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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籍女子參團赴澳游,被安排「與男性拼房」還扣護照?華人導遊忙喊冤:「她想『跳機』,我們公事公辦!」

不久前,一名中國女遊客來澳洲旅行的「離奇遭遇」,被《成都商報》等多家國內媒體報道。報道稱,她不但被安排「與兩名男遊客拼房」、「被扣留護照」,還被「舉報偷渡」,一時引發熱議。

近日,該旅行團悉尼地接導遊崔先生來到今日澳洲傳媒集團辦公室,替已經回國的陳領隊「喊冤」。

他說,「我們是澳洲守法公民,一切都是按照移民局的規定處理。」

被安排與兩男同住?扣護照?涉嫌偷渡?

據《成都商報》報道,1月中旬,來自太原的張女士參加了一個13天的跟團游,行程包括澳大利亞及紐西蘭的一些城市。

(圖片來源:成都商報)

鑒於是獨自出遊,張女士選擇了旅行社提供的酒店拼住方案,但住宿安排後,因為和另一位女士生活習慣存在差異,她先後多次主動申請更換拼住人員。報道稱,令張女士沒想到的是,旅行社卻安排她與同團另外兩位男士拼住,這讓她無法接受

在第六天夜裡,「因為無法忍受(室友的生活習慣)」,她離開了旅行團所在的酒店,卻因為被領隊扣留護照,無法去別的酒店入住。此後3天,張女士沒有參與團隊行程,報道稱是因為睡眠嚴重不足之故。

在離開前夕,張女士前往機場登記,同時想索要護照為購買的商品辦理退稅,也被導遊拒絕了。

《成都商報》報道還稱,張女士的家人另收到一條簡訊,內文說在警局她被報為偷渡,「旅行社住宿解決不了,比別人多出了一筆800元的聯運費,現在還被旅行社舉報。」

張女士說,她已聯繫移民局,確認此事不會對以後出國造成影響,但儘管如此,整個過程讓她難以釋懷,她希望旅行社能退回自己多餘費用並給予道歉。

(圖片來源:成都商報)

「不存在異性混住,她自己有問題」

「這根本不可能!我在澳洲做導遊6年,從來沒有見過把不認識的異性客人安排在同一個房間的,更何況還是一個女人和兩個男人混住。」對於早先報道中所稱的「和兩男拼房」的說法,崔先生表示強烈否認。

他告訴記者,當時這個旅行團共有7女3男,加上領隊陳先生,一共11個人,在國內報道發出之後,他就曾跟陳領隊確認過分房情況。

「當時訂了4個雙人房、一個3人房,兩對夫妻住兩個雙人房,剩下一個單身男子跟陳領隊同住,張女士和其他兩位女士住3人房,根本不存在異性混住。」

對於報道中,張女士「因和室友生活習慣差異而多次提出換房間」,崔先生也提出質疑。

「陳領隊告訴我,從到澳洲的那天開始就是3個女的一個房間,住了6天都沒事,到墨爾本了突然提出要回國和別人住不下去了,這肯定有問題啊!」

崔先生告訴記者,為了滿足張女士的要求,陳領隊還幫她調整了室友,可是依舊不能讓她滿意。

她又不和人家住,又不自己開房,找我要護照買機票,很明顯想跑。」據崔稱,陳領隊對張女士的表現感到懷疑,於是「想出了一個試探的方式」。

(圖片來源:供圖)

「我讓她簽個合住協議試探一下,結果她看了就簽了,正常人誰會同意啊?」

陳領隊提到的合住協議,是一份手寫的聲明,內容包括:「本人自願與該團異性領隊和同行人畢先生3人住同一房間,入住期間,產生的所有問題與領隊和畢先生無關」。下方有被指為張女士的簽名。

《成都晚報》報道原文(圖片來源:今日澳洲App)

不過,《成都晚報》早先的報道稱,張女士認為當時是在開玩笑,「未把這件事當真,開著玩笑地在同意書上籤了字」。

「離團3天違反移民局規定,很明顯要『跳機』!」

在《成都商報》報道中提到:「『大約第六天夜裡,因為無法忍受(室友的生活習慣),我離開了旅行團所在的酒店。』」

張女士告訴成都商報記者,她嚮導游索要護照被拒絕,也因此無法入住其他酒店。「手機沒電了,在酒店大廳熬了一夜後,第二天終於有一位好心的華人幫助我開了一間房休息。」

睡眠嚴重不足,此後三天,張女士沒有參與團隊行程,而是在最後要離開時才前往機場集合。「

「看了這樣的報道,中國遊客還以為澳洲旅遊沒有人身自由,導遊還扣著護照!」對於這樣的誤解,崔先生覺得很無奈,也很冤枉。他告訴記者,這一切「苛刻要求」都源於移民局對張女士所持簽證的要求。

崔先生介紹說,與個人來澳的訪客簽證(600類別)不同,張女士參加的旅行團所申請的,是一種名為ADS (Approved Destination Status)的簽證。

