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央行修訂反洗錢法,加密貨幣交易所用戶必須實名
新聞
03-01
馬來西亞央行反洗錢法在2月27日生效之後,國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現在必須審核交易者身份信息。
馬來西亞央行(BNM)的新法規以及官方新聞稿指出,提供加密貨幣對法幣、法幣對加密貨幣甚至是加密貨幣對加密貨幣交易的交易所都必須審核客戶身份。
BNM行長Tan Sri Muhammad bin Ibrahim在去年11月就強調了控制數字貨幣潛在犯罪的必要性。
有人預測數字貨幣的到來代表了金融領域新時代的開始。作為權威機構,我們不能對這類進展不以為然。
如今,交易所運營商在開設新賬戶或者允許現有賬戶繼續合法活動時必須遵守「用戶盡調」(CDD)的各類規則,新規要求「可信、獨立的原件、數據或者信息」,尤其是政府發行的身份證件。
對個人用戶以及受益人進行CDD時,至少需要申報以下信息:
(a)全名
(b)經由國家登記的身份證號(NRIC)或者護照號或者保護用戶或受益人照片信息的任何官方文件號碼
(c)居住或郵寄地址
(d)出生日期
(e)國際
(f)交易目的
通常支持者都很樂意看到正式的監管措施能夠提高加密貨幣交易市場的透明度。
在亞洲,日本從去年4月開始了交易所許可證計劃,越來越多的人認為這類舉措有助於加密貨幣進入主流視野。
日本的鄰國韓國同樣考慮在6月份的大選之後推出交易所認證計劃,目前政府暫時規定交易所用戶的賬戶信息必須與銀行賬戶信息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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