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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裔裔兮曜殿堂,婉若游龍乘雲翔

出於吉凶喪俗和祖先崇拜的思維慣性,冥婚,這一一廂情願的社會願望成為儒家思想明令禁止但從未泯滅的社會現象,並將早夭女性催生為「鬼新娘」。早夭女性的話語權並不僅僅停留在這一社會實踐層面,它的戲劇性被宗教神話巧妙地把握,在意象創造上獲得了更多可能性。

精衛大概是最典型的早夭女了:炎帝之女,本名女娃,「游東海時溺而不返」,化作「狀如烏,文首、白喙、赤足」的靈鳥,「常銜西山之木石,以堙於東海」(《山海經·北山經》);其姐妹死後化作?草,名曰女屍,生長於姑媱之山,「服之媚於人」(《山海經·中山經》)。很明顯這對先秦姐妹花並沒有承受催婚的壓力,反而化生為其他形態的生命體,盡情泄憤,恣意報仇,十分痛快。

或許是因為帝女的身份、早夭的經歷和「媱」「瑤」二字的同音,後世將女屍仙草的設定與戰國時宋玉所著《神女賦》中「薄怒以自持兮,曾不可乎犯干」的傲嬌系神女、《高唐賦》中「聞君游高唐,願薦枕席」的肉食系神女相糅合,創造出「瑤姬」,即我們今天熟知的巫山神女。

吹簫女仙圖。明張路

北魏地理書《水經注·卷三十·江水》載,瑤姬居於巫山,是「宋玉所謂天帝之季女……未行而亡,封於巫山之陽,精魂為草,寔為靈芝......旦為行雲,暮為行雨」。北宋類書《太平御覽·人事部》也收錄了這則事例,並強調了《山海經》中記載的媚葯功能:「帝之季女也,名曰瑤姬,未行而亡,封巫山之台,精魂依草,寔為莖之,媚而服焉,則與夢期,所謂巫山之女,高唐之姬」。

不止瑤姬,在秦漢以後的傳說中,早夭女性的神話意象構建似乎逃不過婚配的任務,而該命題又在佛道教典籍和民間信仰的諸多講述中逐漸演化出兩種殊途同歸的變體:以勸婚為手段的誘道和以拒婚為手段的皈依

勸婚·誘道

早夭女性的神婚較早且集中地出現在魏晉神話中。李豐楙在《仙境與遊歷:神仙世界的想像》中指出,神婚本質為冥婚,源自遠古即已存在巫俗信仰;魏晉神話採用史家筆法講述這些神婚事例,旨在跳出神話構架,營造可信而權威的「史實」。

閬苑五仙圖(局部)。五代阮郜

洛神圖。元衛九鼎

魏晉時期道教典籍(《真誥》等)和民間雜錄(《搜神記》等)中記載的諸多神女(如愕綠華、何參軍女)降真、與凡男婚配的故事,其共同點在於神女都是未婚夭折時由西王母收養撫育(王母的職責類似母神),到婚齡再遣下嫁。李認為,無論是旨在勸誘凡男修真的道教神話,還是強調成就世俗歡好的民間雜錄,神女的形象都反映了男權社會對於早亡無所依女性的一種解決,即以神話思維補救性別問題。

東漢西王母畫像磚。圖源:四川博物院

有趣的是,李豐楙所討論的肩負神婚職責的道教神女在佛教中也有對應的角色(counterpart)。自唐代起,陸續出現了美貌女子許嫁能熟讀《法華經》《金剛經》之人、並在與之成婚的當晚猝死、屍身迅速腐爛化作骸骨的故事。宋元時,女子的身份被明確為「魚籃觀音」或「馬郎婦觀音」,她會在猝死後向世人告知自己的真實身份,最終令參與該事件的人誠心皈依

