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宗教、信仰、意義
人生的意義是什麼?
意義這個詞,需要一個主體,你說的意義是對誰而言呢?自己、他人、宇宙、上帝?
沒人想問自己對自己或者對他人有什麼意義,這不是個哲學問題。就像我們常說,要做對社會有意義的事情。但對於這句話,哲學青年還是可以繼續追問,為什麼要做對社會有意義的事情?這件事的意義在哪裡?為什麼我要追求開心幸福和道德高尚,這些的意義又在哪裡?
由此可見,真正困難的問題,是人對於宇宙、上帝的意義。這也是本文試圖討論的問題。
如果是這樣,那這個問題就難了。要思考人的意義,首先就要回答人是怎麼來的,宇宙是什麼,存在是什麼這些更為基礎的問題。即便是聖經,第一章也要先講創世紀,講宇宙和人的起源。如果人真的是上帝創造的,那麼意義就要從聖經里去尋找。如果人真的是進化而來的,那人的意義和猴子的意義就不會有什麼本質的區別。所以,在思考人的意義前,我們要先思考宇宙和真理這些大的東西。
一、宗教和科學,誰更可信?
現代科技彰顯著科學的有效性,相信科學的人越來越多。對科學的懷疑之聲主要來自宗教團體,宗教和科學都對世界有各自的解釋,因此相互質疑並不奇怪。通常情況下,兩個團體之間無法對話,因為科學建立在理性和邏輯基礎上,而信仰則是非理性的,本質上並沒有對話的基礎。只有當宗教一方也承認理性和邏輯時(如天主教),對話才可以展開。
挑戰:科學理論不是真理
科學理論一直都會被推翻,就像牛頓理論會被相對論推翻,所以科學理論不是真理。
回答:可是你所謂的「真理」,卻更不可信
確實,科學理論並非是百分百可靠的,而且永遠不會有任何一個科學家有把握說自己的理論是真理。基督教確實宣稱自己是真理,但是其論據可靠嗎?
基督教的論據主要來自兩方面:耶穌所行神跡的證據,和信徒的體驗。
對於前者,我可以負責任的說,現今為之,都沒有任何一個從考古意義上可以嚴格證明耶穌所行神跡真實性的證據。相反,教會偽造證據,聖經的可疑之處則很多。教會在偽造證據方面也算是劣跡斑斑。
對於後者。每一種宗教的信徒都相信,自己的宗教是真理,其他宗教則是假的。其理由是他通過內心感覺到了,通過一種「靈」層面的感受證明了。這種感受是否是一種證據呢?
其實這個所謂靈的層面,也並不神秘。人的感受都是大腦產生的,現如今大腦也並不完全是個黑匣子了。下面這項研究雖然還沒有給出一個完美的回答,但是足以讓人相信,所謂靈的層面,還是逃不出大腦、神經、化學物質,客觀世界的規律。
另外,我問過基督徒和穆斯林,他們的宗教體驗非常的相似。他們不可能都是真理,可是他們的感覺都一樣真。實際上,這就是因為他們的大腦的結構是一樣的。隨著心理學的發展,我們越來越相信,心理體驗不能作為證據。
這種宗教體驗的產生,有生理層面的基礎,也有著屬於認知層面的原因。那就是人需要人生意義。科學是不提供人生意義的,宗教提供了人生意義,滿足了讓人的精神需求,所以人就更傾向於相信宗教。
那人生有沒有意義和目的呢?如果宗教是可信的,那答案就是有,如果宗教不可信,那就沒有。所以人生有沒有意義這個問題,應該放在宗教和科學誰更可信這個問題後面來回答,而不能作為這個問題的論據,不能影響這個問題的討論。
如果放棄這種內心感性直覺上的信,真正理性思考誰更可信,那麼信與不信,從來不可能是絕對的,有多信,只能是一種「概率評估」。這是受人類能力所限。
理性地來講,信徒們的體驗確實是神的啟示,這也並非不可能。也就是說,神的存在是有可能的!我前面反駁了兩個有神論的論據,只是說明神的存在這個事情,沒有信徒所認為的那樣百分百。我的觀點是,神確實有可能存在,但是可能性要比信徒所認為的小得多。因為信徒受到感性影響,所接觸的信息也是來源於教會組織。
我們通過以下幾個因素,來理性地討論神存在的概率。
1、不可證偽的東西,雖然有可能存在,但是可能性很低。
上帝的存在,並不是絕對不可能,誰都無法證明上帝不存在,上帝有可能存在。我承認,所有不可證偽的說法,都有不為零的可能性。然而,存在的可能性不為零的,還有很多。玉皇大帝,閻羅王,還有天照大神、濕婆。有多少神話,有多少幻想,就有多少種這樣的存在。
根據概率論,這些事物存在的概率的總和不會大於1。可如果所有這些神,每一位的概率都如其信徒所說的那樣大,恐怕概率要爆炸。所以,不可證偽的東西,概率必然很低很低。(不可證偽的東西並非絕無可能存在,而是概率很低,這是對波普爾觀點的修正)這就是為什麼我傾向於不相信不可證偽的事物。
宗教可以自圓其說,但這是不夠的,不足以使人相信。因為可以自圓其說的理論有無數種,多了去了,且兩兩矛盾,不可能每種都是對的。如何選擇哪一個去相信,去作為自己的信仰呢?