「這種簽證下籤比訪客簽證快,手續也簡單,但對於旅行社和旅客都有嚴格的要求。」 崔先生向記者出示了他的導遊證,上面標註著ADS字樣,「地接導遊必須是有ADS資格的,出行前就要向澳洲移民局上報所有行程,並嚴格按照行程進行,就算客人生病了,也要有領隊陪同,才可以不參加行程。如果有任何不可抗力需要修改行程,則需要上報移民局。」

崔先生的ADS證件(圖片來源:今日澳洲App)

崔先生認為,陳領隊之所以將全團護照收走,就是為了避免出現各種意外。「對於領隊來說,替客人保管護照也是一種負擔,萬一丟失責任非常重大。」

「其實只要客人是善意的,比如需要護照去購物,跟領隊說,領隊也不會不同意,但是張女士的種種做法都太可疑了,所以領隊才會一直拿著護照不給她。」他說,「離團3天已經違反了移民局規定,很明顯她是要『跳機』!」

「作為澳洲公民,有義務依法上報移民局」

在原報道中,「張女士家人收到了一條簡訊,說她被舉報為偷渡。」對此,崔先生認為這一做法並無不妥。

在澳大利亞駐華大使館網站上註明,「ADS簽證持有人應遵守旅遊團行程安排。被批准的旅行社派出的領隊或導遊將對旅遊團團員進行監督。如有團員違反ADS簽證規定,旅行社必須向澳大利亞移民與公民事務部報告。」

澳大利亞駐華大使館網站關於ADS簽證規定(圖片來源:今日澳洲App)

「我們是澳洲合法公民,有義務按照澳洲法律要求上報,可是也並非不近人情。如果遊客是完成了行程後去見朋友,或者不小心迷路了,領隊和導遊都會儘力幫助遊客,不會上報。」

崔先生告訴記者,張女士的行為卻與其他遊客不同,她在自行離開酒店後並未失聯,卻一直不按規定回團

「她離團之後,陳領隊發微信問她在哪,她說自己在墨爾本賭場,還發了兩張照片來,結果發現照片並不是墨爾本賭場的。三天里她一直都有聯繫,但就是不回來,很明顯是在拖時間,就是『跳機』了。」

「跳機」是導遊界的行話,用來代指通過非法途徑滯留在國外非法打工的行為。陳領隊和崔先生認為,這位張女士形跡可疑,因此在她離團24小時內,便按規定上報給了澳洲移民局。

「不少澳洲景點都有移民局官員抽查,團里人數不能多也不能少,一旦發生問題卻沒上報,地接導遊和旅行社將被追究責任,我們也有個類似駕照的扣分系統,總分6分被扣光的話,執照就要被吊銷了。」崔先生告訴記者。

「跳機之後再回來,應該是為了拿回護照」

崔先生告訴記者,離團三天後,張女士重新出現在墨爾本機場,接著參加了悉尼行程,可當行程結束,要在悉尼機場登機返回中國的時候,張女士的表現,又令陳領隊和崔先生提高了警惕。

崔先生告訴記者,當天晚上,全團提前3個小時到達悉尼機場辦理登機手續。「她就一直在用手機跟什麼人聯繫,一直不肯進去,非要拿回自己的護照。」

崔先生展示了一張照片,他告訴記者,當時全團的人都已經辦完了登機手續,只有這位張女士不肯讓領隊幫忙辦手續,堅持要拿回自己的護照。「如果是一般旅客,肯定想趕緊進去,也肯定希望領隊幫忙辦手續,不會像她這樣。」

因為雙方陷入了僵局,陳領隊和崔先生向機場移民局官員求助。

「移民局工作人員聽完了情況告訴我,他們沒有人手,要求領隊拿著她的護照陪她進去,在艙門關上之後,再把護照還給她。我們還問了移民局,說如果進了海關就把護照給她,會不會有機會跑出來,他們說有機會,我們才無奈這樣做的。」

最終,在陳領隊的陪同下,張女士回了國。

「希望還守法工作人員一個清白」

對於在報道中,張女士所描述「不歸還護照以至於不能退稅」的說法,崔先生也不認同,「如果她想退稅,領隊可以陪著她一起去,前提是她得往裡面走啊!」

張女士與陳領隊索要護照(圖片來源:成都商報)

不過,早先《成都商報》公開的聊天截圖中,陳領隊曾直接告知對方,她的護照退不了(稅)。

崔先生否認報道中所描述的,「張女士一通電話叫來了機場警方,經過調解才拿到了自己的護照」的說法。他說,「機場都是聯邦警方,才不會管這種事,都會讓你找移民局的。」

他稱,自做地接導遊以來,確實見過不少「跳機」案例,「可是跳機之後再回來的,這還是第一次,我們猜就是為了要護照。」

崔先生在最後表示,他希望可以中國遊客不要因為此事對來澳旅遊產生誤解,也希望還守法工作人員一個清白。

對於中國女遊客的遭遇和領隊、導遊的做法,你有什麼看法?歡迎在下方留言告訴我們

鑒於無法聯繫上早先向《成都商報》講述旅澳遭遇的張女士,故上述是旅行社方面的一家之言,僅供讀者謹慎參考。

張女士若看到本文,請與我們取得聯絡,講出您一方的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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