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愛情,那還結什麼婚?如果相愛,為什麼不結婚?
親愛的,我想先問問你們:婚姻是什麼?人為什麼要結婚?人結了婚為什麼要離婚?
首先,婚姻是什麼?
依筆者看來,在婚姻生活中,男女之間相互就是:長期穩定的性伴侶,絕對信任的經濟合作者,互相包容的共同生活者,互相扶持的困難解決者,最親密的靈魂伴侶。
在當下社會,牢固的婚姻關係,一定包含具備以上五個要素,並且缺一不可。以上任何一個方面出現問題,婚姻都有可能出現危機。
知道了婚姻是什麼以後,那人為什麼要結婚的問題似乎就已明了。人之所以要結婚,不就是為了要達成上面的五個要素嗎?對不對?
對!任何事情,都是有邏輯的,婚姻當然也不例外。
要達成這五個基本要素,一個最最重要的前提:那當然就是愛情,並且一定要是相互的。同時有個重要潛在法則:即人的本性都是自私的。
在婚姻生活中,雙方是長期穩定的性伴侶。試想,如果沒有愛情,一男一女,只是荷爾蒙衝動,怎麼可能會是穩定的性伴侶?按照生理構造,任何一個成熟的男人和任何一個成熟的女人,都可以作性伴侶,為什麼我要一輩子只想和你做愛,並且不會厭煩?只有愛情,愛情才是維持長期穩定性伴侶關係的前提。因為我愛你,我才會只和你做愛,把我最愉悅的世界和你分享,把我的身體毫無保留的呈現在你面前。如果沒有愛情,這種關係會變得多麼的不自然,多麼的做作,多麼的彆扭,甚至多么的輕浮粗俗。如果一對生活在一起的夫妻,排除身體因素,半個月以上沒有過一次夫妻生活,那基本上可以斷定,他們已經不相愛了。
而出軌更是婚姻的重磅殺手。在婚姻中,性帶有天然的自私,帶有天然的潔癖,是絕對不可以和另一個人分享對方的身體的。誰都不願意自己的愛人,和別人在一起歡愉,把本該屬於自己的愉悅,讓給別人,更不願意別人「玷污」了自己愛人的身體,甚至帶來不可預知的疾病風險。在離婚案例中,出軌原因絕對佔了相當大的比例。
在婚姻生活中,雙方是絕對信任的經濟合作者。不論是男人當家還是女人當家,因為我絕對信任你,才會和你一起打拚,才會把錢財交給你管理。這個絕對的信任,也是要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之上的。因為我愛你,願意和你榮辱與共,願意把我的成果和你一起分享,願意把我辛辛苦苦打拚獲得的一切交到你手裡;同時,因為我也相信你是愛我的,不會自私自利的獨享這一切,更不會背叛我,不會欺騙我。這不就是愛情嗎?兩個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的人,如果沒有愛情,怎麼可以做到這種絕對的信任?
所以,如果兩個人在經濟上已經不再相互信任,甚至欺騙,那可以肯定他們已經不再相愛。。當感情一旦破裂,人自私的一面自然就開始發揮作用,即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儘可能的佔有。在所有的離婚案例中,財產分割是必不可少的一環,並且常常伴有糾紛。
在婚姻生活中,雙方是相互包容的共同生活者。俗話說,一樣米養百樣人。世界上幾乎不可能有完全相同愛好以及完全相同生活習慣的兩個人。哪怕是同卵雙胞胎,也會有各種生理上或性格上的差異。有的人喜歡安靜,有的人喜歡熱鬧;有的人喜歡辛辣刺激,有的人喜歡清淡原味;有的人喜歡打球,有的人只喜歡下棋;有的人喜歡看歷史大片,有的人只喜歡看生活肥皂劇。。。。。。作為夫妻,共同生活在同一個屋子裡,同桌而食,同床而眠,呼吸著同樣的空氣,相互包容是極其重要。因為愛你,我可以忍受你渾身的煙味;因為愛你,我可以忍受你的滿嘴嘮叨;因為愛你,我可以吃你煮的我並不喜歡的韭菜餡的餃子;因為愛你,我可以在很想你陪我說話的時候讓你安心打遊戲。。。。。。。。
如果有一天,當一個人無法再忍受另一個人帶給他(她)的這一切,並且相互吵架,說明他們已經不再那麼相愛了。。。。。。
在婚姻生活中,雙方是互相扶持的困難解決者。人生不可能一帆風順,每個人都或多或少會遇到一些困難或打擊,或因為身體疾病,或因為意外傷害,或因為生意失敗,或因為誤入歧途。。。。。。
當遇到困難,父母有可能已經老去,兒女有可能尚力不能及或不在身邊,兄弟姐妹有可能顧及不過來,朋友閨蜜有可能已不見蹤影。。。。。。
而愛人,你相親相愛的愛人,永遠是你唯一的依靠。因為愛你,你生病受傷了我會緊張難過,你失敗了我會給你加油打氣,你做了錯事我會原諒你,並且幫著你一起改過自新。愛情讓人放棄了一味的自私索取,而心甘情願的付出給予。
因為愛你,我只希望你一切都好,你笑,我便開心;你哭,我便難過;你滿足了,我便幸福了;你覺得痛,其實我心裡更痛。。。。。。
婚姻是一場愛情的馬拉松,不在於起步跑得多麼快,跑得多麼神采飛揚,而在於是否能平安順利的到達終點。我不羨慕那些極致的浪漫與風花雪月,我只羨慕那對緊緊牽著手一起過馬路的老人。
在婚姻生活中,雙方是最親密的靈魂伴侶。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精神風貌和思想世界,這就是靈魂。靈魂是永遠屬於自己的,對自身軀殼有絕對的忠誠。靈魂從不會遠離自己,別人也無法用任何手段拿走,除非身死,身死則魂滅。人最寶貴的,莫過於靈魂。平民布衣,也有天倫之樂,安寧祥和;達官貴人,也有人愁眉苦臉,提心弔膽,惶惶不可終日。只有靈魂的快樂才是真正的快樂,同樣靈魂的罪惡也一定是萬劫不復。
而因為有了愛情,靈魂是可以交流的!
因為愛你,我喜你所喜,惡你所惡,憂你所憂,想你所想;因為愛你,我最隱密的心事,只願意跟你訴說;因為愛你,我努力想變成你喜歡的樣子;因為愛你,我最脆弱的一面只讓你發現;因為愛你,我想跟你生兒育女,把我們的靈魂傳承下去。。。。。。
在婚姻里,靈魂,需要交流,需要呵護,更需要愛。如果愛,請深愛,愛上他(她)的靈魂吧!徐志摩曾經寫道:我將於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靈魂雖然看不見,摸不著,但是我自己的靈魂,我能感受到他的存在!我的靈魂是我的,永遠是我的,除非我死了。靈魂的自私是人類自私的最高境界,靈魂不可分享,不可出賣,更不可瀆職。任何沒有愛情的婚姻,不論是因為荷爾蒙的衝動,還是因為物質的吸引,亦或因為利益條件的交換,都將付出靈魂的代價。
在婚姻里,愛情是如此的重要,以至於每一個環節,都需要它作為前提條件,才能達成美滿幸福的婚姻。
那麼,親愛的,如果沒有愛情,那還結什麼婚,難道非得要結了以後再離不可嗎?
還有,親愛的,如果你們相愛,為什麼還不結婚,難道要等到不愛了才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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