套用伊利亞德的理論,神女降真和觀音許婚的行為雖然可以理解為「重複天地開闢以獲取真實和權威」的「聖婚」行為,但色誘這種手法總讓我覺得很微妙。實施者和最終目的固然是判斷該事件性質的重要條件,但對比Māra派女兒引誘釋迦牟尼就要被按在地上摩擦,總感覺「正統宗教」和邪魔採用同樣的方式——許諾婚配歡好(但不遂其願,因為新婚夜便化作白骨)——顯得十分狡猾。

拒婚·求道

當然若執著於修道,神女們也能夠逃離婚配,這類故事在我看來充滿自由意識和平權精神。

上文的巫山神女瑤姬在唐末道人杜光庭所著道教女仙傳記《墉城集仙錄》中擁有了獨立的人格和豐功偉績,她授禹王「策召百神之書」、「丹玉之笈」和「上清寶文」,命諸神「助禹斬石疏波,決塞導厄,以循其流」,在高唐之館世代享受楚人祭祀(《墉城集仙錄·卷三·雲華夫人》),是極為尊貴的神祇。在篇末,杜光庭不忘撕一把宋玉:「宋玉作《神女賦》以寓情荒淫,託詞穢蕪,高真上仙豈可誣而降之也。」非常有力地駁斥了附屬並服務於父權、王權的某些魏晉神女形象,甚至可以進一步推斷,在杜光庭的道教女仙體系構建中,這些美麗強大、永享青春(這一點非常重要,長生可以看做是道教理想的構建基礎)的女仙無需媚眾,只憑自身的卡里斯馬(charisma)便足以廣納信眾

女仙圖。明吳偉

柯素芝(Suzanne Cahill)在《王奉仙:中世紀中國的一位道教女仙》(Wang Feng-hsien: A Daoist Woman Saint of Medieval China)中總結了杜光庭所錄的這些女仙的生平,指出這些道教女仙在童年即將終結時面臨婚嫁危機,若選擇結婚則無法修道,而選擇修道則無法盡孝,當解決了婚姻問題她們才能繼續修行登仙——而很明顯她們選擇了後者。針對拒絕婚姻的修道,桑高仁(P. Steven Sangren)在《中國宗教象徵中的女性性別:觀音,媽祖和老母》(Female Gender in Chinese Religious Symbols: Kuan Yin, Ma Tsu, and the 『Eternal Mother』)也給出了解釋:神祇作為純潔的女性,必須拒否人妻、人母的身份,滌除月經、性行為、死亡與生產帶來的污染之恥

拒婚的神女在佛教中也有對應角色。於君方在《觀音:菩薩中國化的演變》(Kuan-yin: the Chinese Transformation of Avalokite?vara)中探討了觀世音(Avalokite?vara)傳入中國後被賦予的妙善公主身份,指出妙善雖因向佛拒婚被燒死,但復活後以獻雙目雙手入葯的方式回歸家庭,並不違抗儒家權威思想,也符合佛教「捨身」的主題。於認為,中國宗教信仰主要由男性神祇按帝國的階級模式形成,女神的式微在宗教領域中留下真空,觀音經歷性別轉換成為強有力的女神,為地位低下的的婦女發聲。

明九蓮觀音(Guanyin as the Nine-Lotus Bodhisattva)。圖源: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

在我看來,妙善-觀音的肉體先後經歷被燒死和取出雙目、斬斷雙手的痛苦,營造出非常強烈的殉道感,而不計前嫌以肉體入葯又十分符合中國的孝道,宗教成就完美解決了因求道而產生的家庭問題

早夭女性的死後話語權除了體現在冥婚上,也以一種立意拔高的形態投射在宗教神話中。這些女性經歷身死後通過宗教修養獲得新生。當肩負神婚職責時,她們充當了傳道人和擺渡人;當拒絕婚配時,她們更主動地追求個體價值的實現,並在必要時以破壞、銷解的肉體充分塑造殉道感,通過達成其他方面的社會道德要求來對抗父權社會強加在她們身上的婚配生育任務

對於早夭女性肩負的以婚配來勸誘修真的任務,我顯然是不資瓷的,對於她們的惋惜,幫她們用一句經典的道教刻板印象懟回去:愛信信,不信滾,不要打攪本姑娘飛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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