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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剽竊這事你準備怎麼解釋?

2018世界移動通信大會(MWC),於2月26日在巴塞羅那如期舉行。這場被稱為全球最具影響力的移動通信領域的展覽會,儼然已經成為了各大數碼品牌的『狂歡盛典』。

然而,今年的MWC,蘋果公司又沒去。

不去的原因其實有很多,比如說,蘋果全球開發者大會(WWDC)的臨近,讓蘋果這個自帶『熱點新聞』光環的公司,完全不需要藉助展覽會這種如同『菜市場』般的形式來宣傳自家產品。

其次,蘋果不去參展還有可能是為了避免出現『撞機』尷尬。

近幾年蘋果公司的產品不斷更新,從手機到手錶,從平板到筆記本,幾乎每一款產品都有無數的人在模仿。當然,要說蘋果自己,剽竊這類的事情也沒少干!

一、

蘋果也是從剽竊起家的!

iPod,是蘋果曾經的銷量支柱型產品,在2005年—2011年之間,營收高達170億美元,還曾經被評為『世界上最成功的便攜媒體播放器』。

但可悲的是,iPod是蘋果『剽竊』了凱恩·克雷默的設計。

IXI DAP草圖

這個叫克雷默的英國發明家,在1979年,發明了一種叫IXI的信用卡大小的音樂播放器。其上方有一個長方形的屏幕,下方有四個方向的按鈕。當時,他為此發明註冊了全球專利,但由於沒錢為專利延期,該專利進入公有領域。

凱恩·克雷默

直到2007年,Burst.com與蘋果在iPod專利權上發生糾紛時,蘋果才請克雷默『出山』為其證明。

但克雷默並未從蘋果那裡得到過經濟利益。他自稱買不起iPod,蘋果送給他的iPod用了8個月就壞了。

在上個世紀50-60年代,有一款叫布勞恩T3的袖珍收音機。其簡潔的設計風格,與iPod的設計如出一轍。不同的是,揚聲器被換成了屏幕,調頻按旋鈕被換成了控制按鈕。

布勞恩收音機

iPad,是世界上最受歡迎的平板電腦,銷量排名第一。同樣,它曾經也飽受著『剽竊』爭議。

蘋果公司的財報顯示,蘋果在2017年總共銷售了4380萬部iPad,而IDC估計三星和亞馬遜去年分別出貨2490萬部和1670萬部平板電腦,合計4160萬部平板電腦,比iPad銷售量低了220萬台。

蘋果iPad的總量超過三星和亞馬遜平板的總和。

但是有趣的是,在iPad出現的多年之前,微軟早在2001年就開發和銷售Tablet PC 平板電腦了,外觀甚至與最初版的iPad如出一轍。

更厲害的是,蘋果曾直接照搬過別人的設計。

在iOS6版本時期,iPad中的時鐘圖案,與瑞士鐵路運營商SBB的時鐘設計驚人的相似!甚至連顏色都沒有任何區別。當時,SBB發言人表示,蘋果在使用這一設計之前並未得到該公司的許可!

左蘋果的時鐘,右SBB時鐘

最近,蘋果又準備『剽竊』了!

據美國科技新聞網站Patently Apple報道,美國專利商標局日前向蘋果授予了這一專利,專利名稱為「視覺效果增強以及抑制反射的雙屏幕設備」,專利號為9,904,502。

這項專利,顯示蘋果未來可能在筆記本電腦的鍵盤面板上,用觸控屏幕取代古老的實體鍵盤。

但是,蘋果申報的專利圖的設計與聯想的YogaBook如出一轍。

聯想的YogaBook

二、

天下產品一大抄

看你會抄不會抄

今年的MWC上,雖然蘋果沒有到場,但是其他參展商絕對不會忘記這個自帶話題的主,想方設法蹭蘋果的熱點。

領歌(Leagoo),這家來自深圳的手機品牌,主攻海外市場,在馬來西亞、越南和新加坡等市場頗為知名,主打微創新和性價比,也是中國第三大跨境電商渠道手機品牌。

同時,也被稱為手機屆的眾泰。

領歌新機(S9/S9 Pro)在MWC上一經亮相,就引來無數人的圍觀。從圖中可以看出,它採用了和蘋果如出一轍的劉海屏設計,甚至壁紙都在模仿蘋果風,只不過安卓的三大導航金剛鍵非常違和。

