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小剛「家宴」聚會,陳道明卻怒飈粗口,網友評論:都是喝酒惹的禍?
01
今年春節,網上流傳出一段馮小剛,張燕,陳道明等名人聚會視頻。
視頻中,陳道明彈一曲《絨花》,之後馮小剛提議說讓苗苗跳舞,眾人拍手附和。
這本來是很稀鬆平常的一件事,畢竟我們自己聚會有時候也會起鬨,活躍氣氛。
可最大的區別在於,當事人苗苗尷尬一笑,有點手足無措。
道明叔似乎看出她的為難,便幫著解圍:
結果有人借著酒勁兒,說了句:「比劃比劃就行」。
沒想到一向溫文爾雅的陳道明直接爆了句粗口:你TM沒看過跳舞啊!
喝酒喝的有點臉紅的馮小剛說:道明,我沒讓我們女演員給大家跳舞,人家不輕易跳舞。
最終,演員苗苗還是勉為其難的現場表演了一番。
孰對孰錯,已經不重要,畢竟當事人都不計較什麼。
可作為吃瓜群眾有沒有覺得這樣的場景很熟悉?
聚會——喝酒——聊天——勸酒——起鬨——再勸酒......
02
我就想起了自己,在公司聚會的時候。
不管自己能否喝酒,都要給領導敬酒。
還要假模假樣的說一句:我幹了,你隨意。
吃完飯,想離開?
門兒都沒有,別人最低也要把我灌個半醉。
在公司能否體現自己高情商,會來事,彷彿學喝酒才能體現出來。
我男友,IT技術男,按道理說,沒必要喝酒,畢竟不是干銷售的。
這是我以前的觀念,可其實這大錯特錯。
今年他們年會上,公司老總給他們定了每人一瓶紅酒的量,喝不完不許走。
原以為我男友開車,可以避開這種酗酒。
可他們老公來勢洶洶,說:喝醉了,找代駕。
好像一到酒桌上,大家都拿出自己勸酒的看家本事,不醉不休。
這樣好嗎?我們真的盡興了嗎?
03
過年的時候,我身邊有一對兒夫妻,酩酊大醉,洋酒加紅酒加啤酒......
最後是不省人事,可憐他們七歲的兒子手足無措,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和我男友,不放心開車送他們回家......
彼此苦不堪言,可依舊有很多人認為:
喝酒=感情好,喝酒=情商高,
喝酒=會來事,喝酒=有品位,
喝酒=賺大錢,喝酒=成年了,
喝酒=見世面,喝酒=談生意,
喝酒=有文化,喝酒=有本事......
所以,我們就卯足勁兒的勸酒,這樣才能代表感情深,有能力,有氣魄,甚至懂文化,懂的是酒文化.......
可勸酒背後的真實心理是什麼?
04
作為上下級:給我敬酒就是尊重我,學會喝酒就是信任我,你丫的到底喝不喝?
作為朋友關係:都是多年的朋友了,怎麼不多喝幾杯?是不是跟我生疏了?
作為親戚關係:將來有沒有出息,就看能不能喝酒,關鍵場合,要鎮得住場面,來把這杯酒幹了。
油膩膩的心理:你是我的人,我扶你起來,你得聽我的,喝了這杯,我罩著你。
被傷害才能被信任,就像一隻寵物一樣,非要做出些動作才能尋求主人的信任。
所以,才有了理直氣壯的勸酒。
但,誰他媽喜歡被逼著喝酒?
05
前段時間,也就是在喜氣洋洋的春節期間,一小男孩被自己的姥爺逗弄,喝了二兩酒,直接酒精中毒,被送到醫院,至今還在重症監護室。
無獨有偶,這個月初,陝西寶雞一男子與12名同事參加周末聚餐,男子喝了大量的酒,緊急搶救也未能挽回性命。
這不是個例,我們村也有活生生的例子。
前幾年,廈門島外婚宴上,有兩個人喝酒比劃,起鬨喝酒,導致兩人當場死亡。
16年的時候,一段婚禮酒席上,伴娘禁不住勸酒,沒辦法與身邊一男子對飲,而後伴娘就進入了不省人事的狀態,攙扶她的人還在嬉笑,但沒想到,半小時後,伴娘就酒精中毒,嘔吐物堵塞呼吸道,當場身亡。
06
很多人把勸酒視作「酒文化」。
打著這塊遮羞布,來試探對方的底線,勸酒成功就相當於徵服對方。
尤其在含蓄的東方,對女性勸酒,其實就是在試圖撬開女性矜持的外表。
很多人面臨酒桌上的死纏爛打,步步緊逼,往往也難以抹開對方的面子。
最後,只能勉為其難的就範。
最令人作嘔的就是,美其名曰酒桌文化。
可古人喝酒可比這高雅的多,《紅樓夢》中,劉姥姥進大觀園。
所有的公子小姐,太太,老太太都拿她打趣。
最後喝酒的時候,王熙鳳還故意拿了一整套的酒具,捉弄她。
可也就是在這個時候,老太太發話:她是上了年紀的人,可不敢這麼喝。
可見,古人都知道適可而止。
小說中多處寫道林黛玉喝酒,但也正是因為不勝酒力,才把酒給了賈寶玉。
也不見眾人非要給她灌下去才可。
07
酒品如人品,不只是說喝酒,更是對眼前勸酒的人有個全面了解。
勸酒勸出命,對於這種陋習,國家也不得不採取法律措施。
勸酒實為一種危險行為,弄不好會傷人傷己。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119條的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無論幾千年前怎樣,現如今勸別人喝酒出事兒的可是要付法律責任的哦!
酒,代表著我們精湛的釀造藝術,文化娛樂,養生保健......
喝酒千萬記住了,別輕易露出自己丑惡的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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