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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的老故事:第三者設置的死亡陷阱

「下班了?」 李麗芬站在一路電車站候車的時候,後面突然傳來一個男人的問候。她回頭一看,見是一位年齡與她相仿,長得有幾分英俊的陌生男子,便隨口說了句: 「我又不認識你。」誰知那男子自作多情地一笑說: 「相逢何必曾相識。」聽了男子的話,不知出於一種什麼心情,李麗芬也情不自禁地笑了。陌生男子從這一笑中捕捉到了他希望捕捉到的東西,便發起了試探性進攻: 「如果小姐有興趣的話,我請你去跳舞吧?」

「 請我跳舞?」 李麗芬既沒說行,也沒說不行。倉促間,她不知該如何回答一個陌生男人的邀請。

陌生男子一眼就看透了李麗芬的心思,寬容地笑了笑說: 「你不用馬上回答,回去考慮一下再說。後天下午這個時間,我會在這裡等你,來不來,你自己決定。」說完,他頗瀟洒地朝李麗芬揮了揮手: 「後天見。」

陌生男子離去後,李麗芬心裡有一種說不出的亢奮。自打結婚以後,自打有了孩子以來,她很少再有這種被人追逐的體驗,儘管她的身段,她的姿容並不比做姑娘時遜色。自己該怎麼辦呢? 後天到底去不去赴約? 不去? 就會失去一次尋求刺激的機會;去? 自己已是有家有口的人,如果陷入婚外情的漩渦怎麼辦? 思來想去,她最終作出了去的決定。

在一種莫名的衝動和企盼中,兩天很快過去了。這天下午5點多鐘,李麗芬下班後如約來到一路電車中南路站時,陌生男子果然早就恭候在那兒。一番寒暄之後,陌生男子將她帶到附近的一家潔靜的小酒店。點了幾道家常菜,要了幾瓶啤酒,兩人開始對酌起來。他們談家庭、談婚姻、談各自的生活,一種對婚後生活過於平淡的共同感受使兩顆寂寞的心漸漸地貼近了。

吃完飯,陌生男子(此時,李麗芬已知道他叫丁劍鳴)又提出去附近的洪山公園走一走。在「相見恨晚」心理驅使下的李麗芬欣然應允。

秋夜的公園顯得格外空寂,偶爾才能見到一兩對情侶或相擁漫步,或依偎而坐。丁劍鳴和李麗芬找到一避人耳目的去處坐下,說了一會兒話後,丁劍鳴終於按捺不住胸中的慾火,猛地撲上去,將李麗芬按倒在草地上。對於丁劍鳴的行為,李麗芬雖覺得有點「太快」 ,有點過分,卻並未加以制止。

這以後,丁劍鳴和李麗芬又先後背著自己的妻子和丈夫幽會了幾次。

一個多月後的10月16日上午,丁劍鳴再次邀約李麗芬外出遊玩。一大早,李麗芬便將女兒送到幼兒園,然後乘車來到東湖風景區。與丁劍鳴會面後,兩人在風景區里遊逛了兩個小時,中午時分,他們來到八一游泳池旁的南望山上,發生性關係後,又一同找了一家餐館吃午飯。下午,他們繼續沿著湖邊公路閑逛,不知不覺地又逛到了喻家山。這時,儘管兩人早已精疲力盡,但用心險惡的丁劍鳴仍提出上山去玩玩。李麗芬不知是計,又隨丁劍鳴到了山林深處,再次發生

性關係後,乘著李麗芬躺在草地上休息的當兒,丁劍鳴猝不及防地掐住了她的脖子,並用石頭狠砸她的頭部… … 丁劍鳴唯恐李麗芬不死,又用事先準備好的球鞋帶緊緊勒住她的脖子。在確信李麗芬已死後,才取下她脖子上的金項鏈和手上的一枚金戒指,潛下山來。

李麗芬的屍體是兩天後被遊客發現的。洪山區公安局刑警大隊的技偵人員根據與死者生前有性關係,現場無搏鬥痕迹等得出結論:李麗芬死於熟人之手。幾天後,李麗芬的身份被查明,偵查人員對她的來往關係進行了廣泛深入的調查,摸出了40多名重點嫌疑對象,但逐一審查的結果讓人非常失望。

