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人之間最忌諱三件事,你做過哪件?
同事小劉在飯局上喝了不少酒,待大家散去之後,他開始對我一通哭訴。小劉說他最近跟對象吵架了,吵的很兇,對象都收拾東西從家裡搬走了,而兩人吵架的原因是:對象兒發現了他與前女友一直斷斷續續的保持聯繫,而且前不久他還背著對象兒借給了前女友一筆錢!
小劉還稱他與前女友就是普通朋友關係,兩人分開後都有了新的生活,兩人的聯繫聊天內容都很正常,而且借給前女友錢,也是幫忙救急,他不懂現在的對象兒為什麼就這樣的不信任他?
聽了小劉的話,我只能告訴他,他是犯了戀愛中的大忌啊!戀愛中的兩個人,並不是所有自己覺得沒什麼的事情,就可以做的,如果不加以注意,很可能導致既傷了戀人,又傷了戀情的結果。
戀人之間有很多事情是很忌諱的,我覺得最忌諱的以下三件事情,希望戀愛中的你,或者還沒有戀愛的你,看到之後能多加註意。
第一:忌諱與前任保持聯繫。
戀愛中的第一點就是忌諱與前任保持聯繫。或許你覺得分手了,自己也已經放下從前了,就可以與前任可以做回朋友,然而你卻忽略了,戀人之間的佔有慾是很強的,誰都害怕自己戀情受到威脅,而前任就是威脅中的定時炸彈,最讓人沒有安全感!
所以即便是你與前任在分手後做了朋友,也一定要保持一定的距離,非必要的事情最好不要聯繫,即便是他遇到了困難,那也得在告知前任的前提下,對他施以援助,這才是對自己,對前任,尤其是對現任最大的尊重。
第二:忌諱無時無刻的查看對方的通訊信息。
古語用兵將的時候常言:「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這話用在戀人身上照樣適用。如果你選擇了跟他在一起,卻不信任他,時時刻刻的調查他的通訊信息,一發現可疑的信息就大吵大鬧,我想這樣的愛人是誰都受不了的。
戀人之所以在一起,信任是前提,如果不信任自己的戀人,那也就沒有在一起的必要,畢竟他是愛人不是犯人。縱使他愛你在乎你,他也不願意時時刻刻被人盯著。而讓對方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尊嚴,最終的結果也只會是失去對方!
第三:忌諱只接受對方的好,而自己不去付出。
人們常說戀愛中的兩個人,始終會是一個人付出的多一點,一個人付出的少一點,我覺得這話是很有道理的,畢竟愛情里的天秤是不能像實物那樣保持兩邊絕對的對等,它保持的是一個平衡度。
愛情里的平衡度是相對而論的,一方付出的同時,另一方需要相應的付出,這樣天秤才能保持平衡。如果一方一味的付出,而另一方只是一味的接受卻不去付出,最終的結果肯定是天秤失去了平衡。
畢竟任何人的付出都是需要得到回報的,一味付出而得不到回報的人,最終會因為感覺到累跟委屈而離開!
文章開頭提到的同事小劉,我覺得他是愛自己的現任的,但是他卻做了戀愛中忌諱的事情,希望他能加以改正,追回自己的對象兒!畢竟生命中遇到一個自己願意接受,又願意跟自己在一起的人的概率還是蠻低的,希望那些遇到了緣分的人,都要珍惜它,抓住它,不要因為一些小事而毀了自己的姻緣!
※擁有這樣三樣東西的男人,才是女人想嫁的男人
※媳婦跟我商量要收養女娃,看到她領進家的孩子,我感動而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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