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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於食知量:第二略義

《瑜伽師地論》於食知量(佛教的飲食觀)(16):

第二略義

《瑜伽師地論》卷第二十三:

二、二、

第二略義

複次應知此中略義,謂為攝受對治,為遠離欲樂行邊,為遠離自苦行邊,為攝受梵行,受諸飲食。

「複次應知此中」的「略義」,「謂為攝受對治,為遠離欲樂行邊」,「攝受」在這裡講就是學習的意思,要學習改變自己的錯誤,是這樣意思。自己有錯誤,自己要知道,然後要發心改變自己的錯誤,這樣才能夠進步;自己發覺有錯誤不改變,那就是停留在那裡,不能向前進了。「為遠離欲樂行邊,為遠離自苦行邊」,這是兩邊,太苦也是不對,一定要不願意享受欲樂,對修行上也是有障礙,「為攝受梵行受諸飲食」,這就是此中的略義。

二、二、一、

為攝受對治

云何為攝受對治受諸飲食?

謂如說言:由正思擇食於所食。

一、攝受對治,為攝受對治飲食引起的過患而食於所食。

怎麼叫作攝受對治受諸飲食呢?

「謂如說言」,就是像前邊已經說過的話,「由正思擇食於所食」,這就叫作「攝受對治受諸飲食」,就是這樣意思。

二、二、二、

為遠離欲樂行邊

云何為遠離欲樂行邊受諸飲食?

謂如說言:不為倡盪、不為憍逸、不為飾好、不為端嚴食於所食。

二、為遠離欲樂行邊,不是為了受用欲而食於所食。

怎麼叫作「遠離欲樂行邊受諸飲食」呢?

如前文所說:不是為了受用倡妓放蕩身行等欲;不是為了憍傲放逸;不為飾好;不為端嚴,而受用飲食。這樣稱為遠離欲樂行邊受用飲食。

二、二、三、

為遠離自苦行邊

云何為遠離自苦行邊受諸飲食?

謂如說言:為除飢渴、為斷故受、為令新受當不更生、為當存養若力若樂、食於所食。

三、為遠離自苦行邊,不是為了修苦行、苦惱自己,而不吃不喝。

「謂如說言」,就像前面已經說過:「為除飢渴」,飢渴是個苦事情。「為斷故受」,為斷除舊的毛病。「為令新受當不更生」,受用飲食不要有新的毛病產生。「為當存養若力若樂食於所食」,使令身體健康快樂,這樣子是遠離自苦行邊。

二、二、四、

為攝受梵行

云何為攝受梵行受諸飲食?

謂如說言:為攝梵行,為得無罪安穩而住,食於所食。

四、為攝受梵行,主要是為了修行而食於所食。

如前所說:為了攝受清凈的梵行及為了得到沒有罪過、沒有染污、身心安隱而住,而受用飲食。這就是為攝受梵行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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