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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怪志集《聊齋》也有範本,其中的那些真實故事!

談《聊齋》大家首先想到的是鬼狐神魔,作為曠世奇才,很多人都在想,蒲松齡在寫作的過程中是如何收集素材的?其實很多故事都是蒲松齡根據古人所寫而改編過來的,當然也有一部分是借鑒了真實的歷史事件。《冤獄》則是根據當時真實故事所改。

據歷史所記載,事情發生在北宋宋徽宗時期,山東陽谷縣,名叫朱明的書生身上。朱明雖然是讀書人,但性格爽朗不拘小節。年輕時妻子忽然亡故,朱明甚是悲痛,但因沒有一兒半女,所以不得不續弦。有一日,他思前想後,便找上當地的媒婆,希望給自己說一門好的親事。他在媒婆的家門外碰到一個漂亮的婦人,朱明眼睛一亮,便隨口問到:「這女子是誰?溫柔端莊看著甚似賢良,若為婚配,可她便好?」媒婆笑道:「她是王四家的潘氏,你想想便作罷吧。」朱明雖感惋惜,但也隨即開玩笑道:「這有何難,我尋個日子,殺了她丈夫,你在幫我想辦法可好?」說笑過後,朱明便走了。

豈知,一月有餘,朱明被帶到公堂之上,縣官說是王四被殺死於郊外!此乃命案,縣令多方查證,並無頭緒。有鄰居想起一月之前,朱明於媒婆的對話,縣令懷疑是朱明殺害了王四,才將它帶來審問。

朱明雖是讀書人,但氣節還在,酷刑拷打之下,拒不承認。縣令無奈,懷疑潘氏與朱明早已私通,合夥殺害王四。潘氏大叫冤枉,但因受不了酷刑而被迫招認。是自己殺害王四。

縣令審問朱明,朱明見潘氏一柔弱女子被酷刑折磨於心不忍,更不忍她名聲受辱。便大義凌然的說,是自己貪戀潘氏貌美,殺了王四,潘氏對此事一無所知。縣令問他可有證據?他便說回家去取血衣。朱明母親知道兒子難逃死罪,不忍兒子繼續受苦,便割破胳膊,將血淋在衣服之上。人證物證俱在,便判朱明秋後問斬。

後來,宮保因為和哥哥宮標分家產不勻,被哥哥宮標趕出家門,氣不過,就到縣衙舉報哥哥宮標殺人。原來,宮標本是遊手好閒以偷盜為生之人,得知王四齣門討債,便見財起意,在郊外搶其銀兩不成,殺死王四。後聽聞朱明被屈打成招,則興高采烈,便拉弟弟與之喝酒,不料喝多之後,說出實情。案子真想大白,朱明也被無罪釋放。潘氏在家守孝一年之後,感念朱明為人仗義,便改嫁於他。

而縣令因誤判屈打成招,被拿到刑部問罪,最後死在獄中。

雖然故事沒有像《聊齋志異》中有鬼神的參與,但蒲松齡評價其屈打成招,有違天理,急於破案,為官不慎,祟有鬼神顯靈天降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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