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禮記·昏義》)」當然,古人怎麼雲不重要,我爸怎麼雲才重要。

每當這時候我就羨慕西方人,比如古希臘哲學家泰勒斯。年輕時候他媽催婚,他說:「還沒有到那個時候。」泰勒斯快

老了,他媽逼婚,他回答:「已經不是那個時候了。」——完美。

畢竟,我不如泰勤斯那麼洒脫,也不能接受我的婚姻只服務於繁殖。於是乎,我決定,尋找一個足夠「科學」的理由。讓我信任婚姻進而追求婚姻。

首先,我寄希望於」「契約精神」。

查士丁尼在《法學總論》中寫道:「契約是由於雙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產生相互間法律關係的一種約定。」婚姻一出生,就有著契約的基因,本與愛情無關,只負責財富和生養。

我國《民法通則》第85條規定:「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仔細想想,婚姻是不是就是個「合同」?——雙方在平等自由的基礎上,建立一個家庭經濟體,同時對有關家庭撫養、財產管理、照看自由的部分達成一致的協議。

原本是買賣,但是買賣漸漸不純了。人類把「感情」摻和進婚姻以後,這事就複雜了。「婚姻」意義不再僅是一個有關財產權利和撫養義務的契約,還意味著一個相愛共同體,包括親密、感情支持和忠實等要素。而「感情」這事,契約不足約束,法律不能保障。

大量曾經以感情為基礎的婚姻最終「感情破裂」。越來越多的司法實踐將雙方感情狀況作為判定婚姻走向的依據。連不聊風月的恩格斯都說:「如果說只有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麼只有繼續保持愛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

最終,「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成了現代婚姻法作為判決離婚的依據之一。

好吧,我寄希望於「道德操守」。

婚姻始於國家前。在國家立法機關尚未把婚姻制度白紙黑字寫在法律文本上的時候,它已經作為一種非常占老的習俗根深蒂固地存在於人們的觀念之中了。

表現為習俗禁忌和倫理道德的婚姻觀念通過某種教化體製得以世代相傳,內化到人們的心靈之中,形成了強大的道德意識。它監控行為人的越軌行為並對其施加懲罰,懲罰表現為羞恥感和負罪感。道德意識越強,這種心理上的懲罰措施就越發有效。

強烈的羞恥感和負罪感足以抵制婚外的性誘惑,可以打消一個人另尋新歡的念頭。同時,婚姻價值觀的流行還迫使那些不打算接受婚姻道德的人們,也必須按照婚姻道德去塑造自己的人格形象,而不加掩飾地暴露出自己放蕩不羈的品性必然會招致社會的敵視。

然而,這時代太快我跟不上。

後現代主義浪潮呼嘯而來,道德解構主義跌宕起伏。伴隨著性開放而來的新技術革命,摧毀了既有的生活方式和傳統價值體系。婚戀倫理道德,早已面目全非,從當年堅守「第一次留給彼此」,到如今追求「第一胎留給彼此」。

這不,才過去幾年,陳冠希就被網友感慨「生不逢時啊」!

那麼,我寄希望於「經濟效益」。

婚姻的經濟學意義蠻多。比如,「規模經濟」。兩個人買一套房比各買一房節省居住成本,倆人做菜一起吃比分別做

菜吃飯省時省料。再比如,「比較優勢」。男耕女織,各司其職,提高家庭的勞動效率和勞動總收入。

然而,隨著社會化大生產的到來,資源流動性加強,風俗習慣變化,婚姻原本的經濟效能均可訴諸其他形式來實現。比如,商業合夥、合租室友、購買服務。而且,婚姻的收益越來越難以補償人們為婚姻付出的各種代價。比如,解釋道理、磨合三觀、適應習慣。

只要全部婚姻收益不足以cover婚姻產生的全部成本。那麼在理論上很多人已沒有結婚的激勵。比如:人們從婚姻中獲得的性滿足會逐漸降低(基於有機體的脫敏反應),對性的多樣化渴望卻會趨於強烈。會有一個時刻,婚姻的邊際收益(生活成本降低、情感滿足)大於婚姻的邊際成本(偷腥的折騰、良心的煎熬),婚姻就會「賠了」。

如果婚姻本來想著「賺」的,結果賠了,也該散了。而當代社會能讓婚姻「賺」的事物越來越少,能讓婚姻「賠」

的事物越來越多。

所以,想打婚姻牌,少算經濟賬。

之後,我寄希望於「公共權力」。

人類學家恩伯夫婦將婚姻界定為「兩性之間性與經濟的結合」。而且,經濟結合是性結合的結果。性資源是人類初期制度安排的首要考量之一。

由於高質量的性資源明顯存在稀缺性,人類對性資源的競爭隨著意識的形成而逐漸激烈。由於人類的性行為不像動物一樣限制在發情期內,而是不分時刻,人類的性競爭遠比其他物種更頻繁。同時,人類擁有非凡智慧,故而人類性競爭的潛在破壞力更是遠非其他物種所能比擬。

