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豈能成「殺熟」利器?
最近,微博網友「廖師傅廖師傅」自述了被大數據「殺熟」的經歷。據了解,他經常通過某旅行服務網站訂某個特定酒店的房間,長年價格在380元到400元左右。偶然一次,通過前台他了解到,淡季的價格在300元上下。他用朋友的賬號查詢後發現,果然是300元;但用自己的賬號去查,還是380元。北京郵電大學網路空間安全學院教授楊義先坦言,現在部分網路公司利用大數據「殺熟」的行為很普遍,很多企業難以抗拒價格差的誘惑。(《科技日報》2月28日)
你看到的,未必是真實的,而是商家為你量身定製的信息。大數據時代,精準推送變得容易起來,但消費習慣等「准隱私信息」也可能被無良商家利用,成為「坑你沒商量」的利器。
所謂大數據技術,是相對於單一信息的「小數據」而言,通過對海量數據的深入挖掘、分析,用戶的上網軌跡和日常消費習慣變成了可感知的立體畫像,從而為精準營銷、個性化推薦提供了幫助。這一點,在很多資訊類APP上已十分普遍,正所謂「你喜歡什麼就給你什麼」,在迅速滿足用戶需求的同時,也可以降低商家的營銷成本,提升消費體驗,從而實現雙贏。
科技是把雙刃劍,如果掌握技術的人喪失道德底線,又不會因此而受到懲罰,其結果只會跑偏,畢竟損人利己的誘惑比雙贏要大得多。正如這位網友的經歷,當商家利用大數據發現,他已經建立起了「選擇自己」的消費習慣,而對價格又不那麼敏感,便在黑暗中露出了獠牙,開始加價銷售。至於加價的幅度和持續性,很可能也取決於大數據提供的信息:加價過高影響選擇,那麼下次就少加點;加價後好久都不來,那麼下次就不加價。總之一個原則,就是要榨取消費者儘可能多的油水。
在過去,這樣的價格歧視很少出現,因為老客戶是需要重點維繫關係的對象,消費越多就優惠越多。如今卻大不相同,因為市場佔有率較高的平台類APP就那麼幾家,一旦消費者建立起信任,便很少再去相互比較,所以客觀上也助長了某些商家店大欺客。
出於以最小代價穩固存量、擴大增量的邏輯考量,商家對新老客戶區別對待很正常,但千萬不能越界。譬如,可以用更多的「甜頭」吸引新用戶,但不能侵害老用戶基本的權益;同時,可以對信息進行截取,但不能隨意加工,甚至犧牲信息的真實性;最重要的是,這些小動作要放在明面上,讓消費者自己選擇,而不是「用你的數據欺負你」。因此,利用大數據「殺熟」比某些運營商「老用戶和狗不得辦理」的潛規則還要卑劣,至少後者是正大光明地區別對待,忍不了還可以走。
對於這一近乎行業潛規則的做法,監管部門不應失聲,既要規範商家肆意收集使用消費習慣等「准隱私」信息的行為,也要對濫用信息者以嚴厲打擊。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消費者有知悉真實情況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顯然利用大數據「殺熟」已經不是道德問題,而是涉嫌違法了。
科技讓生活更美好,前提是科技不會被濫用。當作惡已成潛規則時,單個消費者也許不會為了幾十元站出來,但監管部門責無旁貸,是時候讓這些嘗到甜頭的無良商家吃點苦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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