時間飛逝,轉眼到了1994年元月18日。這天中午時分,一位年約26歲的少婦跌跌撞撞地走進洪山區公安分局關山街派出所,泣不成聲地對接待她的民警講述了她的不幸遭遇。——元月15日下午,漢陽文化宮。張萍帶著才3歲的女兒在草坪上玩耍,突然聽到有人同她打招呼: 「漂亮小姐,我請你去跳舞好嗎?」張萍一愣,還以為是熟人在跟她開玩笑,回頭一看,才發現是一位30來歲,長相英俊的陌生男子,便說: 「我又不認識你,哪個跟你去跳舞喲! 」

陌生男子不是別人,正是丁劍鳴。他見對方並沒有惡感,便耍起貧嘴: 「一回生、二回熟,三回是朋友嘛,過幾天我們不就成朋友了?」

張萍被丁劍鳴的話逗樂了: 「我又不是姑娘家,你跟我交什麼朋友喲! 」

「因為你漂亮、有魅力唄。」討好女人是丁劍鳴的拿手好戲。其實,張萍談不上漂亮,只不過長得比較豐滿,比較性感而已。

張萍更樂了: 「你這個人倒挺會討女人喜歡的。」女人最大的弱點就是喜歡被人奉承,尤其是結了婚,已生兒育女的女人。在丁劍鳴的一番吹捧、奉承面前,張萍終於產生一種雲里霧裡的感覺。於是,當丁劍鳴提出請她上茶館喝茶時,她二話沒說,就帶上女兒欣然前往。在茶館,他們你一言我一語地聊了兩個多小時,張萍的耳朵里灌滿了丁劍鳴的甜言蜜語,以致要分手的時候,她與丁劍鳴竟有點難捨難分了。

其實,張萍並不是那種水性楊花的女人,在認識丁劍鳴之前,她沒有做過任何對不起丈夫的事,也從沒打算要做什麼對不起丈夫的事。她之所以會被丁劍鳴引誘,是女人渴望溫存、體貼,喜歡浪漫的天性使然。

她和丈夫同在一家企業當工人,自從4年前結婚以來,她再也沒有從丈夫那兒聽到過一句甜言蜜語,感受過片刻的溫馨體貼。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年復一年,他們的婚姻生活就像一隻鐘擺那樣不斷地重複著,毫無生機、毫無激情。有關方面的專家認為: 當一個人在家裡得不到他(她)渴望得到的東西時,就會去外界尋求,男人如此,女人亦然。這大概就是張萍一類女人容易被人引誘的原因所在。

元月18日,張萍工休。按照事先的約定,上午8點30分,她與丁劍鳴在漢陽商場門口會了面。兩人一道進商場買了雨衣(因天正下雨)、礦泉水等物後,又一同乘車來到磨山風景區內的喻家山上,接下來便發生了本不該發生的事情。丁劍鳴感興趣的不僅僅是張萍的身體,還有她身上的黃金飾品。當毫無戒備的張萍心滿意足地躺在他的懷裡撒嬌的時候,那個歹毒的念頭又躍上丁劍鳴的腦際。於是,他罪惡的手狠狠地勒住了她的脖子… …

也許是張萍命不該絕,一個多小時後,她竟奇蹟般醒了過來。等她艱難地睜開眼睛,才發現自己戴的一對耳環和一枚戒指沒了。她摸索著,費了好大的勁才解開丁劍鳴系在她脖子上的球鞋帶,然後,一步一步地爬下山來,徑直來到關山街派出所… …

根據張萍的自述,結合現場的勘查情況,偵查人員認為張萍案和李麗芬案系同一人所為,並將漢陽區也納入重點偵查範圍。

偵查人員深入漢陽區進行了廣泛的調查走訪,獲悉1993年10月20日,漢陽縣(現為蔡甸區)大多山鎮土山上也曾發生一起類似案件,受害人名叫夏小珍,家住武昌黃鶴樓街。

偵查人員當即找到了夏小珍。她回憶說,她是1993年10月18日下午在黃鶴樓公園裡擺煙攤時與兇手認識的。兇手自稱是做煙生意的,說是可以幫她弄到便宜的香煙。夏信以為真。第二天上午,她與兇手約好在武昌大中華酒樓門口見面,然後一道去了漢口,看過夏正在住院的父親後,又一同返回武昌,途徑漢陽古琴台車站時,兇手將夏拉下車來,讓她陪他去月湖公園玩玩。在「玩」的過程中,夏經不住兇手灌的「迷魂湯」 ,便在公園一隅,投入了兇手的懷抱。

