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公司給藝人霸王條約,前有李宏毅後有蔡徐坤紛紛與老東家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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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你們真的以為只有韓國的娛樂公司和藝人三七分,其實國內國外都一樣。
之前聽李宏毅哥哥說,為了和以前不作為的李宏毅前公司解約,解約金高達八千萬。
李宏毅從《惡魔少爺》火了以後,為了更好的發展,付了違約金。
不僅李宏毅,《偶像練習生》的蔡徐坤也和前公司分手,在去年提出後,違約金也高達八千萬,蔡徐坤當時還是未成年人。
真是心疼坤坤呀,希望坤坤越來越好。
※看到楊洋的校友真的嚇到了,原來楊洋這麼優秀
※易烊千璽從不和明星牽手,這次公開與異性牽手粉絲竟然不吃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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