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三觀的問題
近看了《至暗時刻》 ,為了敦刻爾克30萬英國軍隊的撤退,戰時內閣下令在加萊的尼克爾森准將拖住德軍,為敦刻爾克撤退贏得時間。這場註定送死的阻擊戰也就變成尼克爾森的4000人的部隊換30萬英軍的有生力量的戰鬥。又是一個所謂的「電車難題」,可丘吉爾在一秒之內就做出了選擇,4000人犧牲。容不得人道主義關懷在任何人腦子裡面停留超過一秒。沒有什麼辯證法,沒有全方位理解,只有兩條路,要和希特勒抗爭到底,就是要犧牲這4000人。
和希特勒抗爭到底是對,還是生命是平等的對?二戰時期,當然是和希特勒抗爭是對的。
和平年代就沒有對錯?試著用法律的角度看問題,如果說殺人是最低底線的話,我們就可以設:殺人是最壞,反之就是最好。我們還可以設:偷東西搶劫是壞的,反之是好的。根據這個邏輯,假如你是個偵探,一個小偷在一家餐廳,偷了1500塊錢,你已經掌握了他的犯罪手法,作案動機,實施犯罪的監控錄像,那你正常的選擇都會去報警抓他的。因為根據簡單的邏輯,他就是犯法了就是壞的。
我們究竟要討論個什麼問題呢?咳咳,到底有沒有究極正確的三觀(沒有),以及你到底能不能judge別人的三觀?
第一個故事告訴我們,丘吉爾都可以被judge你一個nobody還不讓別人judge了?而且他做出的艱難決定跟隨了他的靈魂,不管有多久的歷史,人們都會記住他的,不會因為他三觀不正而唾棄他。
第二個故事說的是,三觀正不正可以有很簡單的邏輯就能判斷出,不用搞那麼複雜。
他人即地獄,這句話有嚴重的兩極思維。如果真是這樣,那我們完全無法評論一部電影,一首曲子,一本小說,甚至無法學到知識。因為你的老師,父母,你崇拜的人。都是他人。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智識,都不應該受到別人的評判」 (don"t judge me)這個概念誤導了很多人。這條「標語」僅僅只能解決一個人身上非常非常窄的個人問題。比如我喜歡籃球,你不能鄙視我的愛好。你不能judge我的熱愛。但如果把這三個字當做座右銘會出很大的問題。
你在特定的場合出口成臟,我會說你三觀不正。而你在特定的場合出口成臟,我會說你很有幽默感。要做出這種判斷難道很難嗎?
如果一個人連另一個人三觀正不正都判斷不出來,更別談生活中,你還要判斷這個人的情商智商以及信用程度,藝術修養等等等等。judge你只是入門好么。
這個時代被所謂的「多元化」帶得跑偏了。多元化本來是好事,百花齊放,世界有了更大的包容心。不管是male還是female甚至是shemale我們都能包容。可這不代表我們可以丟掉我們的判斷力。相反,非但不能丟掉,還要更多的強化。
因為多元的世界更需要你睜大眼睛看清楚什麼是對什麼是錯。面對琳琅滿目的世人一句我看不透你們就不去judge你們了,完全是逃避的行為。因為太多,太繁雜,容易說錯就不說了?這種風氣是滋生歪風邪氣的肥沃土壤,美國的嬉皮士就是如此。左派精英知識分子,被所謂的「社會必須包容多元的東西」而綁架,風氣滋生到今天行成了不可逆的後果。民粹裹挾民主。
所以,有人為多元站台,我就要說正義必勝!你說我不能代表正義,我偏要說我就是代表正義!因為我不代表,今天幾乎沒有人願意穿這雙夾腳的鞋了。畢竟,Justice ain"t gonna dispense it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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