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荷蘭的市長不是民選的,副市長卻是,是這樣嗎?
3月份,又是荷蘭地方選舉投票的日子,這次是市議會(gemeenteraad)市議員的選舉,因而也是這個民主制度國家中各個政黨重新較量的時刻,從最後選舉結果中獲得一定席位的各個政黨中推出副市長,和市長組成市政管理委員會,共同執政。
因此,荷蘭的市長不是民選的,至目前為止,還是名義上由國王簽署命令(Koninklijk besluit),實際上是由內閣根據層層的推薦,最終的決定交給國王簽署的;當然,荷蘭國王還是有個審查的班子,不過,現代荷蘭國王的權力越來越小,在推出市長這件事情上,還是內閣說了算。
市長,在荷蘭語中是burgemeester,而副市長,是wethouders,嚴格意義是執政官,但是,其他外國文字幾乎都翻譯成副市長。市長和副市長,共同組成市政管理委員會,荷蘭文叫做Het college van burgemeester en wethouders,簡稱B&W,因此,荷蘭新聞中一提到B&W,就是指這個市政管理辦公室。市長名義上是市議會(gemeenteraad)和市政管理委員會(B&W)的主席,不過,市長在市議會中沒有投票權;市長又和該市的檢察長和警方首腦,共同稱之為「鐵三角」,負責該市的公共安全。
但是,市長並不是一個城市的最高首腦,最高首腦是市議會。
副市長一般是每4年換一次,而市長的任職是6年一次,可以連任,最長三屆,因此,最長可以做18年市長,做到70歲。所以,任何一屆市政管理委員會,都不會存在真空,不存在市長和副市長一起結束任期的情況。
市長在本市執行公務,很多時候佩戴象徵市長權力的公務項鏈。
荷蘭市長的職務是公開招聘的,因此,應聘者既來自政界,也來自民間。首先由市議會遴選,推薦,上報省議會;省議會審核,上報內政部;內政部交給內閣討論通過,交給國王發出任命文件(Koninklijk besluit)。不過,多數市長要求有行政管理經驗和政治經驗,所以,很多時候由某些有過從政經歷的官員擔任。
從上世紀90年代末開始,就有民選市長的呼聲,像議員一樣選舉,至今雖然有所進展,但是因為涉及修憲,尚未實現。
荷蘭華裔市長何天送(Roy Ho Ten Soeng),先前(自1990年開始)是Alkmaar的副市長,是通過參政選舉選上去的,當了副市長10年。後來分別到Venhuizen 和Venhuizen任市長和代市長,則是政府任命的。何天送也曾在內政部工作,參加遴選外僑和婦女市長。
雖然市長和副市長都屬於某個黨派,但是,以市長和副市長身份出現的時候,是不能有黨派利益的。比如說,市長和副市長參加黨派活動,都不是以市長或者副市長的身份出現的。因此,有華文媒體的新聞說,某某副市長支持某某黨的候選人,是錯誤的說法。這種情況下,他只是代表某黨派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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