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中6300萬大獎,非要分二十年領取
今天是元宵節,小編首先祝大家元宵節快樂!
今天來看一個「財氣側漏」的趣聞:彩票。
眾所周知,想要一夜暴富,買彩票無疑是最簡單粗暴的辦法,近日,在美國就有這樣一位名叫巴里-霍根的幸運兒,他在斯普林菲爾德東部的一家商店購買了即開型的彩票,沒想到的是刮出了1000萬美元(約合六千三百多萬人民幣)的大獎,真的可以說是天上掉了個大餡餅。
不過,就在他以為大獎馬上就能到手的時候,卻被告知要是一次性領獎,需要繳納650萬美元的稅費,這樣一來中獎的1000萬美元實際到手就只有350萬美元了。要是選擇分期領獎,分二十年領取,每次稅後可以領到35萬美元,不考慮其他因素的話,二十年可以一共領到700萬美元的獎金。
顯而易見,分期領取所能得到的獎金相對來說更多一些,霍根也是迫於無奈選擇了分期領取。
事實上,美國聯邦和各州對一次性領取大獎的獲獎者普遍徵稅較重,通常只能領取其中的45%到50%的獎金(各州比例不同),然後還要在此基礎上繳納25%的聯邦稅,和3%到10%的各州州稅,不過也有德克薩斯州、佛羅里達州等五、六個州是不用繳納州稅的。在稅率如此高的情況下,想要一夜暴富還是很困難的事情。
在美國中了彩票之後要交如此高的稅費,那麼要是在中國中了彩票之後要繳納多少的稅費呢?
根據我國彩票管理條例,彩票購買者中獎獎金不超過一萬元的,國家對其免徵個人所得稅;中獎一萬元以上,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假如小明購買彩票中了獎,獎金為三萬元,那他需要繳納六千元的個人所得稅,實際到手的獎金為兩萬四千元。
舉一個好玩的例子,假設巴里-霍根是在我國購買的彩票,中的獎金不變也是1000萬美元(約合六千三百多萬人民幣)。他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是中獎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也就是1260萬人民幣,到手的獎金也就是5040萬人民幣。
和美國相比,我國收取的20%的稅率確實是人性化很多。畢竟像美國這樣對大獎得主重稅的國家只是個例,在很多歐洲國家如英國、加拿大、德國等國家,都是可以免稅領取獎金的。
如果可以隨意到任何一個國家兌換獎金,那麼那些大獎的獲得主肯定會選擇到免稅的國家進行兌換。但是這個只是理想狀態下的,現實生活中我們減少納稅的方式只能是通過專家或是專業團隊,進行合理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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