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縱火案被告被判死刑提起上訴。放心正義不會缺席
在2月9日,保姆縱火案被告保姆被判死刑當天
我們發表了一篇《真話丨杭州保姆縱火案保姆被判死刑,這就結束了么?》意為指出此案所暴露的我們認知上的安全區有多麼脆弱,企業的管理漏洞多麼龐大以及相應法律法規的不健全。
本希望後續處理階段可以看到媒體報道,查處一批涉事企業,以及讓更多的寶爸寶媽們以警醒,或以從源頭防止這類事情發生等新聞。
卻沒想到等到的是,一手造成縱火案,導致一名母親和三名孩子死亡的罪魁禍首上訴的消息。
本著理智的職業素養大於感情上對保姆的厭惡,來談一談這條新聞。
1.被告人保姆有無上訴的權利?
「刑事訴訟法規定,有關人員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口頭形式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
「根據法律規定,不得以任何借口剝奪被告人的上訴權。」
故保姆擁有上訴權
2.被告保姆上訴依據(推斷)
a.「有故意防火,未故意殺人」
b.「未逃離現場,並參與施救」
c.「找尋責任人禍水東引」
(來源:法制日報)
(來源:法制日報)
貪生怕死是人之本能,可承擔責任也為人之擔當。雖說從庭審保姆的推脫及其辯護律師的表現來看,已經想到保姆會有上訴的可能。但當看見這條新聞時,相信絕大部分的民眾,心裡早已思緒泛濫。
但歸根到底,大家皆可稍稍放下心中的氣憤。「杭州保姆縱火案」改判幾率無限趨近於零。
當僱主家破人亡(住所焚毀,妻子與三個孩子因此死亡)的既定事實呈現於法院的卷宗中,當民意沸騰至無法忽視。正義是絕對不會缺席的,在保姆承認她主動防火時,她已經被判了無法逃脫的死刑。
此外,保姆的上訴也從另外一個角度向我們展現了,法律是公正的。
就算這個保姆十惡不赦,法律依然保護她的合法權利,這亦是正義的別樣體現。
保姆上訴,將此案重新拉回大眾的視野里,並從辯詞中體現了消防安全及企業管理的漏洞,這也將大大方便受害家庭的進一步的問責與伸張正義。
就像之前文章所說的:「杭州保姆縱火案保姆判死刑只是一個開始」。
希望林先生的正義之路從「保姆被判死刑開始」,再到「涉事單位被查處」,最後到「相關安全隱患一一排除」。
正義永遠不會缺席
願逝者安息
資料來源:刑法&法制日報
評論撰稿:Summer
編輯審核:竜宇
首發:船艄&Summer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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