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靈魂之伴侶
2月的最後一天,突然又讀到了關於徐志摩的文字。「我將於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知,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找到「唯一靈魂之伴侶」,大部分人都是沒有這個幸運的。有些人,即便遇到了,也還是得不到。人的一輩子,很多時候都是這樣,你心心念念的「唯一靈魂之伴侶」,是別人的伴侶。你於他,於她,只不過是路人。世上人,千千萬。很少有人願意把一輩子都花在找尋「唯一靈魂之伴侶」上,大多數人,都是在尋找「伴侶」。
孰是孰非?沒有是非。
前幾天跟一個朋友聊天,聊到了《小王子》。聊了小王子的玫瑰和狐狸,討論了是玫瑰好還是狐狸好,更喜歡玫瑰還是更喜歡狐狸。我很喜歡小王子。一直覺得喜歡它的原因是我擁有的那一版書的封皮,深藍的夜空和金黃的星星,還有小王子蓬蓬的頭髮。
那本書是高中時同桌男生送我的。十六七歲的年紀,那個時候他就告訴我,男生女生,兩個人在一起,性格互補是最好的。那個年紀的我,對愛情也有自己的看法,覺得兩個人在一起,還是性格相似才比較合得來。現在這麼些年過去了,才覺得他說得很有道理,驚嘆他在十六七歲的年紀就明白了這樣的戀愛經。
那個時候,我們是好朋友,他沉默寡言,我簡直就是個話嘮,可能就是他說得互補吧。可是十六七歲的我,根本沒想過要在高中談戀愛,充其量會暗戀別人,每天都在憧憬讀了大學會遇到什麼樣的人。他對我的好,所有人都看在眼裡,只有我自己後知後覺。
後來明白之後,心理就很清楚地知道,是朋友已經很好了,他不是我想要在一起的人,但是又不知道怎麼明確拒絕,就反駁他「性格互補的兩個人在一起最合適」的話,用以表示我的拒絕。
如今送我書的那個人也在今年結婚了,我們還是朋友。
張信哲唱愛如潮水,是啊,愛如潮水,但是,不是緊緊把一個人包圍,潮水有漲有落,漲得越凶的潮水,可能退得也最快。
我只是想遇到一個「就是這個人」的人。
※要活的真實又痛快,不如偶爾做個壞人
※多功能電子靶標的相關研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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