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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卡被盜刷兩萬元,持卡人起訴銀行獲賠償。遭遇盜刷該如何迅速取證?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年來,銀行卡被盜刷的案件時有發生,明明銀行卡就在自己身上,卻被他人在外地,甚至境外消費或取現。這對於持卡人而言,簡直是噩夢一樣的遭遇。

有受害人稱,自己的卡從來沒離開過身,平時就在家附近分兩家銀行取錢,也沒在其他地方消費過。還有受害人表示,銀行稱卡是在澳門被盜刷的,只買了金和珠寶這兩件東西,地址是在澳門的一個金鋪,總計100多萬澳幣。有的受害者更離奇,僅僅20分鐘內被就被盜刷了7筆,而且是自己的工資卡,這張卡並沒有開通過手機銀行、微信、支付寶這類第三方支付,甚至沒有開綁定手機。

代理律師認為,銀行所說的凡是有密碼泄露就是儲戶泄露的這種說法,是一種推卸責任的說法。

因銀行卡被盜刷兩萬元,范先生將發卡銀行告上法庭,請求發卡銀行賠償自己的損失。近日,北京二中院二審支持了范先生的訴訟請求,法官提示,迅速取證是范先生勝訴的關鍵。

范先生2012年9月26日向銀行申領了一張借記卡,2016年5月21日上午,范先生收到銀行簡訊提醒,自己的借記卡被取現兩萬元。

北京二中院法官孫兆暉介紹,當時范先生收到簡訊提醒,發現自己的卡被取現兩萬元。當時范先生人在北京,就到離自己最近的銀行網點列印了業務憑證,這個憑證顯示,他的這張銀行卡在10點左右被人取款兩萬元,范先生非常吃驚,因為他人在北京,銀行卡也在自己身上,但卻被人在武漢通過ATM機取現2萬元。范先生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立案受理,但是還沒有破案。

范先生跟銀行交涉無果,起訴後,一審法院判決銀行賠償范先生兩萬元,駁回范先生其他訴訟請求。銀行不服,上訴至北京二中院。

孫兆暉表示,銀行不同意賠償這兩萬元錢,因為咱們都知道,借記卡取款是需要密碼的,憑密碼支取,密碼一般都是辦卡人或持卡人自己設定的,自己保管,其他人很難知道密碼的情況。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銀行認為即使發生了盜刷,范先生作為持卡人自己也可能存在泄露密碼的情況,認為范先生應該自己承擔盜刷的後果,拒絕賠償。

二審法院審理過程中,主要判斷的事實是什麼呢?法官孫兆暉分析稱,判決的重要依據是這個取款行為是不是一個盜刷行為,或者是一個偽卡的交易行為,這是不是一個本人和本卡進行的交易。

法院審理認為,根據訴爭交易發生的時間、地點與范先生持涉案借記卡到銀行網點列印業務憑證的時間、地點,范先生不可能持涉案銀行卡往返兩地進行操作。銀行也未能提供證據證明訴爭交易系范先生本人或授權他人進行的交易。

孫兆暉解釋說,銀行卡是銀行發行的並推廣使用的一種交易的載體,在這種情況下,銀行應在現有技術條件下盡最大可能防範以及識別卡片的偽造。如果銀行想主張對複製銀行卡進行盜刷不承擔責任,銀行需要去舉證證明密碼的泄露,是因為持卡人的原因造成的,比如保管不當或者使用不當,出借給他人使用等等這些原因,如果銀行證明不了,就面臨償付持卡人損失的責任。

持卡人如何防範銀行卡被盜刷?法官提示:

首先是妥善保管銀行卡,保管密碼,還要特別提示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因為現在銀行卡往往跟手機都有一個綁定,裡面有一些銀行卡信息。另外不要在公共的WIFI下進行網上支付,公共的WIFI安全性還是比較低的,要設定好賬戶變動的提示,現在有的銀行是APP,有的是簡訊進行提示,無論哪種方式,要設置讓持卡人在第一時間能夠知道自己賬戶的異常變動。

一旦出現了銀行卡被盜刷的情況,該如何迅速取證,最大限度地挽回損失呢?法官提示:

最需要做的核心內容就是證明刷卡行為不是本人及本卡進行的操作。

第一步,緊急聯繫銀行,辦理掛失,防止之後持續發生盜刷行為,辦理時,把發生盜刷的時間、地點跟銀行問清楚。

第二步,報警,告知公安機關。

第三步,緊急採取措施證明本人以及本卡不在交易現場。像本案的范先生,收到銀行提示信息,第一時間到離自己最近的銀行網點,拿銀行卡列印業務明細,如果盜刷發生在晚上,銀行網點都下班了,找到最近的ATM機進行取現,也許辦理了掛失,會被吞卡,但是即使這樣也能得到一個吞卡的憑證,通過這個行為你能證明你本人及銀行卡具體的位置。

記者:孫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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