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新加坡前銀行文員設龐氏騙局 三年騙1143萬

新加坡前銀行文員設龐氏騙局 三年騙1143萬

海外網2月23日電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銀行前男文員設下龐氏騙局,以高利潤為餌,誘導受害者投資外匯,在三年內騙取18人共1143萬,被判坐牢13年六個月。

被告阿里芬(Arrifin Bin Chewing,48歲),是滙豐銀行(HSBC)的前文員,於2012年1月13日被解僱,但沒有將職員證歸還。他共面對126項欺騙罪及5項抵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Corruption,Drug Trafficking and Serious Crimes(Confiscation of Benefits)Act,簡稱CDSA)的罪名。

控方以其中20項欺騙罪及一項沒收利益的罪名加以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欺騙控狀指他在2012年到2015年之間,以滙豐銀行職員的名義,利用未歸還的職員證提高可信度,誘導他人把錢交給他進行外匯投資。他共騙了18人,騙取的總數額高達1143萬1780元。

受害者當中有董事經理、物流協調員、退休人士等,每次都是以現金交易,款項從620元到33萬元不等。

案情顯示,2013年,一名70歲的船運公司董事經理陳英順,在一名公司員工的介紹下認識被告。被告聲稱自己在滙豐銀行工作,能比一般兌換商取得更好的兌換率,並在約一個月內連本帶利地拿回本錢。

陳英順從2015年2月16日開始,將錢交給被告進行外匯投資。

這些投資款項,都是現金,陳英順與被告見面時,直接將現金交給他,最低數額為25000新元,最高可達27萬新元。短短兩個月內,他總共把4087100新元的現金交給被告「投資」。

一開始,他還拿得到錢,嘗到甜頭繼續投資,豈料後來就只有支出,沒有取得任何回報。

另一名受害者,物流協調員莫哈末哈茲里(Mohamad Hazli Bin Hamzah),是被告家人的朋友。被告以同樣的手法於2014年誘導受害者相信他,並同樣的以現金做投資,最高的數額達33萬元。

被告以同樣的手法干案,以新加入者的資金,支付給舊成員,讓他們以為真的能得到很好的回報。一旦新投入資金不足以支付收益,被告就說外匯部門出現問題,拖延交錢的時間。他也曾誘導受害者用「賺到」的錢再進行投資。由於一再的拿不到錢,受害者警覺受騙而報警。

另外,被告面對的沒收利益的控狀,則指他於2014年6月3日購買一間房價約29萬新元的政府組屋,開了一張137400新元的支票,來支付部分款項。這筆錢來自於他所騙取的款項,他還另外用82020新元來裝修房子。

控方指出,被告所騙取的款項中,約430萬元當成回報歸還給受害者,讓他們相信投資是真的。由於所有投資數額都以現金交易,因此難以查出被告是如何處理其餘的款項。

被告於2016年9月9日被控,他認罪後,22日被判坐牢13年6個月。(人名譯音)

責編:關皓、朱劍宇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海外網 的精彩文章:

韓國一傳教士被曝在非洲性侵女信徒 遭停職處分
伊朗一載66人客機在山區墜毀 機上人員全部遇難

TAG:海外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