第三天( 20日)上午,兇手又將夏小珍哄騙到奓山鎮土山,先上山轉悠了一圈,然後下山在附近的一家路邊店吃了午飯。根據兇手的提議,他們再次上了山,並干下苟且之事。休息一會兒後,夏小珍提出是不是該回家了。就在這個時候,兇手突然殘忍地掐住了她的脖子,並用石頭狠砸她的頭。夏昏死過去後,兇手又用事先準備好的球鞋帶勒住她的脖子,繫上死結,掠走她隨身攜帶的金項鏈、金手鏈各一條,金戒指三枚,手錶一塊。

下午1點多鐘,夏小珍蘇醒過來後,忍著面部劇烈的疼痛爬下山來,適遇漢陽縣公安局一輛巡邏車經過,將她送往同濟醫院搶救脫險。

毫無疑問,夏小珍是系列搶劫、殺人案的又一名受害者。可是,兇手到底身藏何處呢?從其活動範圍涉及到洪山區、武昌區、漢陽區、漢陽縣,並對這些地方的地形地理位置非常熟悉來看,他應該與這三區一縣多少有些聯繫。據此,偵查人員決定立足洪山區,面向武昌區,輻射漢陽區和漢陽縣,並採取摸底排查、重點地段守候,模擬畫像等偵查手段,做了大量艱苦細緻的工作。

可是,時間一天天地過去了,案件卻未取得重大進展。此間,兇手大概是意識到了危險,沉寂了兩年多,直到1996年10月才再度粉墨登場。

31歲的周紅是武昌地區一家商場的營業員,雖然早已為人妻和人母,但愛穿戴,愛打扮,愛玩的天性卻一點也沒改。像其他幾位受害婦女一樣,她也是由於感到家庭生活的壓抑、枯燥、單調,抱著一種尋求刺激的心理同案犯丁劍鳴相識的。

那是1996年10月的一天晚上,周紅在娘家吃過晚飯後,來到漢陽古琴台車站,準備乘汽車回武昌自己的家。在車站,她遇到了也在此候車的丁劍鳴。儘管兩人素昧平生,但對已婚女人頗有「研究」的丁劍鳴三言兩語就同周紅混得像熟人似的。

一路上,他們談笑風生。車到武昌司門口站,丁劍鳴跟著周紅下了車,說是要帶她去一家舞廳跳舞。因為時間已不太早了。周紅婉言拒絕了。丁劍鳴一計不成又生一計,轉頭向周紅索要她家的住址、單位的電話號碼。這次,周紅沒有拒絕。在兩人分手的時候,丁劍鳴臉上露出一絲不易覺察的獰笑,他在為又一隻「獵物」即將被他俘獲而得意。

同周紅相識後,丁劍鳴並沒有急於立即對她施展身手,直到3個月後的1997年春節前的一天下午,才再次與周紅取得聯繫,並邀請周紅去一家燒烤店吃了燒烤。隨後,他又邀請周紅出去「玩玩」。周紅因為要上班,只好再次推辭,但為了不傷丁劍鳴的心,她表示以後一定陪他出去玩。

也就是從這一天起,周紅的心裡除了丈夫和兒子外,又多了一個人,那就是丁劍鳴。為了便於同丁劍鳴聯繫,周紅專門找哥哥借了一個BP機。

1997年3月初的一天,正在上班的周紅接到丁劍鳴打來的傳呼,兩人約定下班後一道去玩。下午兩點多鐘,丁劍鳴與周紅一道乘車來到洪山體育館旁的一家茶社,在包房內,丁劍鳴沒費多少周折便佔有了周紅。

4月22日下午兩點多鐘,周紅剛一下班,便再次接到丁劍鳴發的傳呼,讓她去八一游泳池游泳。到達八一游泳池後,他們並沒有游泳,只在游泳池邊轉悠了一會兒,便上了南望山。當周紅依偎在丁劍鳴的懷裡,體會著那種心跳的感覺的時候,她做夢也沒有想到,一口一個「我愛你」的丁劍鳴會對她下毒手… …