官方宣稱這款手機支持『極速人臉識別解鎖』,最快只需0.1秒,但同時它的手機背面還設有一個指紋識別組件。值得一提的是,它的屏幕甚至比iPhoneX還要大一點點。最關鍵的,它對外宣傳這是『全球首款安卓iPhoneX』。

這款安卓版iPhoneX,僅售149.99美元,約合人民幣945元。

同在MWC上發布的三星新產品也被指『抄襲』蘋果。糾紛源頭就是Galaxy S9/S9+其中有一個功能,叫AR Enmoji。

三星稱,這款手機可以通過機器學習演算法,讓AR Emoji捕捉超過100種面部特徵,從而呈現一個3D的模型,實時模擬用戶的表情。

三星的AR Emoji

不少人在看到AR Emoji的時候,都覺得這個功能與之前的蘋果的Animoji類似。但其實,兩者是有區別。

蘋果的Animoji

三星的AR Emoji是只需普通的前置攝像頭就可以實現,但蘋果的則需要TrueDepth相機模組的3D面部識別才能實現。其次,三星是創建一個和用戶外表相似的動畫模型;而蘋果是將人物動作轉移到某個動物臉上。

但蘋果Animoji比三星AR Emoji要率先推出,其概念是否被三星『剽竊』呢?

蘋果CEO蒂姆·庫克在一次採訪中說過,蘋果不是追隨者,公司已在開發最早三四年後才會發布的產品,產品表已排到了本世紀20年代,並暗示一些產品啟動的時間甚至更早。

因為,像三星、蘋果這樣的手機大廠,可能需要長達三四年的時間去完善一個產品,甚至一個功能。在這個期間,很可能其他公司會搶佔先機。

庫克還提到,蘋果公司獨特的品質之一是耐心完善其產品,而不是急於搶佔市場。有時蘋果會率先引入獨特功能,比如Face ID。但有時也比較落後,比如剛剛宣布上市的蘋果HomePod,它不是第一個家庭智能音箱。

三、

蘋果是如何後發制人的?

喬布斯,曾引用過畢加索的一句話:好的藝術家抄襲,偉大的藝術家剽竊。

蘋果永遠都在競爭對手發布一種產品之後才發布類似的產品,無論是之前提到的ipod、ipad還是Homepod,都會讓人有一種『抄襲』、『剽竊』的錯覺。

但為什麼蘋果卻能越做越大,而其他那些抄襲者卻換了一批又一批人呢?

雷蒙德·洛威,提出過『最先進,卻仍可接受(Most Advanced YetAcceptable)』原理,簡稱MAYA原理。

要像蘋果這樣創造出大家熟悉又感到驚艷的爆款,首先需要滿足兩個條件:

1、首先,市場不能一家獨大。

雖然行業利益的冪律分布中行業老大最靠前,但至少這個市場要允許多個『玩家』同時出現。這樣才能夠保證,後來者也有機會爭上游。

2、要迅速推出比同類產品高端許多的差異化產品。

蘋果因為喬布斯,得以注入『不玩設計,玩人類學』的基因。蘋果雖然每次都被其他品牌佔了先機,但是後來者的蘋果更了解消費者對於產品和服務,從而提供基本需求之上的『真實需求』。

比如說,2014年日本手機廠商夏普推出搭載無邊框設計的夏普305SH,也屬於『全面屏手機』,但由於體驗較差,並沒有在當時的手機市場中引起較大的波瀾。

夏普305SH

要後發先至,就要在消費者的情感層面下手。

滿足了前面MAYA的兩個條件,即使你進入市場晚,也可以通過實現產品優勢,來向使用同類產品的客戶收取他們承擔的起的『高價』。

同時,可以通過品牌保證來維持這種『高價』,即使你的競爭對手在市場上打普及戰,壓低部件的採購成本,但高端產品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這場紛爭。

但是,能夠像蘋果這樣真正注重差異化產品的公司並不多。

所以,總結起來一句話:模仿是最好的讚賞,也是最拙劣的競爭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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