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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一件平常事,看漢章帝的決斷能力

原標題:透過一件平常事,看漢章帝的決斷能力


透過一件平常事,看漢章帝的決斷能力


「作舍道邊,三年不成」,原本是一句古老的民間諺語,意思是在路邊蓋房子,因為來來往往的人多,有的說這樣蓋好,有的說那樣蓋好;沒準還會有人說,在這裡蓋房子,既阻礙交通,又有損觀瞻。總之,說的人多了,就會讓你左右為難,一棟房子蓋了好幾年,也蓋不起來。其本意就是,辦一件事,如果聽從的建議太多,往往會拿不定主意,因此,這件事就難得辦成。而這句諺語正好被漢章帝用來作為「修訂漢禮,毋須各方討論。」的借口,使一件很難統一的事情迅速完成了。因此,這一諺語也給後來者在制定政策的時候提供了一定的啟示。


司馬光在《資治通鑒.漢紀三十九》中,是這樣記載這件事的:「元和三年,博士魯國曹褒上疏,以為『宜定文制,著成漢禮。』太常巢堪以為『一世大典,非褒所定,不可許。』帝知諸儒拘攣,難與圖治,朝廷禮憲,宜以時立,乃拜褒為侍中。玄武司馬班固以為『宜廣集諸儒,共議得失。』帝曰:『諺語【作舍道邊,三年不成】,會禮之家,各為聚訟,互生疑異,筆不得下。昔堯作《大章》,一夔足己。』」


「章和元年,春,正月,帝召褒,授以叔孫通《漢儀》十二篇,曰:『此制散略,多不合經,今宜依禮條正,使可施行。』」


「冬,十月,曹褒依准舊典,雜以《五經》、《讖記》之文,撰次天子至於庶人冠、婚、吉、凶終始制度凡百五十篇,奏之。帝以眾論難一,故但納之,不復令有司平奏。」

這三段文字的大意是:漢章帝元和三年(公元86年),博士(在太學裡教書的儒士)魯國人(即今山東人)曹褒,向皇帝上了一份奏章,提出應該重新修訂建立漢朝的禮儀制度,皇帝很重視這份奏章。而太常(漢官名,掌禮儀、教育等)巢堪卻認為:要制定一代大典,是一件很大的事情,不是曹褒所能制定的,不能同意這份奏章。漢章帝卻有自己的看法,他認為,朝中這些官居高位的大儒們都大過拘謹守舊,難以圖新;朝廷的禮制憲法,應該與時俱進,隨時而變,及時訂立;由是,任命曹褒為侍中(漢官名,侍從皇帝、出入宮廷,拾遺補闋、興建制度,權力頗大),專門負責修訂漢朝禮儀典制一事。這時,玄武司馬(漢官名,掌管玄武門的主官)班固(撰寫《漢書》者)也認為,制定禮儀典制這樣的大事,應該廣泛召集眾儒,共同商議是非得失。而漢章帝卻說:「有一句諺語是這樣說的:『作舍道邊,三年不成。』如果諸儒都會聚在一起討論禮儀制度,會互相爭論不休,甚至互相生疑,使之無從下筆。從前帝堯作《大章》,也只用了樂官夔一個人就足夠了。」


漢章帝章和元年(公元87年),春,正月,皇帝專門召見了曹褒,把叔孫通(儒士,曾幫漢高祖劉邦制定漢朝宮廷禮儀,先後出任太常和太子太傅)所作的《漢儀》十二篇交給他,並說:「這個禮制散亂而且簡約,很多地方不符合經典禮儀,如今你可依據禮法逐條修正,使之可以實施。」


這年冬,十月,曹褒依據舊有的禮典,加上《五經》、《讖記》等條文,撰寫編纂完成了從天子到庶民的冠禮、婚禮、吉禮、凶禮等禮儀制度,確立了從禮儀開始到結束的禮儀秩序,共一百五十篇,並上報給漢章帝。皇帝清楚地知道,如果再交給眾人去討論,是很難取得一致的。於是,就不再根據審批程序,讓主管官吏去議論奏明,而是直接採納了曹褒編纂的禮儀典制,並下詔實行之。


從這件事可以看出漢章帝的處事風格和決斷能力。就是今天來看這件事,也是可以給人以借鑒和啟示的。


朝廷制定修改禮儀制度,確實是一件大事,一開始就有不同的聲音,也是正常的。有人認為,這件事一個人辦不了;有人認為,應該集思廣益;應該說,這些觀點都沒有錯。但漢章帝對這些意見統統沒有採納,而是讓提出這一建議的曹褒一個人專職負責,沒有干擾地去干;典制拿出來以後,也不在一定範圍內徵求意見,也不找大學問家和專管此事的專家們去把關潤色,就「但故納之」了。這是不是有點偏聽偏信,獨斷專行?可漢章帝之所以如此「獨斷專行」,是與當時朝廷保守的政治風氣有關的。一是當朝的大儒們都很保守,不願意改革創新,「難以圖治」,讓他們參與這種改革圖新的事,他們就會搬出許多條條框框來限制你,讓你邁不開步,幹不成事,只會成為你幹事的阻力;而且他們個個權大位高名重,讓小輩新人無法幹事。雖然讓曹褒一個人干出來的東西,很可能有不完善的地方,但肯定會比舊的,散而簡約的,且不合經義的東西強。二是既然讓曹褒去干,就要充分信任,不要先拿個什麼大綱,形成一個什麼草稿,然後大範圍地徵求意見。主意多了,就沒了主意。「作舍道邊,三年不成」,漢章帝就是用這句老百姓的諺語來闡述了這個道理。如今,我們不是有很多典章法條,就是因為討論來討論去,遲遲拿不出可供實施的東西,而耽誤了最佳的實行時機的嗎?漢章帝可不願意這樣討論來討論去,改過來改過去,搞出一個「四不像」的東西來。故而特意搬出了一個古代聖賢來堵眾儒的口,「昔堯作《大章》,一足夔矣。」三是禮制制定出來後,不再討論就直接實行了。原因也很簡單,因為這事一開始就有人反對,而且在起草的過程中,也沒有徵求這些人的意見,更沒有主管部門的參與,現在東西弄出來了,你讓這些人來審查,還不把你批個體無完膚,讓你前功盡棄,無法出台,能有好結果嗎?其實,有不足和缺陷並不可怕,可以在實施的過程中逐步完善,總比胎死腹中的結果要強得多。

由此可見,出台政策,集思廣益是必要的,但前題是必須齊心合力。否則,「作舍道邊,三年不成。」的結果就會等著你。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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