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其實也是中國的情人節
文/姜衛華
元宵節是中國的傳統節日之一,該節日經歷了由宮廷到民間、由中原地區到全國各地的發展過程。最早的元宵節,起源於秦漢年間。據有關史料記載,秦末就有:「正月十五燃燈祭祀道教太乙神」之說。可見元宵節是從「敬神送年」這一民族風俗演變而來的。
農曆正月為元月,古人稱夜為「宵」,而十五日又是一年中第一個月圓之夜,所以稱正月十五為元宵節。元宵在早期節慶形成時,稱正月十五日、正月半或月望,隋以後稱元夕或元夜。唐初受了道教的影響,又稱上元,唐末才偶稱元宵。但自宋以後也稱燈夕。到了清朝,就另稱燈節。
元宵節,「元」指第一、開始的意思,如每年一月稱做元月;「宵」指夜,春宵、通宵。另外,這一天又叫上元節、燈節。每逢這天,許多人家都掛起五彩繽紛的花燈,而表示吉祥的食品「元宵」更是人們餐桌上必不可缺的美食。
元宵製作的方法也南北各異。北方的元宵多用籮滾手搖的方法,南方的湯圓則多用手心揉團。元宵可以大似核桃、也有小似黃豆,通常是帶湯煮食。
正月十五為何要吃元宵?有兩種說法:一種是史料記載的,公元前180年漢文帝劉恆與大臣周勃、陳平等平息了呂氏家族叛亂,這天恰是正月十五。劉恆為慶祝勝利,大赦天下,與民同樂,於是把這天定為元宵節,家家戶戶吃一種用糯米做成帶餡的球形食物,寓意合家團圓。
另一種說法則是民間傳說:春秋末年,楚昭王在歸家途中發現江中漂浮著一個白色圓物,令人撈起後剖開,瓣紅如胭脂,香味撲鼻,食之味道甘美。昭王令大臣請教孔子。孔子說:「此為浮萍果,得之者主復興之兆。」這天正是正月十五,楚昭王大喜,令人以麵粉按此果形狀仿製後食之,以圖圓滿吉祥。從此,正月十五吃元宵習俗就流傳了下來。
在漢文帝時,已下令將正月十五命名為元宵節。漢武帝時,「太一神」的祭祀活動定在正月十五。司馬遷創建「太初曆」時,就已將元宵節確定為重元宵節美食——元宵大節日。另有一說是元宵燃燈的習俗起源於道教的「三元說」,正月十五日為上元節,七月十五日為中元節,十月十五日為下元節。主管上、中、下三元的分別為天、地、人三官,天官喜樂,故上元節要燃燈。
元宵節就節期長短而言,漢代才一天,到唐代已為三天,宋代則長達五天,明代更是自初八點燈,一直到正月十七的夜裡才落燈,整整十天。與春節相接,白晝為市,熱鬧非凡,夜間燃燈,蔚為壯觀。特別是那精巧、多彩的燈火,更使其成為春節期間娛樂活動的高潮。至清代,又增加了舞龍、舞獅、跑旱船、踩高蹺、扭秧歌等「百戲」內容,只是節期縮短為四到五天。
古往今來,不少文人在歌詠元宵節上寫出了不少佳作,如明代唐寅的《元宵》:「有燈無月不娛人,有月無燈不算春。春到人間人似玉,燈燒月下月如銀。滿街珠翠游村女,沸池笙歌賽社神。不展芳尊開口笑,如何消得此良辰。」
南宋吳自牧在《夢粱錄》中說:「正月十五日元夕節,乃上元天官賜福之辰。」說天官賜福,地官赦罪,而元宵節俗真正的動力是因為它處在新的時間點上,人們充分利用這一特殊的時間段來表達自己的生活願望。
元宵節還是一個浪漫的節日,元宵燈會在封建社會的傳統中,給未婚男女選擇提供了一個相識的平台,未婚男女借著賞花燈,順便為自己物色對象,可以說是一舉兩得的美事。所以,元宵節又成了中國的「情人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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