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新年的第一個法律諮詢-三天內必須出院
新年開工第一天,在上海環貿的COSTA咖啡接待了今年第一個法律諮詢。我覺得有必要寫出來。
客戶是一個來滬打拚多年的白領,看得出已小有所成。年前,其76歲的岳父因突發腹痛、噁心、嘔吐而至上海某區中心醫院診療。經查腹部X線、B超,未有異常;再查血糖、酮體均偏高,擬診酮症酸中毒,給予降糖、補液治療。次日晨,腹痛加劇,複查腹部CT,發現腸梗阻,因該中心醫院無手術能力,立即轉另一三甲醫院。入院後立即實施了急診手術,為腸系膜動脈血栓性腸梗阻,切除約90%壞死之小腸,餘下小腸約50cm。術後病人清醒,但因小腸缺損太多難以消化食物,只能腸外靜脈輸注營養。大約餘生也只能靠靜脈腸外營養了,這將花掉巨額費用。
客戶的問題有兩個,一是第一家區中心醫院有沒有過錯,該不該對小腸切除90%及今後巨額醫療費承擔責任?二是第二家醫院是滬上著名三甲醫院,主要解決疑難雜證,在已經解決病人生命危險的情況下,因床位緊張,不可能無限期地收留病人住院,要求病人家屬儘快聯繫轉往其他醫院作後期的腸外靜脈營養支持治療。目前的情況是,病人家屬從年前即開始聯繫其他醫院,包括其他三甲醫院、區中心醫院、地段醫院、社區醫院以及眾多民營的康復醫院,但是,不是聲明無法配製靜脈營養液,就是不願長期收治病人,同意的也最多收治15天,總之從年前到現在,半個月過去,紅包也送了不少,家屬仍未找到願意長期接受病人的下家醫院。現在手術醫院給出的最後期限是三天內必須轉院。客戶問,怎麼辦?
第一個問題,屬於法律問題,在我的專業範圍,我分析了他帶過來的全部病歷。回答道,病人就診第一天,針對腹痛、噁心、嘔吐等,醫院已經作了相關檢查,包括腹部X線、B超,也作了針對糖尿病的診療,未發現存在醫療過失; 第二天,腹痛加劇時,醫院再及時作了腹部CT,此時發現腸梗阻,考慮為血運性,就發現腸梗阻的敏感性而言,腹部平片與CT並無顯著差異,且血運性腸梗阻多與糖尿病存在關聯,與機械性腸梗阻不同,其發現難而進展快,在第一天已做腹部平片未發現異常的情況下,第二天醫院的行為亦無明顯過失。小腸切除90%及今後可能的巨額醫療費,只能歸於個人命運與家庭命運,與醫院沒有關係。
第二個問題,屬於社會問題,已超出我的能力範圍了,我無力回答。這個問題涉及家庭倫理、社會倫理、醫療體制、國家救濟等等全方位,幾乎是任何一個現代白領尤其是獨生白領、任何一個中產階級、任何一個中年人都會面臨的幾乎無解的問題。遺憾的是,悲慘的是,它的答案,當下找不到,未來在哪裡,我也不知道。想起了我對《流感下的北京中年》一文的評論:在我們這個國家,普通人,只要沾上疾病或法律,對,疾病與法律中的任意一個,立即會陷入無法預測的黑洞中,無力、無助、沒有安全感。
在寫這篇文章時,我又將客戶的第二個問題梳理了一下,在與客戶交流的基礎上,歸納出如下具有共性的子問題,再想了一遍,仍是無解。
一、病人是老丈人,是妻子的父親,且夫妻二人均是獨生子女,現妻子將決定權交給了丈夫,丈夫該如何抉擇?此種考驗,不僅僅是個人人性的考驗,更是夫妻家庭倫理關係的考驗。本例中,病人經醫院手術後,神智是清醒的,並非生命垂危,繼續救,是不容置疑的。但如何救?如果病人神智清醒,只是需要腸外靜脈營養,則每月費用大致在1-2萬元左右,一個白領家庭也許可以維持一段時間; 如果陷入植物人狀態,需要呼吸機維持生命,則每天費用可能在1-2萬元左右,此時即使富甲億萬,恐也支撐不了多久。
抉擇無他,至精疲力竭、傾家蕩產時再說,除非不要妻子,不要家庭,我只能對客戶幽幽地說出我的觀點。還有第二個選擇么?
二、找不到醫院怎麼辦?本例腸梗阻是急診手術,且已在首家醫院住院,所以通過120及院-院轉院途徑能夠順利找到醫院並緊急手術。如是平診手術,或是在家裡突發疾病,能否順利找到對路的醫院及醫生,是需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的。不因為別的,乃在於我們的醫療資源分布極不平衡,且公立大醫院並未實施醫師的自由執業,也未實施首診醫師負責制,接診的醫生決定不了床位的分配,也決定不了能否通過院內、院際會診找到對路的醫師,於是接診後的幾小時,往往是通訊部門最繁忙的時候,為何?朋友群、同學群,認識的,不認識的,微信、電話,十八般武器全部用上,該送紅包的送紅包的,該找招呼的打招呼,都只為找到對路的醫院、找到對路的醫生、並且要有空餘的床位。說起公立醫院空餘的床位,又是一個可以寫一篇文章的深奧話題。
無此種關係怎麼辦?沒辦法!有解么?在路上,醫生的自由執業、移動醫療、醫生集團,醫聯體,私立診所.....都正在路上。
三、為什麼會有醫院不收病人?醫院不是靠收病人謀生的么,為何會出現不收病人的情況 ?從法律上講,除了需緊急救治的病人不得拒收、拒治外,醫院不收病人的理由千千萬,但核心理由只有一條--經濟。醫療技術上的原因,可以通過轉診、會診、協作等來解決;醫患溝通方面的問題,可以換個醫生;但經濟上的原因就沒有辦法了。目前我國對醫保的控費很嚴格,超過控費指標是需要醫院自掏腰包的,這部分費用只能來自自費病人或自付費用。既然是自付或自費,那麼醫院在確定收治這個病人前,得先考察經濟狀況吧。一般的病情,小几十萬以內,任何一個家庭,砸鍋賣鐵,求爹告奶,大抵能夠湊出,但是對於重危病人、需要長期住院、生命維持病人,費用動輒大幾十萬、百萬以上者,醫院就得費思量了。尤其到了年關、財務結算季節,就是一般的自費較少或醫保病人,醫院也有可能是不收的,雖然明面上的理由不會是經濟。
實質上的經濟拒收病人怎麼辦?沒辦法!異國他鄉或許有法,中國真的沒法。比如有些國家,醫生只管看病、不管收費的,病人進了醫院,都是先看病,管你看多少錢,醫生都不聞不問,待到出院時,賬單發到家裡,有保險的保險報銷,無保險的,醫院管理部門象徵性催收一下,實在收不到,開個收入貧困證明,醫院自個兒找慈善基金或國家救濟要錢去。有個中國病人,出國到美國治療癌症,不幸病情惡化住進了ICU,共花了87萬美元,病人及家屬拒絕支付,後仍安全回國。雖然再次入境可能有些困難,但醫療費是實實在在不用擔心了,這是我親身遇到的案例。
我看見客戶眼角閃出了淚花,這是一個已在上海立足的青中年男。對於三天內必須出院的最後通牒,我以行走江湖的狡黠給出了最為無奈的答案。我知道,這是一個沒有答案的答案,眼下中國,除了承受苦難以及些許生存的智慧,難以找到靈魂的安所。或許,如佛陀言,諸行無常、諸漏皆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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