2、科學理論的預測性很強,所以可信度高。
現有的科學理論有多成功?量子理論預測的精度可以達到小數點後面十幾位。這是任何宗教模糊的預言無法比擬的。
其實在牛頓力學提出的時候,教會就大為震動,同時也增加了人對於自己理性的信心----原來人也可以猜到這個世界的深層的奧秘。
三百多年來,科學的發展已經遠超牛頓時代,其精確度準確度已經越來越讓人讚歎。這確實是一件神奇的事情,我們用數學語言做出的簡單描述,居然如此吻合我們的觀測。
3、科學理論可以被每一個人檢驗,每一個人的邏輯也可以互相檢驗
關於世界的來源,聖經中的記載難以證實,而物理理論不但可以被每一個有邏輯能力的人理解,符合嚴格的推理演繹(deduction),也可以被每一個人用實驗去重複地檢驗或者證偽。注意,不是大多數人,而是每一個人。
邏輯是經驗以外,另一個universal的東西。做過幾何證明題的人都知道,只要大家公認同一組公理,那麼就也能在定理上達成一致。證明過程只要是正確的,就會被所有數學家接受。這世界上並沒有人有不一樣的邏輯,可以從相同的前提推導出不同結果。
不過,我需要重申的是,雖然科學理論的可信度很高,卻永遠不會是百分之百,因為就連「規律存在」也是一個假設,且永遠不能被證明。原因很簡單----誰也沒有到過未來。所以誰都不能保證,太陽明天還會照常升起。如果堅持理性、堅持懷疑,那麼我們永遠不能對某個東西百分百的相信。在尋找真理的途中,理性最終給自己判了死刑。但是這並不是說理性很沒用,而是體現了理性很嚴格,很保守,沒有充分依據的東西絕不亂說。
我們相信規律存在,是因為目前為止,都沒有亂來過,所以我們有很大信心去相信這一點。實際上,現代科學哲學對科學的定義,本就不是探究真理,而是建立「模型」----用數學語言或者其他語言這樣一種工具,在意識中建立一個被經驗被觀察物(現象)的模型。
二、如果宗教不可信,那人還有意義嗎?
有一種觀點是,科學和宗教是互不相干的,科學研究事實,而宗教則是關於人的倫理、對錯、善惡。因此他們不矛盾,只是各司其職,這種觀點是不對的。因為在科學看來,「善惡的真理」是不存在的。這一結論就和宗教的說法矛盾,所以就非得先選擇相信科學還是相信宗教。
如果按照第一部分所言,宗教不可信,那善惡怎麼辦?人活著還有意義嗎?
很多人人潛意識裡已經堅信,善惡是客觀存在的,也堅信人一定有意義。其實善惡對錯和人生意義一樣,也是人構建出來的。
如果相信科學的話,要證明這一點很簡單:人是進化而來的,和猴子什麼的其他動物一樣,那人又有什麼超越其他動物的意義?
