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懲辦郭桓貪腐殺人數萬 整批斬首涉事官吏一次過百人
翻閱史料中朱元璋執政時期的「明初四大案」,件件叫人感到觸目驚心。只是古人對案件經過記載太簡略了,想找點細節故事,簡直難上加難。
朱元璋朝辦的這四樁極有影響的大案,後世一直褒貶不一,其最受詬病之處,莫過於案件株連了許多無辜,因為朱元璋秉承的原則是「寧可錯殺一個,也不漏殺一個」。
在「明初四大案」中,郭桓案純屬於經濟案件,不牽扯政治上的任何事。
儘管朱元璋鐵腕治吏,嚴懲貪腐,但洪武年間,明朝的貪官奸吏仍多如牛毛,郭桓案正是發生在洪武中期,即公曆1385年,且震驚全國。
(貪官郭桓畫像)
史料介紹,洪武十七年(公元1385年)五月,郭桓升任為朝廷戶部尚書。戶部負責全國各地租稅徵收事宜,掌握著國家的錢財寶庫,郭桓無疑是國家重要的財政大臣。
然而,利欲熏心的郭桓卻利用在朝中的職務之便,上下勾連,私吞太平、鎮江兩地的賦稅。他來到浙西道,很快便與浙西道地方官吏黃文通、邊源等人相互勾結,狼狽為奸,私吞了浙西一大半秋糧。當時浙西一地秋糧應上繳450萬石糧食,郭桓與浙西官員上下其手,只上繳糧、鈔等合計200萬石,郭桓自己收鈔50萬貫,剩餘由當地官員瓜分。應天等五府夏稅秋糧等夜全部被瓜分,「無一粒上倉」。除此之外,他還巧立名目,濫設口食錢、庫子錢等為己謀私。
洪武十八年初,朱元璋聽聞擔任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李彧與提刑按察使司趙全德偕同戶部侍郎郭桓等人共同舞弊,半信半疑中下令調查。
同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舉告發郭桓利用職權,勾結李彧、趙全德、胡益、王道亨等貪污,主要事實有:
一、私吞太平府、鎮江府等府的賦稅,降低朝廷稅收;二、私吞浙西應上交的秋糧一半以上;三、徵收賦稅時,巧立名目,徵收多種水腳錢、口食錢、庫子錢、神佛錢等的賦稅,中飽私囊。
事請敗露,朱元璋雷霆震怒。在朱元璋眼裡,官員貪污是絕不能容忍的。他三令五申遵紀守法,苦心經營廉政之風,到頭來底下卻如此猖狂貪腐。遂下旨將以郭桓為首的貪污分子全部處死。
朱元璋指令審刑司吳庸拷訊,在嚴格的追查下,幾乎朝廷六部的官員都成了郭桓的同犯,還牽連全國的十二個布政司。朝中牽涉的官員有禮部尚書趙瑁、刑部尚書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麥至德及下面諸多的大小官員。
案件查證,國家總計一共損失精糧兩千四百萬擔。因此「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贓七百萬,詞連直、省諸官吏,系死者數萬人」。
為了追贓糧,此案演變成全國騷動,民間諸多富人因此破產。據說,震怒的朱元璋對一些涉案官員幾乎誅殺殆盡,而且像那些官職很小的官員,直接是成批的殺,最多一次性殺掉100多人。
郭桓案期間,在大牢中有數萬人被折磨致死。由於贓款已經散落民間,朱元璋為了鞏固王權,開始了「寧可錯殺一個,也不漏殺一個」的追贓行動。全國各地的富商大賈或是被抄家,或是被滅族,很多小老百姓也未能倖免。至於郭桓案殺了多少人,至今無準確答案。《朱元璋傳》有記載稱:空印案和郭桓案共殺了八、九萬人之多。這大概是後人能得到的較確切的數字了。
(劇照)
「郭桓案」摧毀了由朝野勛功貴族、官僚、地方豪強組成的腐敗網路,把隱瞞的土地、人口重新納入政府稅收範圍。同時,豪強地主的破產,擴大了農村自耕農的比重,為社會經濟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直接促成了後來「永樂盛世」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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