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額彩禮:醜陋的中國婚姻文化背後,是殘酷的「母權」和「父權」
文|李彎灣
我表弟,生長在貴州的一個被打上「貧困村」標籤的小村子。
他今年24歲,談了個女朋友,兩情相悅,準備結婚。但是當他去女孩家提親的時候,女孩的媽媽的要求簡明扼要:18萬彩禮,沒有就不能結婚。
結果呢?就沒了結果。一對苦命的鴛鴦,就這樣說散就散。
對於這對年輕的情侶而言,此生終將帶著被割裂的疼痛與疤痕生活。可是對於丈母娘而言——拆散一對情侶這種事,根本不算什麼,甚至她可能會沾沾自喜——用自己喜歡和擅長的方式,避免讓女兒走入「誤區」。
你暢想一下:對於一個貧困地區的貧困孩子而言,18萬是一個什麼概念?
假如這個孩子勤勞肯干,按照他的能力和當地的經濟水平,18萬可以讓他在十年八年之內直不起腰桿來(因為結個婚,彩禮只是花銷的一部分。假如要蓋個房子,置辦一些傢具或者買個代步車,一下幾十萬肯定就沒了,一個貧困村的孩子,哪裡拿得出這麼多錢來?)
當然,這只是關於巨額彩禮,一個小小的例子。我相信在我們這片遼闊的土地上,已經有了無數的家庭遭受彩禮之苦,苦不堪言,言了也沒用。可恨的是——這種惡習依舊不減,甚至越發的猖狂。
所以曾經有個段子說,「談了個女朋友,要車要房,你儘管說,要啥買啥,我貸款來給你買都行,反正結婚了,都是大家一起還」
換而言之,一個當丈母娘的,你要多少彩禮,你要得倒是爽,十萬八萬的你獅子口隨便開。
可是你想過嗎?就算你不把你女婿當個人,你有想過你女兒的感受嗎?你女兒嫁過去了,是不是要陪著她老公一起還?你一個當媽的,就這樣樂意看著自己的女兒受罪受苦?
其實巨額彩禮只是表面現象,這種醜惡的背後,隱藏著非常殘酷的「母權」或者「父權」文化。
收巨額彩禮的理由是什麼呢?
一、從心安理得的層面:比如,我作為父母,一泡屎一泡尿的把女兒養長大,你小子想一分錢不花就娶走了,你是不是得給我一點補償。
「不能讓你白白娶走」——這背後的道理又是什麼呢?
因為「養兒防老」,養兒是用來防老的,既然女孩兒都是「潑出去的水」,防不了老,所以作為父母要尋求補償。從這個角度講,「母愛是無私的」這個我們都認同的道理,被很多父母演繹成了一個天大的謊言。
二、從不心安理得的層面講:比如,我作為父母,別人家的女兒出嫁,都是好幾十萬的彩禮,你做女婿的,不能讓我們二老臉上無光啊。
所以假如在一個村,連續有幾家人的彩禮不下二十萬,那麼娶這個村的女孩的男孩,都必將面臨一場災難——別人出得起二十萬,你最起碼也要出二十萬。
其實你想想,讓女兒女婿來滿足你老人家的虛榮心,這是非常無理的事情啊。這樣的父母的愛,不僅不是無私的,甚至是自私甚至是無比醜陋的。
本來,一個生命的誕生那一刻,它就是自由的。作為父母,把孩子養長大成人,這是一種義務。義務的意思是——孩子領不領這個情,是她的自由。等她成年了,她有足夠的自由去選擇她想做的事、嫁她想嫁的人,父母可以給她建議、可以跟她探討,但是干涉就是過分的,想要從中撈上一筆,不僅過分,而且噁心。
父母一直牢牢的掌控著孩子的命運,所以才會出現孩子的叛逆。為什麼叛逆,因為她不舒服,不舒服就想要反抗和掙脫。上千年以來,父母一直掌管著孩子的一切。一方面為孩子操心,一方面又讓孩子心累。所以大多數中國的孩子,對父母的情感和行為都是很複雜的。比如——他出門在外,特別想回家,特別想念父母,但是回家沒幾天,就跟父母吵架,甚至還發誓說「再也不回家了」。
所以大多數中國家庭的關係,既不和諧也不幸福。倘若是父母子女分開,互相想念,渴望在一起;但是當真的聚在一起了,十有八九又是要吵鬧一番的。
能怎麼辦?以前我們強調孩子要尊敬父母、孝敬父母,甚至還提倡「順從」「服從」這類的東西,倘若孩子與父母意見相悖,「不服管教」,視為不孝。可是,作為父母,你們有沒有尊重過孩子?
什麼叫尊重?尊重他的選擇,尊重他的自由。這就是尊重。
捫心自問,你們的愛,真的是無私的嗎?如果是無私的,你們所謂的無私,又是什麼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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