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是一種偏見
愛情是什麼?
是飛蛾撲火般地迷戀?是相濡以沫、患難與共,不離不棄地陪伴?是養兒育女的生命繁衍?是擁有彼此彷彿感受到的生命完整?......
這應該算是人生三大終極問題之外又一個終極難題!
那麼在戀愛交往中,我們欣賞彼此的又是什麼?
是較好的身材外貌以及優雅的舉止、風趣的談吐;還是可觀的收入、職業等經濟社會地位;抑或是相同價值觀、靈魂思想的碰撞?
每個人基於自身的生活經驗、受教育程度及社會環境都有一套屬於自己的評判邏輯。
因此,在愛情里,每個人對於感情的需求、生理的需求、物質的需求都是不同的。
有些人的感情是浪漫的,或許在相遇的那一瞬間就已經鍾情對方,他們遵循的是一種感覺。有些人的感情或許更側重對方的經濟能力、社會地位,這樣的感情夾雜著功利。還有的感情,兩個人像朋友、像親人在生活中相互扶持,漸漸的日久生情......
各類型的愛情,每一種都有可能中途分道揚鑣,也可能相伴一生,沒有什麼好壞對錯之分。
作為群居動物的人類,總會追尋一種身份的認同與歸屬感。而愛人是能使我們的這種追求達到最高峰的自我價值表現。
相愛的兩個人,從相識到相知,慢慢了解彼此。
熱戀中的雙方,彼此眼中都是那麼完美,每一刻的感覺都是浪漫幸福的。戀人雙方都不自覺的美化了對方,把對方想像成自己期待的模樣。
等到過了熱戀期,彼此才慢慢認清真實生活中的對方,那個曾經滿足自己所有幻想的戀人跌落凡塵。完美的愛情變味了,期望中的愛情與現實的落差帶給人強烈的不適。為此,我們失落、感慨、哀嘆生活的殘酷,甚至心灰意冷。因此,並不是所有情侶都能一路走到最後。
戀人在一起時間長了,許多時候不用言語都能知道對方在想什麼。但即使這樣,我們也不可能完全了解對方。
在日常生活中,每個人都只是把一部分的自己展示在外界,我們展現是我們想展現給外界看的。在不同的場合,公司、家、社交場所、娛樂場所,我們有著不同的著裝,有著不同的說話態度和做事方式。
我們會不自覺的定位自己的形象,對自己的一言一行自我監控,表現出我們想展示的個性、興趣和思想。
這些成就了我們的「人格魅力」,而這正是人際的吸引力關鍵。
人們受制於自身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站在自身的立場去評判一個人、一件事。而你不一定能全方位、深入的了解真相。有時候人們只相信自己看到的,只相信自己認為的。
有了立場,就會有偏見。而消除一種偏見可能會導致另外一種偏見。
相愛容易相處難,溝通是最能消弭彼此誤會的方式。
當然也不是什麼時候都有效,因為,就算在溝通中,我們也有自身的立場。
戀人間,有時候也會為了避免矛盾、爭吵,而假意敷衍、認同對方;為了自身考慮,選擇利己的話語和立場表達觀點;甚至為了維持面子、自尊,不願意承認自己的錯誤和失敗...
《羅生門》中有句台詞:撒謊是人之本性,在大多數時間裡我們甚至都不能對自己誠實。那是因為人們太脆弱了所以才撒謊,甚至是對自己撒謊。
那麼,用極端一點的話來說:我們永遠無法真正了解一個人。
這或許是一種悲哀,但也可能算是一件好事。
戀人正是因為無法完全了解,才會對彼此有所期待,這樣我們才不會因為對彼此失去想像空間而使愛情消亡。
古往今來,許多人都想詮釋愛情。愛一個人應該是快樂的、發自內心的愉悅;愛一個人應該是毫無保留、不求回報的付出。愛是一種全身心的投入,它能完善我們自身,讓我們生命變得更加完整。
能夠一路相伴走下來的伴侶,在生活中,永遠都會給予彼此足夠信任、尊重和溝通交流。
愛情是一種偏見,但何嘗不是另外一種「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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