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南寧一三歲小孩溺水自家池塘,到底是拆護欄的錯還是監護人的過?

南寧一三歲小孩溺水自家池塘,到底是拆護欄的錯還是監護人的過?

一男子李某為了救落入水塘中的愛犬,拆除了自家水塘邊的欄杆,但兩天後,他年僅3歲的小侄子就不慎落入了水塘中,最終溺亡。李某的嫂子將其訴至法院並索賠。

1、嫂子將小叔子訴至法院凌某訴稱,李某是她丈夫的弟弟,2015年,丈夫因病去世後,凌某遂將僅兩歲大的兒子小輝交給了爺爺奶奶照顧,自己則只身前往廣東打工掙錢養育兒子。然而,2017年3月19日,凌某卻聽到了兒子溺亡的噩耗。

凌某與李某的家都位於南寧市吳圩鎮那備村一處圍牆範圍內,該圍牆範圍內原來挖有一張佔地0.1畝的小水塘用來養魚。2017年3月17日上午7時,李某將小水塘旁設立多年的鐵絲攔網拆除一空。

2017年3月19日下午5時許,小輝的爺爺奶奶發現小輝不見了,四處尋找後才發現其已墜落小水塘溺水身亡。事情發生後,全家人都認為李某對孩子的死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對方卻不聞不問,連一句安慰和道歉的話都沒有。

萬般痛苦之下,凌某將小叔子訴至法院,向其索賠各項損失共計13.5萬餘元。

2、小叔子辯稱自己無責對此,李某辯稱:事發地是他父母與三個兒子的宅基地,小水塘是父親與三個兒子商量決定養魚的。一開始並沒有任何人提出要將魚塘圍起來,是因為他在2016年下半年想養魚養鴨,才在該魚塘旁邊安裝了塑料欄杆,以防鴨子跑出來,但之後並未養鴨。直到2017年3月17日上午,他發現自己養的狗被母親下毒後在小水塘內掙扎,他才將小水塘的塑料欄杆撥開,並進入水塘將狗抱上來搶救,系情有可原。

李某稱,小水塘是由父母及兄弟三人共有,他雖住在事發地點範圍內,但並沒有使用和管理魚塘。另外,魚塘本來無水,是事發前一天南寧突降暴雨,本來乾涸的魚塘才開始積水。

李某認為,造成小輝溺亡的原因,是監護人沒有盡到監護責任,兩位老人年事已高,行動和辨別能力不足,對小輝的看管畢竟力不從心,也沒有能力盡到監護責任。監護人沒有認真履行監護職責,致使小輝發生溺水並未被及時發現,才最終導致死亡。因此,李某認為小輝的監護人應承擔全部過錯責任。

3、小叔子被判承擔三成責任法院經審理認為,事發地點的小水塘周圍原本建有圍擋設施,但李某因他事將其拆除後,在明知該區域內有未成年人居住生活的情況下,並未及時進行維護和復建,致使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小輝自此進入水塘範圍並發生溺亡。故李某對小輝的死亡具有過錯和相當因果關係,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另外,小輝在事故發生時年滿3周歲,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父親死亡後,母親凌某作為法定監護人負有保護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的監護職責。庭審中,凌某自述其自2015年外出打工後一直未回家照看過兒子,雖是將兒子委託爺爺奶奶攜帶,但其並不因此免除法定監護義務。且爺爺奶奶接受委託後,明知魚塘圍擋設施已被拆除,仍未採取相應善後措施或提高注意義務,致使小輝得以單獨到水塘邊玩耍並溺水而亡,亦存在過錯。本案中,可將凌某與孩子的爺爺奶奶視為一個監護主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六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之規定,監護人未妥當履行監護職責,明顯存在重大過錯的,應減輕侵權人70%的賠償責任。故判決李某向凌某賠償小輝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9036元及誤工費等共計7萬餘元,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1.5萬元。

相關新聞

2月26日,都安瑤族自治縣高嶺鎮板坡村一名幼兒疑墜入家中水缸,經搶救無效不幸死亡。據了解,事發時,父母並不在家中,家裡只有幼兒的三個姐姐,姐姐們並未留意。

2月27日,網路熱傳一段微視頻,微視頻顯示,兩名成年女子癱坐在都安高嶺鎮三合衛生所門前,抱著一名幼兒痛哭,哭聲引來不少人圍觀和同情。拍攝視頻的男子詢問事發情況,只見有人指著女子懷中一動不動的幼兒答覆稱是「落水了」。這段長達1分46秒的視頻在朋友圈傳開,有網友轉發時稱,幼兒掉入家中的水缸不幸死亡,大人去打麻將,希望大人要帶好小孩。此種說辭很快引發關注。

2月27日中午12時許,南國早報第一時間對此事進行核實,找到視頻拍攝所在地都安高嶺鎮三合衛生所的負責人,該負責人簡單回應了接診的情況。她說,2月26日下午2時30分左右,一名中年婦女抱著一名幼兒來到診所檢查搶救,幼兒是個男孩,一歲多未滿兩歲,高約70厘米,「送到所裡面的時候,已經沒了呼吸」。

接診過程中初步了解到,幼兒家在家排行老五,有四個姐姐。當天,父親外出務工,母親帶著另外一個女兒外出看病,家裡只有幼兒的三個姐姐。家人是在家中豬圈的水缸里發現幼兒的,當時水缸裡邊有水,有家人懷疑是幼兒爬上水缸時不慎掉入水缸進而溺水。

據了解,事發時,家裡的姐姐們並未留意,也不知為何幼兒會出現在餵豬用的水缸里。

該負責人表示,那天她媽媽正帶女兒外出看病,並非網傳的事發時母親外出打麻將,希望網友別再傷害本已不幸的家庭。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傳媒早班車 的精彩文章:

天災還是人禍?融水麵包車被砸埋後續:2人受傷3人遇難

TAG:傳媒早班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