周紅是第二天早上被山下駐軍軍訓的口令聲驚醒的。她漸漸恢復知覺後,才知道自己的頸部緊緊系著一根球鞋帶,面部已被砸得血肉模糊,隨身攜帶的BP機、200元人民幣、20元港幣,以及三枚金戒指,一對金耳環均被搶劫。她好不容易才爬下山來,被一位好心的計程車司機發現,將她送到了關山街派出所。

丁劍鳴是1997年9月23日下午在洪山區張家灣街附近落網的。周紅被搶案發生後,洪山區公安分局再次調集精兵強將展開併案偵查,並於9月12日在市公安局有關部門的大力配合下獲取一條重要線索,順線追蹤,終於破獲了這起時間跨度達四年之久的系列搶劫殺人案。

丁劍鳴原是漢陽縣大奓鎮一位農民的兒子。1978年,也就是高考制度恢復後的第二年,時年17歲的丁劍鳴躊躇滿志地考入湖北省林業學校大專班,從此過上了「脫掉草鞋穿皮鞋」的生活。

然而,與其他的同學相比,他卻沒有一絲一毫的優越感。他家姊妹多,父母又體弱多病,家境非常貧困。就在他大專畢業的那一年,他父親患肝癌不治而逝,並因此欠下一大筆債務。

1981年,丁劍鳴剛一走上工作崗位,母親又沉痾複發,讓他送錢回去醫治。可憐他才走上工作崗位,每月工資不到40元,只能維持基本生活,哪裡有餘錢給母親看病呢? 但不帶錢回家肯定是不行的。畢竟自己已經有了工作,已開始掙錢,無論如何也不能讓鄉親們說閑話。

思來想去,他決定去弄一筆錢給母親治病,但怎麼個弄法,他一時還沒考慮妥當。

幾天後的一天晚上,機會終於來了。隻身出差孝感的丁劍鳴發現與他同住一間客房的一位30多歲的店客身上帶有好幾千元現金,他不禁動起邪念。夜深人靜,待那位店客入睡後,他悄悄摸下床來,用事先準備好的一塊紅磚,兇狠地朝店客的面部砸去。誰知店客突然驚醒,與他展開搏鬥。

打鬥聲驚動了飯店保安人員,丁劍鳴頓成瓮中之鱉,並因此被孝感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他所在的洪山區關山苗圃也將其開除公職。

1986年夏,丁劍鳴刑滿釋放,社會並沒有拋棄他,原單位領導抱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願望,破例恢復他的公職,將他安排在關山乳品廠工作。此間,他結識了常來廠里收購廢紙袋的女青年熊某,並花言巧語地騙得了熊某的愛情。

1987年底,洪山區成立果樹科研所,有關方面領導為了發揮丁劍鳴的一技之長,將他調到科研所任常務副所長(行政一把手)。然而,對於領導的關心呵護,丁劍鳴不但不以努力工作來回報,反而以此為資本去社會上招搖撞騙,經常將一些不三不四的女人帶回單位宿舍過夜,引起領導和群眾的極大反感。

上級領導出於對他的愛護,幾次找他談心,指出他的錯誤,他不但不接受批評,反而認為是「跟他過不去」 ,遂於1989年自動離職,過起流浪生活。幸運的是他的女友熊某並沒有嫌棄他,反而在他最困難、最需要支持的時候,不顧家人的反對,毅然同他結婚。

可是,熊某的一腔熱忱,卻沒能喚醒他已經麻木的靈魂。

結婚後,妻子考慮到丁劍鳴沒有工作,便乞求幹個體的父親給她買了一輛微型貨車,搞起了個體運輸。對於妻子的辛勤操勞,丁劍鳴卻視而不見,終日不是打牌賭博,就是出外閑逛,家裡大事小事一概不管。

1991年,妻子生孩子後,他更是經常有家不歸,在外尋花問柳。為此,妻子傷透了心,在多次勸說無效後,終於對他死了心,任由他去社會上浪蕩。

丁劍鳴抽煙、喝酒、賭博,玩女人樣樣都干、在與妻子鬧翻後(妻子每月仍給他300— 500元生活費) ,他頓感手頭拮据起來,靈魂也日益空虛。因此,他開始追求更冒險、更刺激的生活,並選擇那些已結婚的女人作為侵害對象。作為一個已婚男人,作為一個情場老手,他知道如何去討得已婚女人的歡心,如何去勾引已婚女人。就這樣,一個個無辜的女人被他引誘,被他殘害。

文章來源公安月刊 作者韓月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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