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嚴懲貪官,朱元璋下令建了皮草廟,聽名字就讓人膽寒,廟是做什麼的?
文/小冷
眾所周知,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是非常討厭貪官的,在明朝建立之初,朱元璋為了一改元朝時期官場貪腐成風,對官員姑息的風氣,朱元璋對貪官施行了嚴酷的懲罰。
朱元璋劇照
從洪武十八年到洪武二十八年,朱元璋相繼頒布了《御制大誥》、《大誥續編》、《大誥三編》、《大誥武臣》等法規,在這些法規中,朱元璋明確規定了對貪腐官員如何懲治,另外,這一時期的,官員貪腐的典型案例也被記載在這四部《大誥》中,並且還記有朱元璋對全國官員的訓誡,以此來對其他官員起到警示作用。
可惜,無論朱元璋對待貪官採用怎樣的酷刑,洪武朝的官員貪腐現象依然屢禁不止。當然,這都是後話。
那麼,對於貪官,朱元璋是如何懲罰的呢?在這四部《大誥》中,記載的官員貪腐的案例,可以分為三類,一類是只公布官員貪污犯罪的事實,並沒有記載朱元璋是如何處罰這些官員的。
朱元璋劇照
比如,兵部侍郎王志,為了勾捕逃軍等事,他受賄了二十二萬兩,朱元璋親自過問道:「你為什麼貪污?(爾貪何若是?)」對曰:「財利迷其心,雖君親亦忘之。」朱元璋又問:「今如何?」王志回答道:「到了臨受刑罰這一刻,臣才覺得有所悔悟。」
雖然,這裡並沒有詳細記載王志是如何受刑的,但是,他肯定是被叛了死刑的,因為朱元璋時期,官員貪污銀兩達到了六十兩就會被處以死刑,不過,王志是怎麼死的就不知道了。
朱元璋劇照
第二類是官員貪污的手段記載的比較詳細,不過,這些貪官是如何被刑罰的就記載不詳。第三類是貪贓事實非常清楚,並且對官員的處罰手段記載的也比較的清楚,例如,御史劉志仁,周士良兩人出巡的時候不守法紀,貪污銀子一百五十兩,金三十四兩,鈔兩萬五千二百貫,最後,兩人都被「凌遲示眾」。
除了明朝官方記載的朱元璋如何處罰貪官的資料外,清朝著名的歷史學家趙翼所著的《二十二史札記》中,有這樣一段記載:「又案《草木子》,載明祖嚴於吏治,贓至六十兩以上者,梟首示眾,仍剝皮實草。府、州、縣、衛之左特立一廟,以祀土地,為剝皮之場,名曰皮草廟,官府公座旁,各懸一剝皮食草之袋,使之觸目驚心。」
趙翼畫像
熟悉明朝歷史的童鞋,可能都會知道剝皮實草這種刑罰多麼的殘酷,剝皮實草----顧名思義,就是把犯人的皮完整的剝下來,做成袋子的形狀,然後在裡面填充稻草。根據趙翼《二十二史》中所載,這個人皮草袋懸掛在官府的公座旁邊,這樣的一個人皮袋子會讓繼任的官員看的膽戰心驚。
所以,這裡的皮草廟,並不是讓人們祭祀神明的廟宇,而是警示繼任官員的地方,可見,朱元璋為了嚴懲貪官,真是煞費苦心。
參考資料:《明史》、《二十二史札記》、《大誥續編》
※和弼馬溫孫悟空不同,此人將漢武帝的馬養的很瘦,漢武帝反而獎賞了他
※此人是太平天國的開國將軍,楊秀清說他比趙雲都厲害,26歲時被清軍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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