人不願意承認自己並不特殊,只是一種感性地排斥,並未經過理性的思考。腦子裡恐怕只有一句「人怎麼會和猴子一樣呢?!」這樣激動的反問。可如果相信科學的話,人確實跟猴子沒有太大的區別。很多人只是因為真相令人痛苦而拒絕相信。當人不快樂的時候,就需要尋找另一個活下去的理由,意義就是人為構建出來的一個快樂的一個替代品。現在依然流行的幾大宗教,就是因為提供了這個替代品,而依然有廣闊的市場。
沒有意義,人也可以活著。我可以非常坦誠地說,我不相信人生有意義(對這個宇宙或者對某個神而言),但是我還是有理由活著。我的理由就是,我樂意。我活著很開心,而且我很怕死,我為什麼不活著呢。這個理由從邏輯上來說十分充分、無法反駁。
沒有上帝,人也不會沒有道德感。我們中國幾千年都不信上帝,但是我們民族還是很講究道德。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的道德,且都不一樣,因為都各自適於自己的社會現實。道德是人類集體生活所必需的一種規範,它通過教育和文化得到傳承,被人後天習得。
三、致那些苦苦追尋意義的人
我自己經歷過尋找意義這麼一個時期,那個時候,我也凡事都要思考一下這個事情的意義在哪裡。越這麼想,所有事情都變得越空洞。如果認定人必須要有意義,一切事情要有一切事情的意義,最後會連快樂都被否定掉----你會問,快樂的意義在哪裡?
在小時候,我們不思考這些問題,什麼開心就做什麼,所以童年都過的很開心。後來到底發生了什麼讓我們漸漸忘記這種生活方式呢?
後來長大了,不能一直玩兒了,要學習。我們把大部分的精力放到學習中。我們都這麼做,因為爸媽告訴我們必須這麼做,而且大家都在這麼做。上學並不快樂,對大多數人來說都是件非常辛苦和枯燥的事情。
兒時起個人的感覺就不斷地受到壓抑。「大量自發的感情被感覺的贗品所壓抑所取代」(第244頁)人們變得不會激動,既平靜且對一切無感覺,搞不清自己真正想要什麼,而只知道自己「應該」要什麼。而達成這一自由人的途徑就是去實現自我,去做他自己(being himself)」----- 弗羅姆的《逃避自由》
隨著長大,我們逐漸不能做自己覺得開心的事情,不能跟隨自發的感情。我們行動的動機來源,先是遵從命令—父母之命;之後則是延遲滿足----我們讀書是為了高考,高考是為了上好大學,上好大學是為了找好工作,找好工作是為了賺錢。賺了錢以後呢?做人難道就是為了賺錢?這個答案對大多數來說都沒有說服力。
我們為了光明的未來不斷地犧牲眼前,不斷地「延遲滿足」。諷刺的是,那個未來的最終目標—錢,似乎也並不能讓我們滿足。我們找到好工作以後,還要天天加班,還要買房買車養孩子,還要辛苦很久很久。於是人就迷茫了,我倒是是在幹什麼,我這麼辛苦是為了什麼?當生活的一切行動的理由變得虛幻了,無法合理化,人就開始思考意義了,如果沒有意義,人實在想不通活著這麼辛苦是為了什麼。
其實活著就是圖個樂子,可當已經感受不到樂子的時候,人就開始尋找意義了。
只是當你體會不到快樂的時候,就要一個虛幻的意義來填補。又因為這東西是虛幻的,所以很難找到。理性找來找去找不到,於是就皈依了宗教信仰。
但只要你相信科學,相信進化論,人對於宇宙來說就沒有意義,相對於其他動物甚至所有物質來說,都沒有更高的意義。人不過是和猴子類似的一種動物,遵循自然界的一切法則,有著動物會有的慾望和衝動。
對於那些陷入痛苦的人,感到空虛的人,接受了宗教所提供的人生意義以後,確實會感覺好一點,但那畢竟是與理性相悖的。如果一個人在睡夢中更快樂,又何必吵醒他呢。
對於那些在宗教門前徘徊的人,一方面他們對科學的信任讓他們難以放心地接受宗教的說法,另一方面價值的空虛感令他們十分想要在宗教里獲得意義。對於這樣的人,我想這篇文章會幫助你做出選擇。那就是停止追尋意義,重新追求快樂。
ecstasy所包含的意義——銷魂、忘形和狂喜正是人類追求的最高境界。在這個目標之外,一切其他目標都是不誠懇的、多餘的、甚至可能是反人類的。我們有了這個目標就夠了,不需要任何形式的意識形態和烏托邦。----曼海姆的《意識形態與烏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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