於是,人類發明婚姻,有序組織性資源分配,以避免人們為爭奪性資源而引發頻繁的衝突。婚姻作為一種維繫社會穩定和運行的社會制度,被社會管理者組織並維護著。由於人類文明早期的政權都十分脆弱,對社會穩定極為敏感,故而歷任統治者都對婚姻制度戰戰兢兢,竭力捍衛。

而隨著人文理念的發展、科技革命的推動、社會制度的進步,女性早已不是男性的私有性資源,社會的組織效能和穩定系統也越來越好。婚姻穩定與否已不再對社會的穩定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公共權力對婚姻的維護愈發缺乏激勵。

現在,政府順應「自由」「人權」精神,各種途徑保護大家解除婚姻的行為。

最後,我寄希望於「生物本能」。

人是動物,動物要繁殖。科學家告訴我們,一個男子每天能產生一億個精子。他的一生大約能產生一萬億個精子,而且每一次使女子受孕的活動不過幾分鐘而已,一個男人一生可以和不知多少個女人生不知多少個子女。

女胎兒的卵巢里有600萬個卵子,女嬰降生以後就僅剩下200萬個,到了青春期,卵子數目減少到幾萬個,其中只有幾百個卵子排出體外。即使這樣還有相當一部分在排出前就死亡或隨同月經一起被排出。妊娠期一般在280天左右,一般每胎一子。所以正常條件下,單個女子一生生育20個孩子就已經竭盡全力了。

而人類在學會直立行走之後,原本下面的位置成了中間的位置,女性在妊娠期間則承受著極大的風險。加之女性的生理特徵導致其在蠻荒時代的抗自然風險能力弱,女性則儘可能地依附於能夠給她一生穩定生活的男人。而她們依賴的男人,則在儘可能地尋找更多的異性播散基因,並且不斷與其他男性儘可能地爭取更多的機會擴散自己的基因。

最終,男人的天性是花心,女人的天性是不安。男人常問:「我到底愛誰?」女人常問:「你愛不愛我?」

法學,經濟學,倫理學,社會學,生物學都把我摧殘了。於是乎,我想換換腦子,看看哲學家怎麼說,結果一翻書發現:

「婚姻就是兩性之間的一種長期、固定且排他的性交易。」

——康德

以及:

「只有哲學家的婚姻才可能幸福,而真正的哲學家是不

需要結婚的。」

——叔本華

於是,我想靜靜。婚姻這事,細思恐極。

就在我靜了一段時間之後,我收集了好多曾經重度恐婚的已婚小夥伴的故事,最終我有了個意外發現。

首先,坦白說,理性分析下,婚姻對很多具備「獨立把人生打理得十分精彩的能力」的人來說,真沒有什麼意義,已無甚「科學依據」了。他們確實沒有必要結婚:花心不缺錢,花錢不缺心;做人不缺愛,做愛不缺人。

但是,他們中的很多人,最終都找到了一個愛人,因為某種莫名的衝動讓他們一頭扎進婚姻殿堂,經營婚姻,建設家庭,享受著之前不曾預期的幸福。年夜飯的熱鬧,搶電視的樂趣,病床前照料的感動,寶寶一天天長大的成就感……現在,每天刷爆我朋友圈的,都是那些當年恐婚恐育的奇葩們「秀愛人」「曬寶寶」。

最終,他們在本無意義的婚姻中,經營出了意義。

很多曾經恐婚現已結婚的朋友告訴我,不結婚可能確實「沒什麼」,但是結了婚可能就會「有什麼」,某一瞬間某個人會推翻我們的全部邏輯。黑格爾說:「婚姻是具有法的意義的倫理性的愛。」梁靜茹唱:「愛讓一切變得有意義。」

婚姻的意義雖未必明於開頭,卻必然見於結尾。

《大話西遊》里觀音菩薩告訴至尊寶:「你之所以還沒有成為孫悟空,是因為你還沒有碰到那個給你三顆痣的人。」我們之所以還在惶恐婚姻,可能就是因為我們在等那個「莫名其妙」的人出現,「莫名其妙」相愛,「莫名其妙」感性,「莫名其妙」結婚。

所以,我們不走「到年齡就該結婚」的老路,也不走「找一個人湊合結婚」的邪路。直到那個給我們「三顆痣」的人出現,一起鼓起勇氣,走入婚姻,將本無意義的婚姻經營出

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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