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三」誤射案 台監察機構通過彈劾台海軍9名軍官
「雄三」導彈於2016年發生誤射事件,因人為疏失擊中在澎湖海域作業的翔利升漁船,造成一死三傷,也差點釀成兩岸危機。新「監委」上任後的台監察機構23日完成調查,11名「監委」首次行使彈劾權,通過彈劾9名海軍官兵的提案,全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雄風三型反艦導彈誤射發生於2016年7月1日,海軍原先規劃在左營軍港水星碼頭內對500噸級金江號巡邏艦進行年度甲類操演驗收,但在進行系統檢查時,由於人為因素導致錯誤發射雄風三型反艦導彈,造成飛彈進入澎湖縣望安鄉東吉嶼的東南方海域,並追蹤貫穿一艘正在作業的高雄籍漁船駕駛艙,造成船上人員一死三傷。
當時「監察委員」包宗和、王美玉、仉桂美申請自動調查,但去年7月彈劾審查會卻未通過彈劾,直到目前「監委」補齊後,才再度召開審查會。
「監委」包宗和、王美玉及仉桂美提案彈劾台海軍金江艦長林伯澤、副艦長林清吉、台海軍131艦隊長鬍志政、台海軍131艦隊部作戰科訓練官許秉立、台131艦隊部作戰科長李連仁、台海軍艦指部作戰處長林明華、台海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測驗考核中心飛彈測驗士曾紀郎、台海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測驗考核中心上校主任李光敏、史建斌等9人。
台監察機構表示,台海軍艦隊指揮部所屬131艦隊部金江軍艦,2016年7月1日在海軍艦艇及監偵、導彈部隊甲操測考中,誤射雄三超音速反艦導彈,林伯澤、林清吉、胡志政、李連仁、林明華未依法善盡指揮監督及安全訓練責任,導致金江軍艦工作紀律廢弛,於甲操測考當日違反規全規定領取過量火線安全接頭,並裝接真彈進行箱組飛彈測試,而且沒有幹部於現場督導,任由中士高嘉駿一人在作戰模式操作,致誤射導彈,釀成大禍。
監察機構還表示,林伯澤、林清吉未符規定申請甲操測考,許秉立與李連仁未確實審校甲操測考申請人資格,且未經逐級審查批應,就將甲操測考報進名冊電送艦指部,該部少校參謀官尤志賢雖將金江軍艦甲操測考資格刪除,但因文書作業疏漏,導致金江艦仍然違反規定,如期參加甲操測考,林明華身為業管主管,雖知道此事實卻未及時導正制止;另台海軍教准部測考中心李光敏、史建斌、曾紀郎涉有怠行職務,督導不周的過失,又未能依安全守則確實檢查,及時糾正受測單位重大危安舉措,造成其錯誤認知甲操測考靜態檢查應將火線安全接頭裝接真彈,9人均嚴重斫損軍譽,核有重大違失,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因此提案彈劾並通過,全案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
本文參考中時電子報、台灣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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