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武松殺人僅要流放,而宋江殺人卻必須逃亡?
軍情
02-27
《水滸傳》中塑造了許多生動形象的人物,其中武松和宋江相信許多人都非常熟悉他們的故事,他們在《水滸傳》中雖然出場時間不同,但是都曾在衙門工作過,宋江是鄆城縣押司,屬於文職;而武松則是陽谷縣都頭,做的是武職。雖然都是在政府機關工作,但是兩人的實際地位可是差距很大。
(圖片源自網路)
先來說宋江,他在衙門中相當於宋朝縣衙當中的「吏」,雖然不能算是正式官員,但是僅僅比知縣低一等的他,配合他在黑白兩道通吃的名氣,在衙門當中算是有頭有臉的人物,就算他殺了人,連當地知縣都為他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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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說武松,相較於宋江,武松的捕快地位就低的多,相當於衙役的他,在宋朝被認作「不良人」,長期與犯人打交道的他,也被看做「准犯人」,充滿著暴力元素,當地的知縣對他的態度也很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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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和宋江雖然都殺了人,但是武松只需要流放,而宋江卻想要逃跑,這是為什麼呢?其實這和宋朝的一條法規有關,在宋朝,雖說「殺人抵命」,但是唯獨「鬥毆致死」除外,武松當年祭奠兄長,與潘金蓮發生爭執,爭執中失手將潘金蓮和西門慶殺死,這在宋朝是不用償命的,而且武松還找了街坊四鄰作證,看來武松是非常了解當時的法律流程。然而宋江殺死閻婆惜時,唯一的證人竟是閻婆惜的情夫張文遠,這種情況無疑讓宋江進入了不利的境地,成了宋江想要逃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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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武松的舉動不難發現,常年的捕快工作,讓他對司法程序非常的嫻熟,所以他才能在殺了人之後,可以逃脫死罪,而宋江這點上沒有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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