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光真是一位好官?曾用十七年時間殺一弱女子
文史
02-28
提到司馬光,人們最先想起來的就是他曾經砸缸的故事。的確,從這個故事中我們能看到在司馬光的身上擁有一個聰穎並且善於思考的影子,然而除此之外人們對於司馬光這個人卻知之甚少。
很少人知道司馬光除了砸缸以及編撰《資治通鑒》之外的事情,很多人在《資治通鑒》編撰完成之後稱讚他是一位「真宰相」,但實際上他卻算不上是一位好官。
為什麼這麼說呢,在司馬光的一生中曾經做了一件令人詬病的事情,正是這個污點,使他無論如何都不能被稱為一位好官,因為他曾用十七年的時間殺死一位柔弱女子。
這到底是什麼樣一個弱女子呢?無依無靠,在十三歲就成為一個孤兒,這個女孩名叫阿雲。為何司馬光要用十七年的時間來害這樣一個弱女子呢?
整件事情還要從阿雲在為自己母親守孝期間,其叔叔因貪圖錢財將其賣給一個叫韋大的老男人為妻,阿雲不願接受於是選擇在一個夜裡欲砍死韋大,不過韋大最終只被砍傷。
這件事就鬧到了官府,阿雲最終落得了個「謀殺親夫」的罪名,本來這個罪名在大宋要處死刑,但由於審理此案的官員許遵認為阿雲罪不致死,於是將其判為有期徒刑。
可這事最終被別人告到宋神宗處,稱許遵此舉是利用職務之便,最終事情被鬧大,而宋神宗則將此案交給了翰林院討論。
翰林院當時被分為王安石和司馬光兩個黨派,原本一件普通的案子就這樣被牽入了黨爭,宋神宗最終選擇站在王安石這邊判阿雲有期徒刑。
沒想到十七年後,宋神宗駕崩司馬光也因此重新再執政,於是上台之後第一件事就是重新審理這個案子,最終阿雲被以「謀殺親夫」之罪斬首示眾。可見司馬光在對待這件事時太過執拗,最終受害的還是無辜百姓,所以說他又怎麼算的上是一位好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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