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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示!海外代購,這些法律風險一定要知道!

轉自:北京丰台法院

在物流發達的當下

想必很多人會選擇海外代購

但是隨著海外代購日趨火爆

引發的訴訟也成倍增長

今天跟隨小編來看看

海外代購中的法律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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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原告金某在噹噹網下單購買「全球購噹噹旗艦店」的保稅區發貨英國愛他美3段Aptamil美樂寶嬰兒奶粉1罐,金額162元,廣州全球購將商品從重慶市西永綜合保稅區發貨,金某確認收貨後,發現奶粉沒有中文標籤,將廣州全球購和噹噹網起訴至法院,要求退貨並十倍賠償。

法院審理:

廣州全球購系噹噹網上的「全球購噹噹旗艦店」(後改名為「全球購噹噹專營店」)的經營者。金某在廣州全球購經營的網上商鋪下單購買商品,廣州全球購將其備貨到保稅區的商品通過快遞交付金某,雙方未證明就該筆訂單達成委託合議,則該筆訂單金某與廣州全球購成立買賣合同關係。該筆訂單中,由於商品已經進入到保稅區,則該商品必須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未加貼中文標籤的商品不得進口,故支持了金某的退貨請求,但未貼中文標籤,並不一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而是需要進一步舉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情形。

案例二

金某在噹噹網下單購買「全球購噹噹旗艦店」的保稅直郵澳洲直郵6罐紐西蘭可瑞康Aptamil愛他美奶粉2段(海外購)商品3件,價格3704元,運費13元,稅費1111.2元,金某確認收貨後,發現奶粉沒有中文標籤、沒有退還稅費,將廣州全球購和噹噹網起訴至法院,要求退貨並十倍賠償。

法院審理:

噹噹網在上述商品詳情頁網頁中列明:「如您確認購買此委託購買服務,視同您同意委託本司為您提供相應商品保稅/跨境直郵購買服務。」「保稅商品屬於海外交易,無法開具發票故產品沒有中文標籤……」。購買者通過噹噹網購買奶粉,代購者以購買者的名義將該產品報關入境,交給購買者,完成了其委託事項,與購買者之間形成委託合同關係。代購者以購買人個人名義報關入境,屬合理自用的個人物品,我國法律和行政法規對商品包裝標示則沒有要求,對金某要求退貨的請求無法支持。廣州全球購收取了金某的稅費,但是該筆訂單的商品是免稅通行的,廣州全球購未將該情況告知金某,屬於違約,應將稅費退還,但非《消費者保護法》意義上的欺詐,對於金某十倍賠償的請求無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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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代購在帶來便利和利益的同時

也伴隨著不同的風險

大家在購買前一定要問清楚

認真閱讀商品詳情和注意事項

保留好相關記錄和說明

切勿匆匆下單,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供稿:長辛店法庭 盛耀平 花鄉法庭 岳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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